『他去了哪里?』
『死了。』
傅蘭君再回到中國,已經是民國1929年的春天。
比起離開時的1913年,十六年過去了,故國似乎沒有任何變化,卻又似乎大變了模樣。
山河依舊是那樣壯麗而古舊,然而政局已經大大不同。
傅蘭君知道,早在1924年,末代皇帝一家就被趕出了紫城,現在蝸居在天津,中國是徹底沒有皇帝了。
也知道,中國出現了一個新的政黨,作中國共產黨。中國共產黨曾經和執政的國民黨合作過,并且一起北伐各路軍閥,但是現在合作已經破裂了,兩年前的“四·一五”事件震驚寰宇,黛西還跟談起過這件事,說到在這次事件中枉死的工人和共產黨員們,黛西很是氣憤,不能認同這種面臨外患卻大搞黨爭的事。
這小英夷談起政治來總是一腔熱,傅蘭君輕輕笑。
哦不,不能說是小英夷啦,那麼多年過去了……距離齋普爾那一年已經過去了二十五年,們都老了。不知道顧靈毓現在是什麼樣子?他的鬢發灰白了沒有?
形佝僂了沒有?材發福了沒有?他們兩個再相見,會不會是,相顧無言,唯有淚千行?
傅蘭君回到寧安。
寧安還是老模樣,校還在,鼎記也還在。傅蘭君在鼎記吃了一塊糕點,吃完的時候已經是黃昏,鼓起所有的勇氣向顧家的方向走去。
古老的顧家大宅在夕中兀自華麗而威嚴,傅蘭君整一整鬢發走到門前叩響朱門。
來開門的卻是一個不認識的人,他警惕地看著傅蘭君:“你是誰?”
傅蘭君有些錯愕,原來的門房呢?
已經不是這家的主人,傅蘭君下質疑,禮貌地說:“我來找這家的主人顧靈毓,勞煩您通傳下。”
門房卻是一臉的不耐煩:“什麼顧靈毓啊,咱們這兒就沒這一號人,您抬頭往上瞧,這家姓程。”
傅蘭君像是被悶頭打了一,后退兩步仰頭看,門匾上寫的可不就是程府?
撲上去抓住要關門的門房:“你是不是搞錯了,這家明明是姓顧的呀,寧安顧家,本城族,當家爺顧靈毓是軍……”
門房不耐煩地推開:“哪兒來的神經病。”
傅蘭君失魂落魄地用手指摳著大門,一聲不吭地任憑門房推搡也不肯撒開手,突然門里傳來聲音:“老周,讓進來,是我的朋友。”
傅蘭君循聲去,一個消瘦的中年人站在院子中央靜靜地著。
是程璧君,是。
桌上茶水裊裊冒著熱氣,隔著熱氣看程璧君,老了,上次相見時還是活潑俏麗的,如今卻鬢已星星。比傅蘭君更見老,連背都微微有些佝僂,一雙曾經熠熠生輝的眼睛如今變得愁苦而木然。
不提顧靈毓,開口便問:“孩子還好嗎?”
傅蘭君回答:“好,今年剛滿十八歲,在倫敦政治經濟學院讀書,書讀得很好,朋友也很多,很健康,年初還帶回來一個金發碧眼的朋友。”
提起兒子,傅蘭君的臉上忍不住浮現出微笑,程璧君冷冷一笑:“我就知道孩子跟你在一起。他還騙我,說孩子丟了,可能被人販子拐了。”
傅蘭君有些尷尬,程璧君轉眼珠子看:“雪兒他,有沒有問起過我?”
傅蘭君沉思了片刻,最終如實回答:“最開始那幾年老是鬧著要找你,后來……”
程璧君自嘲地一笑:“后來就把我忘了,是吧?我就知道會這樣,他們父子兩個都是一樣的,無論我如何付出,他們都不是我的,因為我不是他們的人,所以我的付出不值錢,活該被人踩在腳下糟踐。”
站起來,自言自語:“我為顧靈毓認做干娘,為維護他和自己的哥哥決裂,為他的前程和太太們強歡笑,可到頭來我得到了什麼……”
側頭看向傅蘭君:“傅小姐,我給你講個故事吧。”
一直稱呼傅蘭君“傅小姐”,即使當傅蘭君還是顧夫人的時候。
傅蘭君在心中替悲傷,仿若沒有察覺地講下去:“有一個孩子,在十四歲那年遇到了喜歡的人,是在保定,對方是個軍校生,哥哥的同學,對方那年十八歲。多俊的男孩子呀,高高瘦瘦,目清凌凌的,像一澗秋水。一群軍校生里,數他看上去最清秀斯文,像個書生,可是誰都不及他功夫高績好。孩子一眼就喜歡上了他,心里想:我這輩子,非他不可了。
“孩子向男孩子示,為自己想了好壞兩種結局:興許他也喜歡,就這樣接了;興許他不喜歡,委婉地拒絕,同說,年紀還小。
“但是男孩子竟然很干脆利落地對說了‘抱歉’。
“這聲抱歉未能澆熄孩子心中的火苗,從十四歲到十七歲,對他死纏爛打竭盡全力追求。直到十七歲那年,被父親送去日本讀書。始料未及的是,就在在日本的這段時間里,他親了,對方是家鄉知府的千金。
“知道木已舟,在異國他鄉大哭了一場,此后兩年,一直耽擱在日本,想過放棄他,從此不再回國,但心中火愈燒愈烈,自己也不能將它熄滅,于是還是回了國。
“回國后,看到他和妻子恩甚篤,于失落和無中,再次回到日本。直到有一天,突然聽說他出事了,他的妻子離開了他。
“火速回國,再次出現在他面前,打聽到這段日子所發生的事,知道了原來他和他的妻子并不像之前所看到的那樣幸福,在心里發誓,要從那個不惜福的人手里把他奪過來。
“是過教育的新,不只懂得風花雪月,對于政治也自有見解,那段日子以來他的遭遇讓看出了癥結所在。為了他,去給巡大人八大胡同出的夫人做了家庭教師和書,從小就是個討人喜歡的姑娘,那花魁夫人很快被的甜言語和乖巧所俘獲,認做了干兒。
“就這樣,一邊賣乖裝巧地當著‘干兒’,在花魁夫人的耳邊吹風說著他的好話,一邊隔三岔五地去找他,寬因為失去人、朋友而日益沉默寡言的他。
“他心如磐石,不是不著急的。
“事的轉機發生在1909年。1909年,他的岳父因為謀反罪被送進了大牢。
“聰慧的察覺到,這件事同自己的哥哥不了關系。有一天,哥哥行跡鬼祟地出了家門,尾隨上去,看到哥哥和一個獄卒面,從他們的談里,知道了哥哥此行的目的是要讓獄卒做證,揭一場陳年舊案里的心上人和其岳父一起殺人滅口的事。
“方寸大,但仍舊努力按捺下恐懼,思索對策,在哥哥和獄卒分手后,尾隨獄卒,威利他暫時緘口,然后去找了哥哥,告訴他自己已經知道了他的全部計劃。告訴他,自己已經和心上人私訂終,如果哥哥要害他就是毀了自己,一定會盡全力捍衛他,告訴哥哥,會努力幫哥哥拉攏他,又拿出自己巡夫人干兒的份威脅他……最終哥哥迫于無奈答應了。
“于是最終在獄卒的口供里只供出了他的岳父,他的岳父被判秋后斬,病發死在了牢里。
“可是沒有想到的是,他對已經為孤的妻子更加憐,甚至把又接回了家中。
“于是哥哥給出了個主意,他們找到了他岳父過去的管家,讓管家去找他的妻子,說一些污蔑詆毀他的話,他愚蠢的妻子果然相信了,甚至下毒毒殺他。
“他于是對外宣稱妻子已瘋,把妻子關到了山上。
“覺得,自己的機會終于來了,找到了痛苦煎熬著的他,請他喝酒,這當然是一個請君甕的圈套,知道,他是個負責任的人。
“于是終于如愿嫁給了他,用卑鄙的手段獲得了半個妻子的名分,很知足,在他面前,所有新的自尊都灰飛煙滅,甚至連他和別人的孩子都視如己出,那是半個他呀。
“愿意頂著半個妻子的名分,養著半個他,和另有所的他一起白頭偕老。
“可是偏偏天不遂人愿,沒過幾年,突然有一天,孩子不見了。他告訴,或許孩子被人販子拐賣了。的心里頓時有了不好的預。
“果然,過了沒多久,他告訴,他已經變賣了所有家產,打算送和母親、二嬸出國去,而他自己,將留在國,投于革命洪流中。
“回答他的話,就像當年他第一次拒絕時那樣干脆。不走,不管刀山火海,只想跟在他邊。
“他無奈,只得對說抱歉。十多年前他對說過抱歉,那時是拒絕,這時是妥協,人最終都要妥協的不是嗎?
“又在他邊跟了十幾年,直到再也無法跟著他……”
傅蘭君一驚,站起來高聲問:“他去了哪里?”
程璧君眼神縹緲:“死了。”
傅蘭君腦袋“嗡”的一聲,膝蓋發就快要倒下,不可置信地喃喃自語:“不可能,他怎麼會死……”
程璧君帶著刻毒的神經質的微笑看著:“怎麼不可能?兵荒馬的年月,他干的又是領兵打仗的事,每一天牛頭馬面都要找他十幾次。”
看著傅蘭君,眼神里有痛苦和滿足織:“謝謝你回來,謝謝你聽我說這些話,痛苦的不只我一個人,真好。”
站起來慢慢走出去:“我很怨恨,但我不后悔。”
走到門邊,回過頭來著傅蘭君:“我努力去爭取了,我給出了我所有的。天命不在我,但我已盡人事。我不像你們,該后悔的,是你們。”
傅蘭君不知道自己是怎樣走出程家的。
行尸走一般地走在街上,背后似乎有人在喚,卻停不下腳步,像是魘住了,魘在自己的夢境里,直到那人追上來在肩膀上猛地一拍。
傅蘭君回過頭,一張似曾相識的面孔喜悅而憂慮地看著,眼前一亮,抓住救星一般抓住那人的肩膀:“楊先生!顧靈毓在哪里?他沒死是不是?”
是楊書生,是顧靈毓救過的那個楊書生,他還在,那顧靈毓就一定沒有死,程璧君肯定是騙的!
楊書生的神變了變,他垂下頭:“是,他沒有死。”
楊書生帶去見了一個人。
記憶里悉的街道,悉的院落,這是顧靈毓的老師佟士洪的家。來過兩次,一次是和顧靈毓一起為佟士洪祝壽,一次是佟士洪的邀請來為佟士洪送行……
梨花樹下,一個人背對著門正在獨自下棋,楊書生敬了個軍禮:“佟老,您看誰來了?”
佟士洪回過頭來,他老了,他是同治七年生人,如今已是花甲之年,英雄殘年。他鬢發半白滿臉皺紋,眼睛也花了,戴著一副老花鏡瞇著眼睛看傅蘭君,半晌,他終于認出了。
“沒想到這輩子還能再相見。”他唏噓不已。
傅蘭君單刀直:“佟老師,顧靈毓呢?程璧君告訴我他死了,他肯定沒有死是不是?”
佟士洪摘下眼鏡放在石桌上,了眼睛:“你不要激,慢慢聽我講,阿秀他是沒有死,但是他現在去了哪里,我并不知道。”
暮緩緩落下,佟士洪將這十幾年的事娓娓道來。
傅蘭君或許不知道,塞在行李里那張匯銀行的存折,里面的錢,是顧靈毓變賣了顧家祖產所得的收里的一部分。
笙笙,笙笙……他總是這樣喚她,溫柔而繾綣。別人是怎麼形容他的,一身明華,公子如玉,矜貴優雅,呵,那是那些‘別人’沒有看見過他拿著手術刀剖尸時的模樣,那時他的一雙眼被血染得通紅通紅。他有個溫柔的名字,叫時瑾。姜九笙第一次見時瑾,在她公寓的電梯里。“你的手真好看。”她由衷地贊嘆,眼睛移不開,“我能……摸摸嗎?”他詫異。她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他遲疑了比較久:“抱歉,我有輕度潔癖。”頓了一下,很認真,“只摸一下可以嗎?”搖滾巨星姜九笙,是個戀手癖,新搬來的鄰居是個醫生,湊巧,擁有一雙她很想很想私藏占有的手。后來,在他們新房的浴室里,他背著身,拿著手術刀,滿手的血,滿地的血,一地殘肢斷臂,從那堆血肉模糊的骨骸中,依稀能判斷出是她撿回來的那只流浪狗。她問:“你在做什麼?”他說:“尸解。”她后退了一步,卻被他按在了浴室冰冷的地板上,將她的衣服撕碎,滿地的血染在她雪白的皮膚上。他說:笙笙,若是能選擇死亡的方式,我希望死在你身上。他說:笙笙,醫不自醫,我是病人,血能讓我興奮,讓我殺戮,而你,能讓我嗜血,是我殺戮的根源。他說:笙笙,救救我,你不拉住我的手,殺了所有拽走你的人之后,我就要殺了我自己。她拉住了他的手,說:時瑾,地上有血,會臟了我的鞋,我要你抱著我走。她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陪他墮入地獄。他沒有這麼愛過一個人,愿意為她放下屠刀。 本文治愈暖寵風,1v1雙處,搖滾巨星和天才醫生的互寵日常,講述一只變態黑化美人醫生是如何‘溫潤如玉’地將神壇巨星拉到地獄一起……滾浴缸的蕩漾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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