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君自打握草之后,相貌和材的變化不算小,但是不管怎麼變,大致的廓是變不了的。
孩兒前天進鴻捷會所,就是隨便玩一玩,對于接待過自己的服務員,卻多也有點印象。
心里存疑,所以這麼問,馮君笑著搖搖頭,“恐怕你是記錯了吧?”
孩兒盯著他看了好一陣,才若有所思地搖搖頭,“我的記沒那麼差,你真不記得我了?”
馮君怎麼可能忘記?雖然嚴格來說,他印象最深的,是那個沒怎麼手的黃衫孩兒。
那個孩兒高也近一米七,著淺黃短袖衫,淺黃的及膝公主,長發飄飄眉目如畫,得令人沉醉,卻又清麗俗,讓人忍不住生出“可遠觀而不可玩”的覺。
主要看氣質,說的就是那種覺……好吧,就算不看氣質,依舊可以傾國傾城。
錦上添花的,是那份遮擋不住的青春氣息。
以劉樹明那廣雜的食譜,都不敢對黃杉孩兒不敬,他只是對孩兒的同伴手腳,卻被四群毆了一頓。
馮君是個自視很高的人,對上那個孩兒,也難免自慚形穢。
他心里非常清楚,這樣的孩兒,不是他所能擁有的——好吧,起碼在當時,沒有獲得奇遇的他,沒資格擁有那份麗。
就算擁有了,也是暫時的,無法長久。
此刻對于面前孩兒的提問,他收回那些遐想,淡淡地一笑,“抱歉,你肯定記錯了,我沒有見過你。”
孩兒地看了他好一陣,才遲疑地點點頭,“好吧,不管怎麼說,今天是你救了我,現在……我能麻煩你件事嗎?”
馮君沉一下,然后點頭,“如果不是太復雜的事,倒無所謂。”
憑良心說,這廝的回答有點煞風景,對方終究是個二十出頭的孩兒,相貌也能跟小李媲,熱下一雙修長的大白,更是令人心澎湃,而他竟然擺出一副“我很忙”的架勢。
孩兒的臉也微微一變,顯然覺得有點傷自尊,不過對自己的恩人,也沒有計較,“咱們一起去派出所報案,你不但救了我,還是目擊證人。”
“報案?”馮君聽得一嘬牙花子,“你這包里有多錢?兩千塊以下不可能立案。”
哥們兒這麼說,還是客氣的,兩千塊的立案標準,指的是既遂,你這……只是未遂!
孩兒一拍自己的包包,傲然地發話,“我這個包就值兩千八,你說呢?”
還是個小富婆啊,馮君想到自己的新手機也才兩千六百九十九,心里忍不住有點……那啥。
當然,他不會無聊到去嫉妒一個小孩兒,所以他微微一笑,“人家是沖錢去的,不是沖包去的,這個可是算不進去。”
確實,現在的賊太可恨了,他在南方打拼的時候,坐長途客車也遇到過小。
當時他是接連工作了二十多個小時,著急趕回去,在車上打了個盹就被了。
錢丟了五百多,但更令他郁悶的是,價值三千多的西服被劃了一個大口子,不能穿了。
當時他那個心疼啊,要是可以跟小商量的話,他寧可出那五百塊錢——得,我睡覺被那是活該,但是您放過我的服不?可憐我就這麼一撐門面的。
這小孩兒若是真的被賊了,包包基本也是附屬品,小在意的是里面的財,警察也未必會把包包算在。
孩兒卻是搖搖頭,很有自信地表示,“切,不報案,我照樣抓得住那家伙,只不過,走一走流程畢竟好一點。”
馮君愕然地看著:“那就是說,你包包里的品,真的不值兩千塊?”
孩兒的臉微微有點發紅,“我卡里可不止兩千塊,還有手機……我說,沒人告訴你,你的思路很奇怪嗎?”
馮君眨一下眼睛,緩緩搖頭,“我已經幫你忙了,證人就不做了,我很忙的。”
說完之后,他轉就走,“非常抱歉。”
“喂,”孩兒在后他,“那個誰,我可以給你錢!”
我是拿錢就能收買的嗎?馮君心里暗哼,你真是小看人。
然而,他的腳步終究停頓了那麼一下,然后才快步離開——沒辦法,人窮志短啊。
第二天八點左右,馮君正在鴻捷會所里練推力,大門外走進來幾個人,沒過多久,一張臉就出現在了他的頭上,正是昨天那孩兒,的邊,還有兩個警察。
孩兒居高臨下看著他,角出一得意的微笑,“你是不是以為,我找不到你?”
“唉,”馮君將杠鈴放下,緩緩站起來,愁眉苦臉地發話,“我說,又不是我搶了你的包……你至于這麼耿耿于懷嗎?”
孩兒直勾勾地盯著他,一本正經地發話,“你昨天笑話我窮。”
“沒有,”馮君搖搖頭……被人記恨上,尤其是小心眼的人,真的是很要命。
他很堅決地否認,“我連兩千多的包包都買不起,哪里有資格笑話你?”
孩兒再次咄咄人地發問,“那你為什麼不愿意做證人?”
馮君很無奈地一攤手,“我都說了,……我很忙的,要生存,要工作啊。”
“你說謊,”孩兒盯著他的眼睛,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你敢說你不認識劉樹明?”
的眼中,流出一約的得意,像是老師抓住了作弊的學生。
其實,找到這個家伙,還是下了一番功夫的,通過調取天網記錄,辨識出了此人,然后又順藤瓜找到了鴻捷會所。
接下來的事就不用說了,終于想起,前天自己曾經來過這個會所。
而接待自己一行人的小弟,就是這個出手的家伙。
然后的記憶徹底蘇醒,就想起那個堵截自己的家伙,好像也是鴻捷會所的人,雖然那廝蒙著面,大致的型是不會錯的。
堵截自己的,和解救自己的,居然是同事,這件事……應該不那麼簡單吧?
馮君怔了一怔,知道掩飾不過去了,很痛快地點點頭,“我認識。”
“他今天似乎沒來,”孩兒斜睥著他,“他知道我會找過來?”
您這智商……似乎有點欠費,馮君無奈地一翻眼皮,“他頭破了,當然不能來。”
孩兒愣了一下,才又出聲,“好吧,咱們先不說他……他蒙面搶劫,是想替你制造英雄救的機會嗎?”
您這腦……也該進補一下了,馮君越發地無奈了,“你沒那麼漂亮吧……好吧,他那天搶了我的接待業務,你還指他會幫我忙?他是會所的教練,我只是服務員啊。”
一個警察有點看不下去了,厲聲發問,“你既然也認出他是劉樹明了,為什麼不告訴害人,而且還拒絕作證……你知道什麼包庇罪嗎?”
馮君猶豫一下,一攤雙手,很地回答,“我們是同事,總要考慮公司形象,雖然公司對我也不怎麼樣,可老總還算講理,對我……比較賞識。”
頓了一頓,他又問一句,“再說了,劉樹明的犯罪行為,只能算未遂吧?”
警不以為然地冷哼一聲,才待發話,只聽得不遠一個聲音響起,“呦,穿著警服來我們會所,這是……打算搞個警民共建的健場所嗎?”
圍觀的會所員工和客戶閃開一條,一名艷的高挑婦人走了過來。
來的正是會所的總經理張衛紅。
警也知道紅姐的大名,略帶一點無奈地回答,“紅姐,我們是在辦案。”
“警察辦案,我們當然支持,”紅姐的臉上,掛著淡淡的微笑,然而,那是公式化的笑容,是拒人千里之外的笑容,“但是……是不是穿便會更好一點?”
這個要求看起來過分,卻很符合時下的市場認知,鴻捷會所號稱文化公司,但本質上還是服務行業,搞服務業的,最煩警察上門了。
別說KTV、影院、賓館這些娛樂場所,就連飯店、古玩店,也見不得警察穿著制服上門——誰知道傳出去,會變什麼樣子呢?
警眉頭一揚,似乎是有點不耐煩,但是最終還是耐心地解釋,“紅姐,這個案子涉及報復傷人,走正規程序……對我們好,對會所也好。”
的話里,明顯有未盡之意。
“我知道,”紅姐點點頭,然后一揚下,淡淡地發話,“把那個混蛋帶過來。”
兩名壯的漢子架著劉樹明,出現在大家面前,劉教練的頭被剃了頭,纏了厚厚的一圈繃帶,整個人也無打采,仿佛是打了敗仗的士兵一般。
“人我已經控制住了,”紅姐面無表地發話,“我們會所對打擊社會丑惡現象,絕不手,但是不屬于我們的責任,我們也不會承擔。”
“這就好,”另一名男警察點點頭,與他的同事相比,他的態度要和藹很多,“非常謝你們的配合……那我們現在帶人走了。”
紅姐遲疑一下,還是出聲發話,“現在這里了解一下況好嗎?大家先搞清楚,我們公司在這件事里的責任……會所里的事還是比較多。”
也就是大名鼎鼎的鴻捷老總,敢跟警察這麼說話,換個人還真不敢這麼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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