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4章
聽到沈瓊口中出“好啊”二字之後,方清渠眼霎時就亮了。
沈瓊看在眼中,沒來由的想起得了獎勵的湯圓,也是這般模樣,讓人見著便覺著心。
“我打在南邊長大,還沒逛過京城的廟會。”沈瓊站起來,隨口道,“不知有什麽新奇的玩意?”
方清渠也隨之站了起來,要往外邊去。
其實他到京城也沒多久,早些時候忙著備考,後來金榜題名翰林,又有許多事要學,沒什麽時間去玩樂。他又是個素來勤勉的人,若不是想尋個機會邀沈瓊出去,怕是也想不起來要逛什麽廟會。
“方公子且等等,”沈瓊見他似是迫不及待地想要出門,出聲住了他,抿笑道,“容我去換個裳。”
沈瓊大病初愈,平素裏也不出門,穿得是半新不舊的,發髻也是拿個簪子隨意挽的。如今要出門去逛,自然還是要打扮一番的。
方清渠臉一熱,又坐了回去:“好。”
他這些年來專心念書,從沒分心在男之事上,如今便顯得像個愣頭青似的。旁的事上倒是遊刃有餘,可一見著沈瓊,話也不會了,手腳仿佛都不知道要往哪裏擺一樣。
沈瓊瞥見他耳尖都紅了,低低地笑了聲,自去換裳去了。
雲姑對這事是喜聞樂見的,原本還生怕沈瓊陷在秦淮的事中走不出來,如今見竟願意應下方清渠的邀約一同出門去,心中也覺著高興。
幫沈瓊張羅著,翻箱倒櫃地尋出一條石榴來。
這些年來因著那所謂的“孝期”,沈瓊早就將各種豔的裳收了起來,這條石榴還是收拾進京的行李時,雲姑夾帶進來的。
“這也太……”沈瓊言又止。
多年未曾穿過這樣豔的,如今見著,竟還有些不大習慣。
沒等完,雲姑便截了下來:“這怎麽了?你從前可是最這條子的。”
這石榴與尋常裳不同,料子是當初某位西域的胡商帶來的,其中混有金線與雀翎,價錢比蜀錦還要貴上些。整個錦城就那麽一匹,被沈瓊給買了下來,請最好的繡娘做了這條石榴。
沈瓊自,就是個臭又嘚瑟的姑娘。
又生得好,大紅大紫的裳更能襯出好相貌來,是豔群芳也不為過,得了這條石榴後高興許久,恨不得給所有人看,像是隻四開屏炫耀的孔雀。
聽雲姑這麽,沈瓊想起當年辦過的稚事,忍不住笑了起來。
雲姑幫著沈瓊換了裳,又重新給綰了發,戴了釵環耳飾,滿意地道:“去吧,好好玩。”
方清渠一直在正廳等候著,心七上八下的,倒像是當初在皇城下等著放榜之時,又張,又帶著些近乎雀躍的期待。
其實自從被皇上筆親封為狀元郎後,旁敲側擊來打探方清渠意思的人不,大都是見他年有為,想要議一議親事的。就連方清渠的座師,當朝太傅徐三思,都曾經晦地提過此事。
可他卻一一推了,誰都沒應。
同科的好友他糊塗,畢竟若是能同那些個宦世家結親,今後的仕途必然能走得順暢不。方清渠也明白這個道理,可他一想到沈瓊,就怎麽都放不下。
當初在那客棧,他錢財被竊走投無路時,隻覺著前途一片黑暗,是沈瓊救了他。
那時他尚不知沈瓊的名姓,可卻將的模樣牢牢地記在了心上,此後日思夜想,幾乎了癡念。
旁人他糊塗也好,仕途不易也罷,隻要能討得沈瓊高興,他自己心甘願。
方清渠想得出了神,直到沈瓊走到他麵前,在他眼前擺了擺手,方才回過神來。
及至看清沈瓊的模樣後,他的臉霎時就紅了。
方清渠見過沈瓊素白,也見過病中憔悴,可從來沒見過這般豔麗的模樣。
大紅的石榴將的襯得愈發白皙,欺霜賽雪一般,如墨的長發挽起,珍珠纏步搖與珊瑚耳飾微微晃著。櫻嫣紅,一雙桃花眼更是顧盼生姿。
兩人離得很近,方清渠似乎能嗅著若有似無的幽香。
依著常理,從來都是姑娘家害,沈瓊還是頭一遭見著男子如此的,倒是倍新奇。眼中的笑意愈濃,後退了兩步,同他道:“我收拾好了,咱們走吧。”
著,便轉出了門,方清渠怔了怔後,隨即跟了上去。
方清渠起初仍舊不適應得很,目都不敢往沈瓊上落,及至走了段路後,方才漸漸地緩了過來。
沈瓊四下看著,慨道:“這京城與南邊還真是大有不同。”
循著這個話頭,方清渠與沈瓊閑談幾句,轉而又問道:“起來,你既是在南邊長大的,千裏迢迢到京城來,可是有什麽事?”
“是啊,”沈瓊並未同他提過江雲晴之事,隻歎道,“的確是有麻煩事。”
方清渠隨即道:“若是我幫得上,你隻管開口。”
沈瓊一笑置之,轉而聊起了旁的閑話。
廟會所在的西市離沈瓊的住並不算遠,沒多久便到了。
此的確熱鬧得很,才一靠近,諸多賣聲便迎了上來,各種笑鬧聲更是不絕於耳。
方清渠抬手虛虛地攬了下,將沈瓊護在後,避開了幾個追逐打鬧的孩。沈瓊恰巧看中了一旁攤子上的雕玩意,湊了過去,興致地挨個打量著。
沈瓊時就是個玩鬧的人,如今雖有所收斂,可本卻還是沒改。一路看下來,買了不有的沒的的件,未必有什麽用,看著喜歡便要買。
桃跟在沈瓊後,替付銀錢,方清渠則負責拎著那些買來的東西。
堂堂狀元郎,倒了個拎東西的廝。
桃不著痕跡地打量著方清渠,怕他會心生不悅,結果卻隻見他眼角眉梢都是笑意,顯然當這個廝當得還高興的。
街角有個套圈的攤子,沈瓊換了足有一大把竹圈,專心致誌地扔著。玩得神,高興不高興都是寫在臉上的。套中了,一雙桃花眼笑得都瞇了起來,眉眼彎彎的;套不中,便會忍不住歎氣,臉頰氣鼓鼓的。
“姑娘已經許久未曾這麽高興過了,”桃又是替開心,又是唏噓,湊近了些同方清渠道,“方公子,多謝你了。”
桃與雲姑的想法是一樣的,不管是誰,隻要能哄得沈瓊高高興興,就足夠了。
方清渠麵對沈瓊時,總是顯得局促,可在旁人麵前還是有算的。
他目依舊落在沈瓊上,似是漫不經心地問:“你家姑娘到京城來,是有什麽麻煩事?家中人不擔心嗎?”
他早前稱呼沈瓊時,用的是“夫人”,可等出了孝期,便不著痕跡地改了“姑娘”。
桃並沒留意到這細微的差別,隻歎道:“我家姑娘早就沒什麽親人了……時,母親便因病過世,留下了偌大的家產,這些年來一直是雲姑照養著。倒是有個親如姊妹的知手帕,早些年嫁到了京城來,可偏偏又出了事,這次千裏迢迢地過來,也是為了。”
方清渠正再問,卻被人給打斷了。
“方公子,你怎麽在此?”一穿百碟穿花紅的姑娘快步走了過來,在方清渠麵前站定了,及至見著他手中拎著的那許多東西,又看了看一旁的桃,臉上的笑意隨即替換了警醒,“你是陪人來的?”
方清渠客客氣氣地開口道:“沒想到竟在此遇著徐姑娘,太傅近來可好?”
這位徐姑娘,便是方清渠座師徐太傅的兒,徐月華。
徐太傅乃是今科會試的主考,方清渠這個狀元郎,自然也就順理章地拜在了他門下。打從頭一回方清渠往徐府時,徐姑娘便看上了這位年輕的狀元郎,撒求著爹娘親。
徐太傅亦是出貧寒的人,故而並不嫌棄方清渠的出,對他的才學人品又很是滿意,便晦地提了句。可方清渠沒應,徐太傅便也隻能作罷。
隻是兒家的心思,並非是改就能改的,徐月華仍舊記掛著方清渠,如今巧在這廟會上遇著,尚未來得及高興,心便沉了下來。
桃覺出些不對來,看了看徐月華,又看了看方清渠,不尷不尬地僵在了那裏。
倒是沈瓊毫無所覺,扔完了手裏的圈後,攤主將套中的雜七雜八的東西都挑了出來,足有八|九件,怎麽看都不是一兩個人都帶回去的。
沈瓊為難地掃了幾眼,隻從中挑了個模樣新奇的杯子,其他都送給了湊在一旁圍觀眼饞了許久的孩子。
這些個孩子倒是甜得很,紛紛道:“謝謝人姐姐。”
沈瓊被得心花怒放,將最後一朵絹花簪在了姑娘鬢發上,瞇著眼睛笑道:“去玩吧。”
站直了子,回過頭去,方才留意到方清渠這邊的異常,一臉茫然地問了句:“怎麽了?”
徐月華則是定定地看著,臉微變,咬了咬牙。
但凡姑娘家,總是會有些攀比的心思,從首飾,到型相貌。徐月華在京城閨秀中也算是人了,這些年來聽過的誇讚不計其數,可如今見著沈瓊,卻也不得不承認自個兒比不過。
“這是我恩師的兒,徐姑娘。”方清渠生怕沈瓊誤會,趕忙解釋道,“方才巧遇上,了兩句話。”
沈瓊點點頭,笑著問候了聲,而後向桃道:“玩了一圈,我了,咱們去得月樓嚐嚐鮮。若是真如傳聞中的那般好吃,趕明兒再帶雲姑去。”
“那徐姑娘,我也先告辭了。”方清渠同徐月華告了別,隨即跟上了沈瓊。
她是明神宗唯一親自冊立的皇后,史書說她性情溫和,賢良淑德,頗有皇后氣度。 她於萬曆四十八年崩侍,五日後,神宗病倒,同年七月駕崩。 總算夫妻圓滿。 傳說中錦衣衛王千戶家中有個天仙下凡,花容玉貌,我見猶憐, 傳說中錦衣衛王千戶家中還有無鹽醜女,身形魁梧,聲如洪鐘, 王大姑娘雖不比二姑娘生的嬌柔,但也是鵝蛋臉兒柳眉杏眼,唇珠豐潤天生一副愛笑的可人模樣,被傳無鹽也不惱,端坐閨中看看書,寫寫字,非常閑適。 皇帝大婚採選,王家二姑娘在選,人們都伸長脖子等待二姑娘是個什麼位分,最後二姑娘留在宮中,王家大姑娘回府備嫁,等候大婚。 什麼?王家無鹽被冊封成皇后? 不是。 王家大姑娘什麼時候上的採選? 皇帝陛下閉著眼睛在範圍內選了個最有趣的當皇后,心裏卻是美滋滋的,這最有趣的可是他親自放進採選名單的。 皇后,咱們時間還長著呢。
秦筱筱是二十一世紀最頂級的玄門大佬,素有一卦定天下、妙手肉白骨的美稱,卻一朝穿越成了冷宮廢后?自己綠了皇上,其父謀反,滿門流放,淪落冷宮阿貓阿狗都來踩上她一腳。沒關系,且看她玄術在手,占卜、算卦、看相、醫毒雙絕,坐在冷宮,一手爛牌打出王炸。正當所有人都以為廢后死了,卻忽然爆出消息。遍布九州大陸的錢莊幕后老板是她!最神秘的掌握天下情報的天機閣閣主是她!一藥難求活死人肉白骨的蓬萊島島主還是她!秘密馴服昆侖野人,創造新的文明建立新的王國的又是她!一時間,大昭國主求娶,天啟太子求娶,玉祁國師求娶……
【閱前指南:甜寵雙潔爽文,有智鬥權謀,伏筆細節多,多人物刻畫,女主不吃虧,不理解的地方後期都會填坑,文風輕鬆是為方便閱讀】 宣王賀鈞廷。 《獨寵皇妃》這本書中,作者寫他屠盡北狄王庭,寫他披甲造反那一日連破十二城,寫他六親不認冷酷到骨子裏的薄情,寫他一生沒有所愛,最終像個煢煢孑立的瘋子頭也不回地走入了燃著大火的皇宮。*** 薛清茵穿成了這本書裏的驕縱女配,爹不疼兄不愛,重度戀愛腦,偏偏心上人對她棄若敝履,最後被迫嫁給風流魏王,夜夜守空房,結局淒慘。 她想了想,大膽點,不如選宣王! 反正這位死得早,她美美當有錢寡婦。 薛清茵嬌氣得很,進王府沒多久,就要賀鈞廷背她, 可以是可以,拿夜夜腰疼腿軟換的!哪裏還有什麼守空房? 不對啊。 這和我在書裏讀到的不一樣!說好的宣王其人冷酷寡情不近女色呢?*** 後來,薛清茵一躍成為禦前紅人,人人追捧,她的命運已改。她卻不想當寡婦了。*** 從此…… 你為我手中劍,我為你護心甲。 我們愛彼此不屈的靈魂。*** 宣王很早便知道她說喜歡他是假的,但無妨。 她是這個荒誕又醜惡的人間中,他們唯一的光。
作爲京城首富的繼承人,葉可卿居然招不到贅婿? 某天,一個清冷素淨的男子扣響葉府的門,毛遂自薦。 門房:“我家小姐的贅婿那得是個讀書人!” 青陽塵璧:“沒記錯的話,嘉承四年有幸考了個狀元,可還夠用?” 首輔大人? 滿城譁然:權傾朝野的第一重臣居然上門入贅!
強制+追妻火葬場+不原諒+后期瘋批女主卓明月撞見宴清風殺了人,之后每一天都在崩潰。準備就寢時他在,去沐浴他在,去茅廁他也在。可她是個“瞎子”啊!她只能若無其事的寬衣,沐浴,小解。直到宴清風扔了條幾近透明的紗衣給她穿,她實在忍無可忍。……在宴清風眼里,卓明月這樣的女子卑微低賤,空有一副好皮囊,生來便是個食髓知味的玩物。后來,她離開宴清風,成了惑亂圣心的寵妃。他抓肝撓肺,夜不能寐,方知他丟的不是玩物,是肋骨。終于他攔了她的去路,低聲下氣的問她“你喜歡什麼,只要天上地下,這世間有的,我都給你弄來。”卓明月說“想做太后。”她要她的孩子登基,要站到萬人之上的高臺上,要宴清風也成為匍匐在她腳下的臣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