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是定在七日後,現在最重要的就是先要治好自己這一的傷,到底原主也就是生生的挨了一頓鞭子,子骨本就瘦弱,當時更是心如死灰,沒有任何求生意誌的才會挨不住一頓鞭子而死。
如今自己附到這上,這一切也都應該自己來著,傷大部分都在後背上,瞧著自己如今半坐著的坐姿,很顯然,明顯知道自己傷是在背後,可還是讓自己平躺著,明顯就是故意的,但是如今即便是知道了別人是故意的又能怎麽樣,自己一個人勢單力薄也是不能抵抗的,還是先顧好自己吧。
蕭錦瑟手手為自己探脈,還好都是一些皮外傷,剩下的問題也都是長期的飽一頓一頓,營養不良所導致的弱罷了,以後補補也就能回來了。
蕭錦瑟坐在床榻上,著陣陣的涼風,不由自主的將那半截破舊的被褥遮蓋住自己單薄的子,這樣冷的夜晚,下著大雨,還有上的疼痛,本是無法睡的,蕭錦瑟反複的回想著記憶,終於讓想到了一個辦法來改變如今的局勢。
外麵的雨勢越來越大,毫沒有想要停下來的意思,而在這樣的風雨中,蕭錦瑟明白,隻有這樣的時候才是自己的機會。
蕭錦瑟強忍著疼痛下床穿上鞋,架子床後的豎頭櫃裏麵找出了一件勉強能寒的,是一件橘的束腰長,這是原主屋子裏最好的一件裳了,是及笄人禮上所穿的裳,還是蕭夢兒穿過的舊裳,蕭錦瑟不由的覺得原主有些可憐,別人不要的,在這裏卻是如珍似寶。
利索的穿好的裳,蕭錦瑟才拿出一塊和裳配套的手帕,遮住自己的臉,拿著牆角的一把紙傘心翼翼的從後門溜了出來。
低頭撐著傘走了許久,已經離開蕭國公府有一段的距離,蕭錦瑟這才停下腳步,轉過頭去看這一做巨大的宅院,心裏滿是慨。
蕭錦瑟在心中暗暗地發誓,原主所的苦,蕭錦瑟都要一一替討回來,而撐著雨傘緩慢的走在巷口鄭 七日之後不僅是自己要出嫁,還有蕭夢兒和蕭純兒也要一同出嫁,蕭夢兒是得了皇帝的旨意嫁給太子做太子妃,而蕭純兒也是得了皇帝的旨意嫁給皇室的五子毅王,明明都是一個府裏的姐,兩個庶都嫁的比自己好,可真是諷刺。
三姐妹中也隻有蕭夢兒嫁的最好,自己嫁給一個商賈之子,蕭純兒所嫁的則是毅王,是上祀國曾經戰無不勝的戰神。
年僅十六歲的他早已經聲名遠播,卻在風華正濃之時邂逅了一絕子,布料那子竟然是敵國派來的細,毅王被那子下毒,敵國境,毅王不顧自己的病依舊帶兵擊退列國,可自己也落得了一個半不遂的下場。
聽聞這毅王如今已經是燈枯油盡,皇帝不忍曾經的之驕子就此沉寂,便想要給毅王娶妻,哪怕是留住一脈,也不枉此生。
那婚前就放話不會把她當妻子看待的夫君,八成犯傻了,不然纔剛摔了交杯酒要她滾出去,怎麼一見她的手腕就變了,還是他真如傳言「生意做到哪,小手摸到哪」那般有戀手癖?要不爲何一眨眼就對她又是愛憐呵護又是纏綿求歡的……寵她之餘,還連所有她在乎的人也都一併照顧了,他說唯有這樣,她纔不會分心去擔心別人,能好好被他獨佔,他說不許她哭,除非是他的愛能寵她到令她流出幸福的眼淚,他說了好多好多,讓她甜上了心頭,也被他填滿心頭,然而也因爲他說了好多,讓她忘了問他爲何對她這麼好,纔會由上門「認親」的公主那兒得知,其實他寵的人不是她,他愛的是前世妻子,而自己手腕上的胎記讓他誤認了……而同時擁有胎記和記憶的公主,似乎纔是他尋尋覓覓的人,她想,他曾給了她那麼多幸福,這次,爲了讓他也得到幸福,即使已懷了孕,即使再痛苦,她都要將他還給他真正愛的人……
賀思慕在戰場上撿人吃,沒成想被人撿回去了。撿她回去的那位少年將軍似乎把她當成了戰爭遺孤弱質女流,照拂有加。賀思慕于是盡職盡責地扮演著弱女子——哎呀血!我最怕血了,我見血就暈——水盆好重我力氣好小,根本端不動——你們整天打打殺殺,好可怕哦暗戀小將軍的女武將氣道:“段哥哥才不喜歡你這樣嬌滴滴的姑娘!”賀思慕一偏頭:“是麼?”某日少年將軍在戰場上馬失前蹄,被人陰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見血就暈的賀思慕松松筋骨,燃起一盞鬼燈:“讓我來看看誰敢欺負我們家段將軍,段小狐貍?” 段胥想過,他不該去招惹鬼王。他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才知道她的真名叫賀思慕。但是或許他用一生的時間,都不能讓她在她四百年漫長的生命中,記住他的名字。“我叫段胥,封狼居胥的胥。” —————— 日常裝柔弱超強鬼王女主*狡詐專兵少年將軍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