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之心惴惴不安的來到醫院。
當看清護士遞來的檢查報告時,直接傻眼了。
「初小姐,從檢報告來看,您的hcg值和孕酮值都偏高,所以可以初步斷定,您已經妊娠一個多月了。」
「啥玩意兒,妊......妊娠一個月?!」
「對的,恭喜您,要當媽媽了。」
護士離開之後,初之心還在風中凌。
不會這麼狗吧?
就昏頭了那麼一次,居然就中招了,到底是生育功能太強,還是那傢伙的基因太強,老天爺為何要這麼搞!
毋庸置疑,孩子肯定是盛霆燁那座萬年大冰山的。
還記得一個多月前的那個夜晚,那時候盛家辦完盛霆的後事,整個盛家籠罩在一片霾中。
初之心第一次看到盛霆燁卸下高高在上,不可一世的偽裝,脆弱得像個孩子一樣,矇著臉哭泣,一瓶一瓶的喝酒。
心疼他,也陪著他一起哭,一起喝。
然後,他們就喝到床上去了......
結婚四年,那個夜晚,是他們作為夫妻,關係最親的一次。
初之心以為,那晚之後,和盛霆燁的關係能夠改善一些。
誰料,改善沒有,直接結束![1]
結束也就罷了,突然冒出的孩子,瞬間打了原本的計劃。
「果然,同男人,倒霉三生三世!」
初之心恨不得拍死自己。
猶豫著,要不要把懷孕的消息,告訴盛霆燁。
畢竟,孩子有他一半,是去是留,或許也該兩個人共同做決定?
「初小姐,太巧了,你怎麼也在醫院啊?」
後,傳來林以的聲音。
初之心轉,看到林以扶著腰,笑得一臉幸福。
而站在林以旁邊的,則是的準前夫,盛霆燁。
男人一如既往的高大英俊,面容清冷,渾然天的尊貴之氣,讓他在人群中顯得格外耀眼。
初之心神一滯,心臟像是有麥芒扎過,微微刺痛。
這倆人站一起可真登對啊,猶如一對璧人,瀰漫著恩和煦的氛圍。
而且,也不知道是不是視覺原因,今天再看林以的肚子,似乎又大了一分。
初之心覺得自己很多餘,自己腹中的孩子更多餘。
「我來複查一下,就不打擾二位了。」
笑了笑,故作瀟灑的朝他們揮手。
終究是沒有勇氣告訴盛霆燁懷孕的事。
反正告訴了,也不過是自取其辱,還不如爛在肚子裏,永遠不讓他知道,這樣還能保留一份尊嚴。
下一秒,細細的手腕卻被盛霆燁寬厚的大掌遏制住。
「你臉看起來不好,出什麼事了嗎?」
初之心對上男人的眼睛。
從前,會沉浸在他這雙如星辰般好看的深眸里。
但現在,只覺得可笑。
「我臉好不好,似乎與你無關吧,準前夫。」
短短一句話,直接把盛霆燁噎得眉頭蹙,無名火躥。
不過,素來高冷的盛家二爺今天也是奇了怪了,偏就沒皮沒臉的糾纏起來。
「你也說了,是準前夫,還不是前夫。」
盛霆燁冷銳的眸子看向初之心手裏的檢查報告,用一貫強勢的口吻道:「你在複查什麼,給我看看。」
她,藍氏財團的二千金,讓人無比羨慕的富二代,隨便說幾個相識的人名出來,都是讓人趨之若鶩的人物,可是男友結婚,新娘竟然不是她,這般高貴的她慘遭拋棄。 他,千尋集團當家總裁,財勢逼人的霍家大少爺,標準的富二代,權二代,在t市是個隻手可遮天的大人物,誰知道結婚日子挑好了,卻在登記當天,新娘逃婚,他也慘遭拋棄。 可笑的是,他是她準姐夫。 看到憤怒而落寞的準姐夫,她忽然嘲笑著:「我們都是被拋棄的人,剛好湊成一對。」 他抿唇不語。 隔天卻叫上她拿著戶口本到民政局辦了結婚手續,由她代...
敬往事一杯酒,再愛也不回頭。我叫林韻,一個拼命想要活著的人,我跟了陸澤笙七年,從青澀少女到妖艷女子。我是他床榻上陪他翻云覆雨的女人,也是他用來招攬財富的公關女。陸澤笙給了我一張房卡,“有人很喜歡你,希望你去陪他一夜。”被自己的丈夫親手送上別人的床榻,成為男人之間尋求刺激的對象,哀莫大于心死。愛能感人,也能傷人。絕望縫隙里拼命生存的人,走到絕境,崛起必定能生靈涂炭,可以恨一個人到什麼程度呢?
江暖大冬天的掉進塘子里,發了幾天幾夜的高燒,醒過來的時候人沒傻,但有小半年的記憶丟了。 這可是高二啊!這記憶一丟,一朝回到解放前,江暖可一點都不想留級啊! 更慘的是,大家都說她一直暗戀著班上的學神陸然,那個數理化樣樣精通,那個總是一開口就將她秒殺的家伙。 怎麼可能啊!她腦子壞掉才會暗戀那個家伙! 等等,情況不大對勁! 陸然怎麼老愛看著她?怎麼總是無所不在? 我不用你教我做題!我接受留級!我不要跟你讀同一所大學!走開啊!信不信我買摔炮炸死你!別過來! 喂喂!我給你們講,不是...
人生中最大的幸福或許就是遇到一個愿意用愛來包容你成長的人。而對于溫冉來說,這輩子做過的最勇敢的一件事,就是愛上這樣一個人。溫冉的父親是將門之后,深迷考古卻因患上抑郁癥而在一場車禍身亡,因母親是家世普通的女子,父親死后,被溫家掃地出門。在遇到生命里對的那個人前,她對感情總是不敢輕易嘗試。直到她遇見了葉以禎,并在一次課題實驗中成為葉以禎專門指導的學生。葉以禎名校畢業,長相英俊。講課風趣,深受學生喜愛。他用...
追憶著純潔的愛情,卻往往不能如愿,執作與愛情的她本以為是幸福的終點,卻對愛情發生改變,而他是在瞞著她什麼導致兩人的錯過。五年后相遇的他們又會對彼此有著怎樣的看法,又有怎樣的結局······
陳喋十六歲那年在街邊初遇聞梁,少年手上把玩著帽子,雙眸漆黑,居高臨下站在她面前。半晌,他傾身而下,黑眸對上她視線。“跟我走嗎?”少年說。陳喋真就跟他走了,這一跟就是六年。眾人皆知聞梁桀驁難馴,玩世不恭,卻傳聞家裡有個美人兒,還是電影學院校花,美艷明媚,飄渺跳脫,性子也被他養的驕縱任性。兩人各取所需,在心知肚明中如膠似漆恩愛多年,然後陳喋大學畢業,瀟灑揮手說“再見。”比當年點頭跟他走時更絕決利落。聞梁點煙,在一片青白煙霧中抬眸勾唇,冷冷讚她:“很好。”陳喋走後,聞梁照樣過的風生水起,不受影響。人人都感慨這聞少爺薄情冷血,就是在一起這麼多年也不過如此。卻在某天爆出來的花邊新聞中看到了兩人身影——深夜街頭,當紅新小花旦陳喋狠狠扇了新片最大投資方一巴掌,打的人半晌沒轉過臉。陳喋打完那一巴掌,抬手隨意攏了把長發,風情萬種,溫柔道:“聞總,我想我們早就分手了。”男人非但不怒,反倒倚車舔了下唇,誇獎道:“我的小豹子,動起手來都這麼厲害。”陳喋神色疏離的看著他,沒說話。旁人眼裡向來玩世不恭的聞梁,卻是沉默片刻,眼圈慢慢紅了。他雙手微顫著、小心翼翼的把人摟進懷裡,嘴上念著只他一人知道的小名:“靈靈乖,跟我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