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是最安全、最溫暖的港灣,而現在,港灣被侵了,這種覺讓林榆很不舒服。
這里是他和傅時聞的家,安澄卻絡的像個主人一樣。
安澄做完這一切之后,關上了臥室。
他了額間的汗水,看向沉默的林榆,微笑著說道:“以前時聞喝醉的時候,基本上都是我送他回來,沒辦法,誰讓我們住的近。”
“以前我就住在隔壁。”
“剛才我經過院子里的時候,看到隔壁的玫瑰花還開著,那是以前時聞給我種的,沒想到房子的現任主人竟然還留著這些花。”
“房子的現任主人可真是個好人,不然,我真是一點回憶都沒有了。”
安澄看了一眼窗外,好像是在回憶著什麼。
忽然安澄想到了什麼,看向林榆:“哦,對了,你可千萬別誤會了我和傅時聞之間有什麼別的關系。我和傅時聞是好哥們,一起長大,可以同穿一條子的那種,關系很鐵,好哥們,好朋友。”
林榆有些詫異,安澄和先生,只是朋友嗎?
他還以為——
“你該不會真誤會了吧?”
安澄驚訝地看著林榆,哈哈笑了起來。
他笑著說:“那可真是太冤枉了,我和傅時聞從小到大都是鐵哥們,真不是你想的那種關系,別誤會我們哦,嫂嫂。”
一句“嫂嫂”仿佛破了林榆心中所有的卑劣想法。
“沒有,怎麼會呢……”林榆窘迫地擺手。
“怎麼從小大的邊的人都覺得我們是一對?”安澄蹙了蹙眉,看上去似乎很煩惱,“我們之間純純的兄弟,好哥們。”
林榆看著安澄,雖然他們長相有七八分相似,但是安澄上有著一種林榆沒有的氣質,仿佛他頭頂著環,天生就是焦點,養尊優長大,從談吐里出的那份自信的微笑,是林榆學也學不來的。
在安澄敞亮的笑容下,林榆忽然明白了一個詞:自慚形穢。
原來,先生喜歡的人并不知道先生喜歡他。
他只是把先生當做了朋友。
而自己卻是那個最卑劣的人,明明是個替代品,卻在看到安澄的那一刻,心克制不住地去瘋狂地羨慕和嫉妒他……
安澄笑著站了起來,“嫂子,我把傅時聞送回來了,就不打擾你了,你也早些休息吧。”
林榆心復雜地揮了揮手:“再見。”
“咦,這是兔子?!”
安澄在走的時候,看到了沙發上的兔子,停下了腳步。
“這兔子好可,是你養的嗎?”
安澄想去抱小兔子,但是小兔子像是到驚嚇了一樣,在安澄要到他的時候,突然從沙發上跳到了茶幾上,很快就鉆進了桌子下面。
林榆尷尬地說:“不好意思,這是先生剛帶回來的兔子,膽子很小,很怕生。”
“沒關系,”安澄笑了笑,“傅時聞還是喜歡養小兔子啊,我記得以前傅時聞也送過我一只小兔子,我養了很久,可惜后面死掉了。”
原來,先生也送過安澄小兔子麼。
林榆眼底的淡了下去幾分。
安澄眼底笑意增多了幾分:“那我就不打擾了,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