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唐晚期,弘農楊氏在士族門閥中的地位日漸式微。作為史上曾最顯赫的大家族,楊氏自然不甘心。
與皇室聯姻固然是最便捷的途徑,但很顯然,昭宗皇帝年間,弘農楊氏并未出現太過出挑的嫡,好不容易送進宮一個,也不過是個小小的人。
一個人在后宮如履薄冰、自難保,如何幫助家族發展壯大?
那麼暫頭角的楊進士,自然而然就會為家族最大的希。
問題是那時候宦當道已定居,楊進士再驚才艷艷,也只是個手無縛之力的文臣。面對這種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況,唯有另辟蹊徑,方能破局。
瞌睡到熱枕頭,偏巧楊人自己作死,絞盡腦算計楊進士,楊進士索將計就計,順理章地借之手,將自己變了李公公。
依照老吏的敘述,楊人后來失寵,原因僅僅是犯了個小小錯誤。
通常況下,這種子間的爭風吃醋,只要不太出格,沒鬧出人命,君王都會樂見其。然昭宗皇帝卻然大怒,直接將楊人打冷宮。
可見,昭宗心里恨惱楊人。
作為皇帝的人,楊人天天賣力討好,不可能得罪昭宗,故,昭宗惱的唯一理由,是李公公,昭宗心同李公公的遭遇。
明明是自己一時聽信讒言,卻不能將罪過攬到自己上,昭宗自然要找個替罪羊,楊人不死,不足以平憤。
但李公公已經去勢,沒辦法挽回,昭宗只能加倍對他好,已示彌補。
試想,一個上至君王下到甲庫老吏,幾乎人人都同的太監,無形中能獲得多大權力?又能悄無聲息,給家族帶去多利益?
恐怕,這才是李公公屹立后宮長年不衰的真正原因,亦是弘農楊氏,布下的彌天大局。
而很顯然,他們賭對了。有了李公公在先帝耳邊吹風,先太子大婚迎娶正妃,終于越過五姓七家,選擇了弘農楊氏之,也就是后來的麗妃。
所以與楊將軍一樣,所謂的謀逆,全是子虛烏有的幌子,李公公的目的與楊將軍如出一轍,都是為了保全麗妃的清名,從而保全弘農楊氏。
“如此機關算盡,只是替一個心腸狠毒的子做掩飾,值得嗎?”輕聲問。
李燁沒有立刻回答,而是停下腳步,抬頭仰即將泛白的夜空。
片刻后,方道:“從來由儉奢易,由奢儉難。更何況,棋下久了,不知不覺,總會將自置于棋局。故而沒什麼值不值得,一切皆看心有多大。且說到底,帝心難測,小心方使得萬年船。”
提到明德帝,秦蓁的心臟登時揪了一下。
沒錯!麗妃和歡宜公主死,明德帝能不分青紅皂白,直接下令杖殺錦繡宮三十余名宮人。若麗妃和歡宜公主真正的死亡真相披,弘農楊氏豈不是要滅族?
想到楊將軍為了家族,不惜背負慕堂妹,而不得痛下殺手的罵名;李公公為了家族,不惜變太監,改頭換姓。這一刻,秦蓁終于明白,他二人為何要坦然赴死了。
遲疑一下,還是謹慎地問:“大人,是否還要再回錦繡宮重新勘察現場?”
不出所料,此言一出,李燁的目便了過來,卻約帶著若有似無笑意:“當然!”
正值寅時,一路上遇到不趕早朝的文武員,李燁不得招呼應付,待回到錦繡宮時,已過寅時半。
三法司的諸位大人們這兩日不用參朝,卻也不敢貪睡,秦蓁二人進去時,院子里人來人往,好不熱鬧。
秦蓁不敢托大,不等李燁吩咐,疾步進寢殿。
麗妃和歡宜公主的尸依舊維持著昨日所見時的模樣。秦蓁先揭開麗妃遮面白巾看了一眼,確信無人過,又輕輕取下歡宜公主面上白巾。
依舊將關注重點放在歡宜公主纖細的脖頸上。
在那道有著龍紋玉扳指大掐痕上,覆蓋著一條細細的黑線,那是歡宜公主瀕死時皮下滲出的淤。
因著歡宜公主死亡已久,尸不但發黑,還微微呈現出綠,而大掐痕本也有皮下淤,且殿線不足,這道致命掐痕并不明顯,即便湊近了細看,也有點像嬰孩胖乎乎脖頸上疊加出來的褶子。
秦蓁循著力方向看了兩遍,確信這是左手所致,且兇手拇指食指完整,方轉向麗妃,輕輕卷起左手的袖子。
麗妃的左手跟整個人一樣,嚴重浮腫,完全喪失了活著時的態,除了五手指完好無缺外,其他什麼都瞧不出來。
秦蓁不死心,摘下手套,輕輕這只手上每手指,尤其是拇指、食指和中指,半炷香后,還是不得不放棄。
“難怪過了這麼多天,才開始讓三法司介徹查,難怪們母二人一死,立時將三十余名宮人全部杖殺。這該消除的證據都消除了,即便火眼金睛,怕也難覓真相啊!”
才自言自語抱怨完,后便傳來清冷悉,低沉又悅耳的聲音:“那又如何?你不照樣窺探出蛛馬跡了嗎?”
秦蓁回頭,果然,李燁不知何時進來,正立在后。
往側旁退開兩步,翻著白眼道:“窺探個鬼!我就說昨日驗尸,怎會看這麼重大的線索,實在是那人太會算計,尸上本就沒有留下相關證據。”
“是嗎?”李燁斜睨著,角無聲無息浮現出似笑非笑:“可之前在北衙,有人說過,這世上紙終歸包不住火,只要做了,定會留下各種蛛馬跡。此路不通,我們換一條便是。”
這話令秦蓁先是一怔,繼而喜上眉梢,轉就跑:“我知道了,大人您且稍等片刻,我去去就來!”
不多時,就回來了,手里捧著幾本書,兩支狼毫,還有只銹了一半的荷包。
“大人大人?”一看見李燁,便嚷起來:“你瞧我都發現了什麼?”
李燁好整以暇看著:“可是在西側書房中找到的?”
“沒錯!”案有了突破,秦蓁面上皆是喜悅:“那人當真心思縝,書房收拾得那一個干凈,連一張麗妃生前的文稿和畫作都未留下。不過麗妃出自弘農楊氏,自飽讀詩書,總不會是草包,我便在書架上找。果然,找到了這些。”
先將那幾本書翻開,卻是單獨拎起其中幾張,對著,一點點指給李燁看:“大人請看,這里,這里,還有這里,都留有指印,上面還略帶水果清香。這是麗妃生前,邊吃水果邊看書時留下的。一個人呢,通常喜歡用自己慣用的那只手拿東西。偏這幾枚指印,有的是翻頁時留下的,有的,卻是單手抓握書本時留下的。可見,麗妃與常人不同,是個左撇子。”
“再看這兩只狼毫。”秦蓁將狼毫遞給李燁,自己也踮起腳長脖子湊近看,“每個人握筆的姿勢都不盡相同,但慣用右手之人,筆桿上最的部位,乃是從左到右的自上而下,可這兩支狼毫筆桿上,磨得最的位置,卻是從右到左的自上而下。可見,麗妃習慣用左手寫字。”
“唉!”得意洋洋嘆道:“虧得這兩支狼毫用竹做桿,若要用玉,那可真是天天不應,哭地地不靈嘍!”
最后,將荷包拎起來,在李燁眼前晃了下。
然后扯住自己的襟,亮給李燁看:“還有這東西,我不善紅,卻也知道,右手和左手繡出來的東西不一樣,至針腳走勢完全相反。大人您看看您服上的針腳,再看看我服上的針腳,再和這荷包上的針腳對比一下,是不是覺很明顯呀?”
李燁平日查案,同僚發現蛛馬跡,多是用敘述,即便他自己,也習慣用說的。此時見秦蓁一邊說一邊比劃,忙得手舞足蹈,為了讓他做對比,更是連領都被自己扯歪了,頓覺哭笑不得。
但他不得不承認,秦蓁這種敘述手法,更直觀,也更加一目了然。
“那你說說,這案子究竟怎麼回事兒?”他瞇眼瞧著秦蓁。
秦蓁正在興頭上,哪里會推拒,張口就來:“很簡單啊,麗妃確實是自戕而亡。但歡宜公主,卻是麗妃自己掐死的。”
“何以見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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