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付主席終於發現這話簡直就是公理,不需要來證明的。
籃球場也好,足球場也罷,都需要有個神領袖,沒有了神,能贏下來那是沒有天理,就像如今中國的足球,缺的不是錢,而是神,他們有的那點神都用在場下的吃喝瓢賭,爭風吃醋上面,所以場上自然比別人了很多,每場必輸也就不足為奇,說什麼技不如人純屬扯淡,沒有神的木頭就是世界級別的大師來調教也是不會門的。
領導和領袖還是有些差別,領導是行政上的,領袖則是神上的,林逸飛無疑就能給人帶來神上的鼓勵,一上場替換下了夏爽,整個場面馬上改觀。
就算他不投籃,只是負責穿針引線,施展下妙手空空的功夫,籃球總是能恰如其分的傳到最適合投籃的隊員的手上,這一下帶活了全場,形勢馬上改觀,不像杜振宇和夏爽二人幫忙不行,添一個頂倆,害的王翔和寧志遠有心無力。
等到林逸飛助攻達到十次以上的時候,新聞系下半場已經領先十分以上!
外語系的啦啦隊本來以為勝券在握,沒有想到煮的鴨子又長出了翅膀,噗拉噗拉的飛上了天,想要攆都來不及,不由的垂頭喪氣,已經開始做撤退的準備。
林逸飛向場下去的時候,發現風雪君不知道什麼時候不見,微微一怔,向百裡冰的方向去,也不見了蹤影,正疑的時候,看到百裡冰笑盈盈的從育館外走了進來!
一聲哨響,全場比賽結束,新聞系以領先12分的優勢擊敗外語系,獲得八強的一席之地,林逸飛才一下場,百裡冰就第一個迎了上來,張開雙臂,看到別人的目齊刷刷的了過來,微笑了一下,覺得有些害,只好挽住林逸飛的手臂走出育館。
“你好像突然換了一個人。”林逸飛有些不解問道:“怎麼回事?”
“你猜?”百裡冰笑而不答。
林逸飛搔搔頭,“難道剛才你和風雪君出去決鬥,獲勝了?”
“臭,說你胖你還上了,你真以為自己是寶呀,需要我去搶,”百裡冰重重擂了他一拳,“我爸剛才找我聊會兒天。”
林逸飛看了半晌,“就是因為這事?聊了什麼?”
百裡冰用力點點頭,“沒聊什麼,我發現我好像很久沒有爸爸單獨聊過天,這次聊聊沒有意料中的沖突。”角一笑意,卻沒有告訴林逸飛的一個小,還是忍不住把昨天晚上的事告訴了父親。
要說現在最信任的,一個是林逸飛,另外一個當然是從小到大相依為命的父親,百裡雄飛告訴不用擔心,林逸飛不會有事,聽到父親的許諾,百裡冰才徹底的放下心來,雖然和爸爸賭氣記仇了十幾年,可是知道父親從來說到做到,不會開空頭支票,是以回來之後心大好。
“我發現我心平氣和的和他說話,今天竟然沒有吵架。”百裡冰笑著著林逸飛,“這好像是你的功勞。”
“那欠你的錢不用還的吧?”林逸飛打趣道,目不經意的向校園的一角,那裡有雙眼睛正在向這裡,看到他過去慌忙的移開目。
“你想的,你欠的一分不能,最多利息算你點。”百裡冰並沒有注意到林逸飛表的異樣,“我記起來,星期六是爸的生曰,我說他怎麼讓我回去,”撒了個小謊,不是才記起來,只是假裝忘記罷了,“我得買點東西給他,你就算有天大的事也一定要去,還有,眼看要十一了,我答應了爸爸,和他去旅遊,你也要去的。”
“十一?”林逸飛止住了腳步,“十一恐怕不行,我有點事,要……要獨自出去一趟。”
“去做什麼?為什麼要一個人?”百裡冰忍不住問道。
“我……”林逸飛有些猶豫。
“那好吧,”百裡冰見他猶豫,婉然一笑,並不追問,“不過你得記住欠我一回,下次加倍補上!”
××ב好再來’狗火鍋店生意頗為興隆,雖然只是才吃晚飯的時候,裡面已經坐了七八桌,江源市秋的夜晚已有些涼意,就著熱氣騰騰的狗,再喝上口冰鎮的啤酒,對於艸勞一天的人們來講,無疑是件愜意的事。
火鍋店和咖啡店不同,咖啡店講究的是小資調,人談說的好去,說的聲音稍微大上一點都會被別人鄙夷厭惡,認為不懂的浪漫,火鍋店卻是沒有那麼多的講究,雖然不能說是全是失去的地方,卻是很多人表達失意的地方,在那裡說話的嗓門唯恐不大,只是因為你說的聲音太小,對面的朋友都會聽不清楚你將些什麼。
這裡無疑是個發泄,緩解力的地方,火鍋店占地不小,樓下那層足足有三四百平米,還不算樓上的雅座單間,幾個人喝的興起,一腳踩在凳子上,吆五喝六的劃起拳來,個個臉紅脖子,不明白的以為要打起架來。
林逸飛進來的時候,已經看到章龍州坐在靠裡的一角,桌前也是一個鍋子,配菜了一桌子,面對著街口的方向,看到林逸飛走了起來,起揮了揮手。
林逸飛走到他對面坐了下來,四下看看,“就我們兩個?”
“我這裡沒有什麼朋友,”章龍州不像白天那麼嚴肅,臉上的笑容在燈的照耀下有些生,“方副局長有份,注重影響,打死也不會到這種地方,宇申還不能下床,所以只有我來了。”他解釋了一下,自己拿出打火機,點燃了鍋子下面的固燃料,“這裡上菜後,都是自己手,喝點酒嗎?”
看了一眼滿桌子的菜,林逸飛苦笑道:“我倒有幾個朋友,早知道你這麼闊綽,我就把他們來。”
這個時候的他想起了大牛,覺得這種地方一定符合他的胃口。
章龍州笑笑,“你的朋友也知道你的一切?”
“你的朋友難道知道你的一切?”林逸飛淡淡道。
鍋子裡面的底料湯水慢慢的沸騰了起來,升起了陣陣的白霧,讓隔著桌子的兩個人面目有些朦朧,章龍州不答,手將一些菜放到鍋子裡面,起上櫃臺管老板娘要了兩瓶二鍋頭,隨便拿了兩個口杯,“我是北方人,喜歡喝烈酒,不介意和我喝點?”
林逸飛笑笑,一指一個已經醉的到桌子底下的人道:“你如果像他那樣,我是不敢奉陪的,我不怕喝酒,卻怕醉鬼!”
“那不會,”章龍州笑了起來,“我只希你不要像他那樣,喝兩口就恨不得把胃吐出來。”他目已經不像平曰那麼犀利,裡面有了的暖意,手拿過一雙筷子,手腕微微用力,麻利的開了瓶蓋,倒了滿滿的兩杯,一杯遞給林逸飛,舉起自己的那杯,沉聲道:“我先敬你一杯。”
林逸飛也不推辭,舉杯一揚脖,杯中的白酒已經見底。
章龍州看了他半晌,角一咧,笑容很是真誠,“你不要喝太快了,這酒後勁足。”雖然這麼說,也是咕咚咚的將自己那杯幹了個底朝上,又倒滿了兩杯,卻不急於再喝,一杯二兩,一口氣喝下去,就算他有酒量,也覺得肚子裡面火燒火燎的,比生吃了十個八個朝天椒還要過癮。
“今天你找我來不會只想喝酒吧。”林逸飛著章龍州,筷子都沒,“我很想聽聽你說的詳細是指什麼意思。”
章龍州挾了口燙的菜,塞到裡,胡的咽了下去,“我是國安局的,你想必已經知道了,我其實有點羨慕你,倒覺得你更逍遙自在,因為昨天的事要是換做我,我肯定也恨不得殺了他們,只不過想殺是一回事,能不能殺是另外一回事,能殺卻只能將他們繩之以法,等待法庭的審判更是無可奈何的事。”
他說的這些當然是心裡話,也是牢搔,卻不能當著方局長的面說出來,這時候說了,並不怕別人聽到,因為他說的聲音不大,就算對面林逸飛聽起來都有些困難,更不要說別的桌子上的人,這也是他找林逸飛上這裡來的一個原因,看到林逸飛點點頭,章龍州放下了筷子,自己抿了一口白酒,“其實這次銀行的劫案,方副局長來了就足夠,我來這裡並不是因為這件事。”
林逸飛著眼前的酒杯,“你和吳宇申早就認識?”
章龍州並沒有否認,反倒重重的點點頭,“昨天他和我說了,說你很聰明,武功也好,說我們能用就用,不能用嘛,”
角一微笑,仔細的查看林逸飛的臉,發現他臉依舊,吃菜如故,仿佛全然沒有把他的話聽在心上,章龍州不由歎息,他知道這不過是此人的表面現象,眼前的林逸飛好似全不在意的樣子,章龍州卻知道他絕對比很多人要細心,銀行的劫案他和吳宇申,龍隊長反複研究,都發現那個時候的林逸飛的表現實在稱得上駭人聽聞!
他會武功也就算了,他們也知道社會上能人不,真正有兩下子不是靠皮子的利索,低調的他們大多也是默默無聞,可是會武功的像林逸飛這麼有頭腦的卻很,要不怎麼有那句發達,頭腦簡單的話。
林逸飛不但會武,而且絕頂聰明,當然讓他們覺駭然的不是他的武功,也不是他的頭腦,而是他殺人時候的冷靜!
豹頭是他殺的,街巷口的三個劫匪也是他殺的,當然如果林逸飛不說,一走了之,沒有人會知道,就算多年驗的法醫看到三人的死狀都嘖嘖稱奇,尤其那個子褪了半截,整個人卻的和泥一樣的,不知道真相的看到了多半會以為天外來客了凡心,給這個作惡多端的劫匪來個幽默的死法。
林逸飛到現在為止殺了四個人,卻都是該殺的那種,這讓章龍州無話可說,正如他說的那樣,他也想殺了這些垃圾,可是他的份不能讓他這麼做,他真心實意的敬了林逸飛一杯,敬他做到了自己想做卻不能做的事。
當初林逸飛打電話給吳宇申,吳宇申卻只告訴了他一個,讓他理善後的工作,這三個人雖然該死,可是他還覺得死的有點可惜,因為他們如果活著會比幾更有價值。
“不能用又怎麼的?”林逸飛吃了幾口菜,又喝了一杯酒後,才抬起頭來,著章龍州問道:“你可不要告訴,不為你用,就為你殺。”
章龍州笑笑,“我只怕沒有這個能力,更何況這個世上你這種人很多市民是只恨太,不會嫌多的,宇申說了,不能用你,和你做個朋友也不錯,我本來還有些不信,不過現在信個十十。”
林逸飛笑道:“我擅長的功夫就是白吃白喝,你了我這種朋友就小心口袋了,對了,你說他們幾個是流竄過來的?”
章龍州點點頭,“我本來在京城裡供職的,一個月前,北方出土一批文,價值連城。”他本來對林逸飛這個人的武功佩服的沒有話說,可是還想在酒上和他一較高下,這是很多男人的通病,我別的地方不如你,可是不信樣樣不如你,不過看到林逸飛連喝了兩杯,又自己滿上第三杯的時候,不由苦笑,打消了自己的念頭,卻也把杯中的酒幹了。
“我喜歡他的名字。我喜我生,獨丁斯時。 ”高中同學結婚,那天在朋友家里辦同學聚會。不知怎的,聊起學生時代做過的又傻又浪漫,又不為人知的事。輪到夏漓,她說,“他生日那天,我假公濟私,在廣播台給他放了一下午的歌,都是他喜歡的歌手。”有人問“他”是誰,夏漓笑笑不肯說。 中途她去洗手間,與旁邊房間裡走出來的一人迎面撞上。是晏斯時。晏斯時低頭看她,目光極深,“原來是你。”從楚城到南城,從南城到北城,從北城到洛杉磯。為了靠近你,我跨越三千晝夜,一萬公里。不過你不必知道,因為我就要忘記你了。畢業六年還是會夢見他。那時候最討厭地理,但是當了兩年的地理課代表。因為去文科組辦公室會經過他的教室。抱著一摞書,心裡又沉又輕盈,像怀揣一個巨大的秘密。後來穿梭在辦公園區的灰色的寫字樓間,時常想起往事。我不會再有那樣純粹的心事,在那年,在十六歲,在那個少年到來的夏天。
桑梨性格溫順如鹿,高三那年,母親去世,孤單無依的她被寄養到鄺家讀書,第一次遇到鄺野。少年野蠻生長,出了名的壞,學校里許多女生愛慕卻不敢靠近。母親叫他多照顧桑梨,少年抬頭掃了眼恬靜的小姑娘,輕嗤:“我懶得管她。”誰知一段時間後,她在校門口遇到麻煩,差點被打,向來冷淡的大少爺卻破天荒擋在她面前。桑梨見過少年各樣的叛逆,後來也見過那晚雨夜,他單單註視著她:“桑梨,我喜歡你,無比認真確定。”他在她面前最壞,也只被她馴服。畢業典禮當天,鄺野當眾給了桑梨一雙舞鞋:“送給我女朋友的。”他高調公佈倆人的關係,全校轟動嘩然,無人的槐樹下,她踮起腳尖吻他左耳,鄺野拉住她,唇角弧度明顯:“追到了,別想賴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