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他夢
又夢見了那個孩子。
從英國回來已經半月有餘,細算下來......
岑頌站在落地窗前,眼波一頓。
四次。
對,加上昨晚,已經是第四次。
別的事或許還能用錢、用手段去控製,可夢......
他無奈地搖了搖頭。
後幾米遠的床頭櫃上,手機滋滋在震,岑頌回頭,臉上還有點兒沒睡醒的疏懶倦意,視線從亮著的手機屏幕移到旁邊的扇形鬧鍾上。
八點二十。
這個時間不會是老爺子,他這才轉腳往床邊走。
指尖在手機屏幕上輕輕一,沒開擴音,但聽筒裏清晰傳來了一道男聲。
“岑總,我到了。”
是這次陪他一起出差的書李旭。
岑頌淡淡應了一聲。
二十分鍾後,岑頌穿著一套海軍藍西裝出門,門開,候在門口的侍應生接過他手裏的行李箱。
正對酒店門口,李旭已經等在七座商務車旁,眼看等的人一利落矜雅地從旋轉玻璃門裏走出來,他頷首喊了一聲“岑總”後,打開了後座車門。
往機場去的路上,坐在副駕駛的李旭簡單匯報了他一天的日程。
指尖不規律地在膝蓋輕點幾下後,岑頌開口:“三點的會議取消,改到下周四上午九點。”
李旭:“好的。”
兩個小時的飛機,到京市剛好晌午。
“岑總,”李旭跟在他側:“是回公司用餐還是去您經常去的那家餐廳?”
他步履依舊,沒有停頓,也沒有看旁邊的人,隻問:“這兩天有沒有接到老爺子的電話?”
李旭雙腳微頓,轉而跟其上。
沉默,那就是接到了。
岑頌角揚著不明意味的笑:“公事還是私事?”
李旭:“私事。”
岑頌沒有再問。
司機的車就在路邊等著,上車沒一會兒,岑頌的手機震了。
低頭看了一眼來電,他眉心蹙了一下,目不著痕跡地落到前麵的後視鏡,剛好撞上李旭也在看他的眼神。
眼看他角浮出意味不明的笑,李旭不敢瞞:“岑總,早上七點的時候,岑老問了我.您的航班時間。”
岑頌收回視線,了接通,聽筒那邊立即傳來了蒼老卻有力的聲音。
“晚上給你安排了懷宇家的三孫,你去見見。”
岑頌拿起旁邊的平板:“沒時間。”
“又沒時間,”老爺子岑耀一聽他說這話就氣:“你一天到晚都沒時間,一個小時出來,公司不會倒!”
“我的行程,您應該了如指掌。”岑頌話裏話。
老爺子嗓子裏一哽,心虛卻不理虧:“我關心我孫子的行程怎麽了,有問題?”
岑頌不置可否:“真要見也行,今晚十一點,您讓到廣潭酒店找我。”
老爺子聽出他心:“大半夜的,你讓人家一個小姑娘到酒店找你,傳出去像話嗎?”
重點是,這話,他一個老頭子要怎麽傳,落到人家耳裏,簡直是一個老不正經加一個小不正經。
岑頌肩膀一聳:“那沒辦法了,我一天二十四小時,就隻有深夜才有空。”
“忙忙忙,也不知你天天在忙些什麽,你以為我讓你回來是忙工作的?”
當然不是,他以自己病重,把這個唯一的孫子從部隊喊回來是為了給自己找一個孫媳婦的,結果可好,回來都三年了,愣是連孫媳婦的一頭發都沒見著。
既然他不主,那他這個一隻腳都踏進棺材的老人家出麵總行了吧!
結果可好,找了那麽多,一個都不見,因為這事,他著老臉把他那圈子裏的能得了眼的孫子輩的都找了一圈了!
“你這是鐵了心讓我死不瞑目是吧?”老爺子氣的都抖了。
卻聽他那個‘不爭氣’的孫子不疾不徐地回了句:“爺爺,您會長命百歲的!”
“聽你這意思,我還得再等十七年?”老爺子今年八十三了。
“那倒不至於,”岑頌瀏覽著平板上的財經新聞:“我爭取在四十歲之前讓您見著。”
老爺子氣的半天沒說出話來,就在岑頌要掛斷電話的時候,老爺子說了等等:“你今天必須給我說說,你到底喜歡什麽樣的!”
知道了他這個孫子的喜好,他才能有目的有針對地找,不然總這麽大海撈針,中獎率太低了。
聞言,岑頌眸稍頓,想起這半個月來總往他夢裏鑽的那個小姑娘,他角掀起笑:“長發、白。”
視線從平板上收回,他抬眸看向窗外,想起那個圖書館,想起那個碎了一地金的午後。
穿著一條湛藍的背帶牛仔,瀑發乖巧鋪在後,很白,是殷灩灩的紅。
容貌有點豔,表卻有點乖。
當時坐在一把有些年頭的紅木椅上,傾著椅背,低著頭,左手撐著殼書封,右手指尖停留在書頁右上角。
初夏的太暖而不烈。
而他,就坐在右前方的椅子上,看著淡淡駁金順著雪白的腳背一點一點往上爬。
看書很慢,好半天才翻過去一頁,但是他看書很快,一目十行,可是那天,卻隨著的節奏,一本書,一直到牆上那把老式掛鍾的時針轉了一圈,他攤開的那頁都沒有看完。
準確來說,他連第一行都沒有在心裏默念句。
就那樣,用大膽又熱烈的目凝著。
偏偏小姑娘看書太過神,一點都沒有注意到他。一直到合上書從椅子上起,目都沒有在他上留下一道痕跡......
“你敷衍我!”
老爺子渾厚的聲音打碎了岑頌的思緒。
短瞬的回想,讓岑頌張揚的臉上又添幾分肆意:“爺爺,您要是沒事就打打太極溜溜鳥,說不準哪天,我就把孫媳婦給您帶回去了。”
“哼,那我可真是好等,我都等了你三年了!我還有多個三年?”
岑頌把腳往副駕駛的座椅一踢,李旭扭頭,反應幾秒,他雙眉一挑,聲音瞬間提起——
“岑總,到了。”
“爺爺,我還有事,就先不跟您說了。”
說完,都不給老爺子反應的時間,他就掛了電話。
李旭問:“岑總,是回公司嗎?”
岑頌淡淡掠過去一眼:“不然呢?”
李旭打岑頌從部隊回來後就一直跟著他,三年,不算長,但也絕對不短,用了三年都沒清一個人的脾氣,李旭經常會想,到底是他察言觀的能力下降了,還是說後這人太能藏。
有人說他自負狂妄野心,也有人說他行事規矩有佛子之心。
兩種評價,都像他,卻又都不是他。
當然,作為岑氏集團接待的前臺來說,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
“這個月的第十一套,海軍藍!”
“我還是喜歡他之前的那套白條紋理的灰西服!”
“哪種都好,什麽時候能讓我看看他掉領帶的樣子!”
“我更想看他掉皮帶!”
前臺三位接待筆直站在一米二高的前臺櫃裏,角揚著標準的弧度,聲出不,直到目送走到哪都極為耀眼的男人從們的餘裏消失。
岑氏集團總部大樓整建築是倒U型,地上二十九層,地下四層,可容納三千人辦公。
六點,夕一點一點陷落地平線。
二十六層的辦公室,沉穩又斂的白灰調被染上一層橘。
背對辦公桌的黑皮椅轉了半圈,出男人朗的廓,刀削斧鑿的一張臉很是致,淡橘的影淺淺映在他臉上,讓他頗為張揚的臉上,添了幾分和的斂。
岑頌雙手叉在腹前,默了半晌,雙手鬆開,傘骨般的手背到桌上,他拿起手機,撥了一個號碼過去。
“喂?”
岑頌靠著椅背,眉眼浸著散漫不經:“晚上出來喝點?”
“今晚不行,我晚上要去機場接個人。”
和在外人麵前不同,岑頌麵對他這個從小一塊兒長大的兄弟,一字一句都沾著混不吝的笑。
“誰啊,還得勞煩您堂堂靳總親自去接?”
靳洲沒理他科打諢的腔調:“一個遠房親戚家的小孩,從英國回來,我媽下了命令了,得我親自去。”
“小孩?”岑頌一臉的嫌棄加匪夷所思:“阿姨讓你照顧一個小孩?”
靳洲糾正他:“不是照顧,是接機,”他問:“工作日找我喝酒,你最近不忙?”
“忙啊,怎麽不忙,老爺子一天到晚忙著讓我去相親。”
電話那頭傳來一聲笑:“那你去見見不就完了。”
岑頌懶得繼續這個話題:“所以你今天確定沒時間了是吧?”
“下次吧。”
“下次?”岑頌活剛剛老爺子的語氣:“你敷衍我,明天,明天沒人讓你去接了吧?”
電話那頭沉默。
岑頌被氣笑了:“你可別告訴我,明天還得帶那個小孩去遊樂園!”
“什麽小孩,人家是二十多歲的小姑娘,”說到這兒,靳洲突然想起來:“你也見過的,小時候在我們家,你還把人家弄哭了!”
靳洲的話讓岑頌回想了好一會兒:“什麽時候,我怎麽沒印象?”
“你把人家弄哭,袖子一甩就走了,你當然沒印象!”
就在靳洲說要掛斷的時候,岑頌突然想起來:“那個屁大點的小孩?”
靳洲:“......”
岑頌還在回憶:“我那會兒幾歲....七歲還是八歲?”
靳洲記得清楚:“八歲,”他說:“我去世那年。”
太多年過去了,岑頌再怎麽回想,也隻能依稀記得點片段:“好像也就一兩歲?”
靳洲沒再接他的話:“下次見麵再說,掛了。”
手機還頂在耳邊,岑頌瞇著眼,漆黑瞳孔轉了幾圈,似是想起那哭花了臉的模樣,他撇了撇角,一如當年的嫌棄。
第2章讓人心驚又失魂
京市的夜被璀璨霓虹譜寫出繁華。
“變化大嗎?”
坐在副駕駛的閆嗔扭頭,一雙很漂亮的眼睛,一笑,眼尾稍稍揚起。
“這麽多年,我也就回來兩次,說實話,”臉上有淡淡的窘意:“我沒有太多的印象。”
“也對,”靳洲笑了笑:“你那時還很小。”
閆嗔將車窗玻璃升了上去,風聲、鳴笛聲頓時被阻隔在外。
“其實我住酒店就好了,我在來之前已經聯係了這邊的幾家中介公司,明天就會去看房子。”
聽這麽說,靳洲不由得好奇:“你這趟回來是常住?”
閆嗔抿了抿,“我還沒想好,不過我簽證申請的是半年。”
靳洲說了句沒事:“你先住我那,等房子找好了再
一次交易,她懷上陌生的的孩子,她懷著孕,嫁給了和她定有娃娃親的男人。 本以為這時一場各懷心思的交易,卻在這段婚姻裏,糾纏出不該有的深情。 十月懷胎臨產之時,他地上一紙離婚協議書,她才幡然醒悟。 後來他說,老婆回來,我愛的一直都是你。 …
六年前有過一面之緣,再遇她是晚輩里最規矩的一個,別人絞盡腦汁和權御套近乎,遠的近的都叫他一聲三叔。唯獨她怕冒犯,一口一個先生,稱呼他為“您”,規矩的要命。后來她和別人一樣叫他三叔,真真切切把他當長輩,恭敬有禮。再后來權御不想當她的三叔了。借著酒勁,他將她堵在書房,嗓音沙啞:“桑桑,你姓崔,蘇家的輩分和你沒關系,我不是你三叔。”。咬著她通紅的耳朵:“你叫我一聲三哥,我當你男人,行不行?”
簡介: 【先婚後愛 雙潔甜寵 撩精小野貓×矜貴天之驕子】被父親一紙婚約嫁給淺肆陌,宮翎負氣出走。開玩笑!那可是大她十歲的醜男人。她從來就不是逆來順受的主,反手從酒吧拉了位帥哥高調出入酒店。她就不信淺肆陌能忍受頭頂綠草茵茵?翌日,挽著俊美少爺回家認錯,宮翎喜滋滋地等著父親上門退婚,沒想到少爺長腿一跨,薄唇溢出清冷的聲音,“宮總好,我叫淺肆陌!”什麽!?他是那個被譽為“矮挫胖”的男人?宮翎氣得想要當場吐血。枉費她聰明一世,竟然羊入虎口。關鍵是眼前矜貴的翩翩公子,猶如高不可攀的神明,哪裏像傳言那般醜陋不堪?關鍵是他狠狠拿捏住她的弱點。從不相信愛情,他用小細節一點點打動她。她喜歡飆車,地下室停滿她最愛的限量版超跑;她喜歡喝酒,他斥巨資買下葡萄酒莊,以她命名。 救命!老男人怎麽這麽會撩?她感覺心頭小鹿在亂撞。她要繳械投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