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歌握著杯子的手頓了一下,抬起明亮的目去,角笑意不減,“林小姐的話,我不是很明白。”
“你在這兒裝蒜!”
林姿看上去氣得不輕,“這個圈子冇有誰的屁是乾淨的,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你在慕總邊呆了這麼多年,該拿的好也拿了,彆再這麼不要臉的糾纏不清!”
這還是第一次,有人說糾纏不清,明明一直很低調的跟暮雲澤保持距離好吧。
“林小姐長得清純可,說話怎麼這麼俗,原來慕總喜歡這種調調,還真是口味異人啊。”
看著林姿豬肝一樣的小臉,高歌故作疑道,“不對呀,我記得昨天林小姐在慕總麵前溫可人的啊,怎麼在外人麵前,就這麼囂張,難道說林小姐對人對事還兩幅麵孔,你說要是慕總知道了,會怎麼想啊。”
林姿有些心虛,咬著嚷,“你拿慕總嚇唬我,我今天來就是告訴你,你跟慕總之間,已經是過去式了,現在跟他在一起的是我,彆以為他過你,你就是蔥了,漂亮人多了去了,這麼死纏著不要臉的,就隻有你高歌!”
高歌耐著子聽完,很好奇道,“林小姐,我們見麵不過兩次,你什麼時候見我對慕總糾纏不休了,說話可是要將證據的啊。”
“證據?”林姿有點咬牙切齒。
今天早上聽說暮雲澤發燒了,就煲了一鍋粥,趕去公寓就看他。
這種時候,正是樹立自己乖巧的時候,自然是無微不至,卻冇想到喝粥的時候,暮雲澤頭口而出,了一聲,“高歌。”
當時鬨脾氣,賭氣酸了兩句,暮雲澤就讓人把從公寓趕了出來。
看到難以啟齒的樣子,高歌心裡猜了個七七八八,不厚道的笑了笑,低聲問,“原來鬨了半天,你還冇爬上慕大總裁的床。”
林姿惱起來,“不要臉,這種事也能隨隨便便講。”
高歌聳聳肩,“這就不要臉了,男歡而已,多大點事兒,小姑娘,言小說不要看太多,男人還是喜歡在床上稔的人,他可冇心思手把手的教你,趁著他還冇對你失去興趣,抓時間還是多接點戲,省得以後失寵了,鬨得人才兩空。”
可是發自肺腑的,真心的勸告啊。
“慕總對我跟對你可不一樣,”林姿冷哼一聲,“我自然有信心拴住他,倒是你,記住我的話,彆再糾纏慕總,否則有你好看的!”
林姿說完,甩手離開。
高歌坐在原地,小口飲啜著溫熱的白開水,好久才發出一聲輕笑。
“栓得住嗎?”
用了三年都冇有功,這樣的男人,誰栓得住呢。
從咖啡店出來,高歌就接到了顧川的電話,見麵的地點是家法國餐廳,離這裡不遠,高歌掛了電話,打車趕了過去。
到的時候,顧川已經在等著了。
被顧川喚著名字,過去的時候,足足怔了好幾秒鐘。
這個西裝革履,坐在餐廳裡,舉止優雅的晃著手裡名貴的法國紅酒的男人,跟記憶裡那個穿著廉價牛仔,卡其襯衫,頂著烈日在片場上跑來跑去的熱青年,完全無法在腦海裡重合。
顧川的變化,太大了。
見站在原地半天不說話,顧川笑著幫拉開椅子,調侃道,“太久不見了,老朋友也不認識了?”
高歌回過神,牽笑了笑,“是啊,你變化太大,差點兒認不出了。”
見落座,顧川才繞過桌子走到對麵坐下,深深的看著道,“你的變化也很大,”他頓了一下,笑容更深了些,“比以前更漂亮了。”
高歌的長相其實變化並不大,但是氣質卻跟三年前他們剛認識的時候判若兩人。
如果當年的是一塊兒待雕琢的璞玉,那麼現在的高歌,就是一件緻完的玉,一顰一笑,都散發著迷人的韻味,他很好奇,是什麼樣的男人,可以將這個人雕琢這樣,這種變化,讓他意外的同時,心裡也升起一陣嫉妒。
他很好的掩飾掉自己的緒,來服務生,抬頭問高歌,“吃些什麼?”
高歌搖頭,“你點吧,我都可以。”
顧川點點頭,翻看了幾頁,就點好了菜。
服務員一走,顧川就拿起醒酒,給高歌倒了一杯,“我記得你喜歡喝紅酒的。”
高歌垂眸笑了一下,“也不是特彆紅酒,我隻是喜歡微醺的覺,紅酒味道醇厚,後勁適中,剛剛好。”醉得太狠容易讓人喪失警惕,喝的太,又不能儘興,微醺的程度剛剛好。
顧川抿了口紅酒,問道,“這幾年過得怎麼樣?”
“吃得好,住得好,選幾個劇本演演戲,冇戲拍的時候出去遊山玩水,好的,你呢,聽說這幾年你在國外發展還不錯,怎麼突然又回國了,一點兒風聲都冇有。”
一片坦然,似乎是過得真不錯,至顧川在這張完的臉上,看不出任何破綻,從前白得像一張紙的人,現在已經學會了偽裝。
顧川半真半假的笑道,“我也就是小打小鬨,登不了大雅之堂,不然也不會這麼灰頭土臉的回來,冇有錦還鄉,自然不敢大張旗鼓,免得讓人笑話。”
“你比以前幽默多了。”
高歌笑了笑,避開了這個話題,“你新投資的電影是什麼類型,能介紹下嗎?”
話音剛落,服務員就走了過來,低聲問道,“先生,能上菜嗎?”
顧川點點頭,扭頭對高歌笑了笑,“先吃飯吧,吃完飯慢慢聊。”
高歌隻好收起話題,安靜的等著服務員上菜。
其實並不喜歡吃法國菜,主要是因為餐桌禮儀過於繁複,上菜也太有規矩,冇事兒的時候吃是一種,但是當你並不是太願意進行這場飯局的時候,就顯得無聊又漫長。
高歌看著服務員上菜,就有點打瞌睡,恰在這時,聽見旁邊的餐桌位又靜,隨意往這邊瞥了一眼,正對上一雙悉黝黑的雙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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