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相行回到他邊,傅靈均便看著那只闖這個世界的不速之客。
“傻狗。”他說。
如果說姜糖對“小白”兩個字是被大塊頭強行輸出被迫記住的詞語的話,那麼“傻狗”就是他主記下的詞。
這是大人給他起的名字!
姜糖最近實在吃的太多了,紅果子剩下的數量越來越,仔細算算也就只能再撐幾天的樣子,即將走到彈盡糧絕山窮水盡的地步。正在這時,曾經賦予他食的大人回來了,還熱的呼喊著他的名字!
云一般蓬松的大尾就像是姜糖激的心,忍不住左右晃了晃。
啊!果然老天爺還是憐他的!
猛烈的激過后,姜糖又愣了愣。他現在要做什麼?上次錯過了抱大的機會,這次一定要好好珍惜,不然放跑了飼主,指不定他就要拿著寒迫直到死亡的劇本了!
不行,得想個辦法討好他才行!
姜糖用人類聰明的小腦瓜飛速思考了一下。首先,上次他跑向大人被拒絕了,有可能是大人心不好,也有可能是因為他沒有誠意。
換位思考一下,如果是自己,如何能快速的接一只寵呢?一定是寵又乖又聽話才對。
想到這里,姜糖烏溜溜的大眼睛有些不舍地朝著所剩不多的紅果上看去。
這是他僅剩的食了,也是他唯一能拿的出手的禮。
傅靈均就見那個小白團子純白的靈魂里開始慢慢染上熱烈的紅,然后它從一旁叼了一顆紅果,四只短噠噠噠小跑了過來。
它奔跑的瞬間,它的靈魂翻騰出橙、紅、金和,層層疊疊,絢爛而奪目。
這是傅靈均從未見過的。
卻是最熱烈,如煙火一般的赤誠。
傅靈均沒有攔它。
它帶著和善意朝他狂奔而來,驅散了他上怨魂糾纏留下的蝕骨冷。一不太自在的麻自心底慢慢向四肢百骸擴散,那種極其陌生,卻并不討厭。
姜糖將里那顆寶貴的紅果放在傅靈均的鞋邊,然后短短的前爪試探地出,了大人黑的鞋面。
他仰著頭,用那雙葡萄一般又大又圓的眼睛直勾勾盯著傅靈均,就好像在說:喏,吃吧,可好吃啦。
他還在心里默默加了一句:快點收下我的禮,然后為我的鏟屎叭。
上輩子當人的時候總覺得生活在城市里的寵過的多麼快樂,吃好的喝好的,還有好看的小服穿,有鏟屎陪著玩。他在努力當社畜的時候,甚至還想過自己活得還不如一只寵,下輩子當一只寵好了。
然后他就迎來了下輩子。
然后他就變了一只。
結果這只還要費盡心機討人喜歡,連干飯這種事都要努力爭取,太難了太難了。
傅靈均聽不懂小噫嗚嗚噫的在哼唧著什麼,但他能夠看到它靈魂的緒。
它很急切,急切中帶著激,好像是太
久沒有見到他,正在表達著自己的思念之。
傅靈均從未想過自己會從一只小上獲得被思念的。
這樣的覺很奇怪,很詭異,且毫無道理。
被惡意澆灌長大的花,不會相信周圍的一切。
姜糖見傅聲不收果子,生怕鏟屎要走,想來想去還是決定放棄尊嚴撒潑打滾賣個萌。
于是傅靈均就看見那只熱的小此刻正左右來回蹭著他的鞋子,乎乎的大尾掃來掃去,嚶嚶著不停繞著他的腳轉,像極了歸巢的倦鳥。
它好像……真的很喜歡他。
為什麼呢?
傅靈均上一刻經過那片螢火時,還被所有生靈厭棄著讓出了一條路,現下就出現了一個喜歡他,親近他的存在。
他蹲下,第一次出手,了小暴的肚子。
的,暖暖的,毫不設防。
大人他了!
姜糖眼疾手快立刻將整個了過去,茸茸的腦袋蹭著傅靈均的手。如果不是他這軀殼里還住著一個人類的靈魂,姜糖甚至想不要臉的一大人的手了!
啊啊啊他功了一半了吧?他能擁有一個長期的飼主了吧?而且大塊頭是人的跟班的話,以后跟著人,大塊頭就不能他吃東西了吧?
一想到這里姜糖蹭的更歡了,滿心滿眼都是歡喜。
傅靈均的手頓在原地。
而后他抬了抬手指,惡劣的著那個小腦袋往左。掌大的小渾無力,輕而易舉被倒了,吧唧一聲滾到了地上。結果又咕嚕嚕爬起來,換了一邊繼續蹭蹭他的手。
傅靈均又著它的腦袋往另一邊,將它翻在地上。
第二次摔倒,姜糖心里就有點冒火了。
干什麼啊!想玩就玩,看他摔跤很有意思的嗎?但是一想到自己即將彈盡糧絕,姜糖深吸了一口氣再次蹭過去,這次甚至還用上了親吻攻擊,想豁出去人的手。
結果人家本沒給自己這個機會,還未等他到那只漂亮的手,修長的手指又無的了過來,將他無數次的翻在地。
顛來倒去的姜糖簡直連牙都要咬碎了!
他到底玩夠了沒!有完沒完!
他只是想干個飯而已啊!這麼難的嗎?還要陪飼主玩這種無聊的游戲?而且他的腦殼被的有點疼,剛才他還機智的左右兩邊來回換,結果整的現在腦殼兩邊都有點痛,還不如一開始就蹭一邊呢……
但是,所有困難都難不倒英勇的干飯人!他可是二十一世紀優秀的社畜,為了完甲方爸爸的任務通宵改設計什麼的本不在話下,更遑論現在只是討甲方爸爸的歡心?
才被倒十幾二十次而已!他還可以做五十個翻滾和一百次蹭鞋!
如果到了必要時刻,他也不是不能提供服務和暖手服務,畢竟他這皮又又蓬,絕對是皮中的上品!
“還真是一只傻狗。”傅靈均的手指抵在那只想要湊近的小額間,角上揚,咬字輕,“傻狗。”
相行站在一旁,好想說小白真的不是狗。
然后下一秒他心的小白就吐著的小舌頭去蹭了蹭主人的手指。
相行:“……”
小白,你為什麼變狗了!
狀況外的姜糖哪里知道傅靈均給自己起了個傷害不大,侮辱極強的名字,還在敬業的提供著蹭蹭服務。誰知蹭著蹭著,傅靈均便站起了,向著黑暗中走了幾步,而后回過頭來看著他。
“過來。”他招了招手。
擁有人類靈魂聰明機智的姜糖立刻了解了飼主的需求,搖著蓬松的大尾噠噠噠跟了上去。踏黑暗的前一秒,他猶豫了一秒,但是升職加薪走上人生巔峰的驅使他克服了對黑暗的恐懼,踏了那片無盡的黑暗之中。
前方傅靈均一直在走。
他人高長,一步便是老遠。姜糖在必須以奔跑的速度才能勉強追上他的速度,四只小短搗騰的飛快,呼哧呼哧跟著跑了好遠,累狗了。
不對,他現在好像就差不多是條狗了。
現在他們像極了飯后遛狗的,只不過姜糖這只‘狗’有極強的自我管理意識,他本不需要人溜,自己就可以跟上。
第11章 、第 11 章
姜糖上次被大塊頭帶著被迫參觀了一下黑暗的世界,但那會兒一來他坐在大塊頭的手里,腦袋上還罩著另一只大手,而來過程中他一直強行抑制著嘔吐的,故而除了那些或疊的、織的或是七零八落散開一片的白骨和幽幽的磷火,他其余都沒太注意看。
野史記,大樑戰神霍無咎曾為敵國所俘,被斷經脈,廢雙腿,囚於大獄。那昏君為了羞辱他,還將他賞給了自己的斷袖皇弟為妾。 霍將軍受盡屈辱,臥薪嘗膽三載,後金蟬脫殼,潛回大樑。治愈腿疾後,他率軍三個月攻入敵國都城,殺其君王,焚其國都,最終將那廢物斷袖的頭顱斬下,在城牆上懸了整整三年。 自此,天下一統。 —— 某高校歷史系導師江隨舟,收到了一篇以霍無咎的野史為根據寫的畢業論文,將學生批評了一番。 再睜眼,他穿成了野史中的那個斷袖王爺。 四下里張燈結彩,下人來報,說敵國那個殘廢將軍已由花轎抬進王府了。 面對被折磨得奄奄一息、穿著大紅嫁衣,目光陰鷙的霍將軍,江隨舟這才知道,野史也會成真的。 還會讓他被梟首示眾,腦袋在城牆上頭掛上三年。 江隨舟只好將霍將軍好生供著。 朝中明槍暗箭,昏君百般羞辱,他都咬牙替他擋下,只求三年之後,他能留自己一顆腦袋。 更不敢真讓這位身長九尺的“侍妾”伺候他。 可是未滿三年,霍將軍的腿竟然自己好了。 不光殺了昏君,統一了天下,還強行將他堵在房中,硬要儘自己“侍妾”的本分。
唐時上輩子就是個炮灰,為了個渣男推掉了父親為他安排的相親對象,最後卻死在愛人和同父異母的哥哥手中。 死前哥哥告訴他,那個與他爭鋒相對,處處刁難挖苦,為他去當誘餌的男人,才是最愛他的人,也是當初父親給他安排的相親對象——炎緒。 後悔嗎?遺憾嗎? 如果當初沒有那樣的選擇,結果會怎樣?
婚禮上葉楓親眼看見自己的新婚丈夫摟著別的男人卿卿我我。甚至還當著所有人的面去羞辱他。曾幾何時葉楓也曾愛紀子宸如生命,可是換來的只有他的瘋狂虐傷。是他太賤,明明早就知道紀子宸的心裡裝著的是另一個人,可是他始終想要喚回他曾經的記憶,不願放棄這份感情。直到紀子宸把他心愛的人帶回了家,葉楓才知道自己所有的堅持根本沒有任何意義。他咬了咬牙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還好他還擁有著肚子裡那不滿1個月的小生命。
姜宜是陸家司機的兒子,六歲那年被接到了陸家,跟在陸家少爺陸黎后面做小跟班。傳聞陸家小少爺的脾氣很不好,姜爸爸有些擔憂。后來,他看到那個金尊玉貴的陸家小少爺,半跪在地上,皺著眉頭,替他身體不好的小兒子捂暖了腳才套上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