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事為什麼不告訴父母不告訴老師?為什麼不求助警察?!不找尋正常手段,卻用跟混混往保護自己!這是最蠢的辦法!(或者跟混混往,是因為也想耀武揚威欺負回去,再欺負別人,如果是這樣,那我只能說活該!)
最后我只想跟同樣被校園暴力的人說,被欺負了就跟大人說!你的不勇敢你的懦弱是對施暴者的放縱,會因你的不勇敢而肆無忌憚,因為你的懦弱一步步徹底變惡魔,再吞噬掉其他人。
為了保護自己,為了阻止那些施暴者變徹頭徹尾的惡魔讓更多人到傷害,一定要報警!】
林初了一下,手機不慎摔倒床上,屏幕朝下,屋里徹底沒了。眼睛干,已經流不出淚,面無表撿起手機,繼續翻看。
冷白的照在臉上,的臉沒有任何生氣,睫垂低,甚至看不出睜著眼還是閉著眼。
評論下面還有回復,第一條回復長長的一串:
【對于你這條評論,我必須先慨一下:你好高貴啊,你真的好高貴啊!
但我必須還要說,如果你沒有經歷過校園暴力,你就沒資格評價和批評害者!你們指點江山地說施暴者幾句不是說害者幾句不是,惡心誰呢?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這句話就是屎!
到校園暴力到傷害的確應該告訴大人,給大人解決,不應該跟混混在一起尋求庇護。但是我在這里可以斷言,孩子不肯告訴大人被校園暴力的事,百分之百都是大人的錯!
法律給未年人寬限,保護未年罪犯,因為他們的三觀道德還沒有建設完,他們還小還不懂事,分不清是非對錯!但你們想沒想過被他們欺負的害者也沒有年,甚至年齡更小!他們心智也尚未,很多事也不懂,面對他人給予的暴力,他們要有多強大的心和去面對?!他們怎麼知道該怎麼保護自己?!他們怎麼就知道哪種保護自己的方法是最好的方法?!
還阻止施暴者變徹頭徹尾的惡魔?請問你今天吃了“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這個味道的屎幾遍?
害者沒有誤歧途反社,甚至順著你網線爬到你家殺了你算好的!(別說我威脅你,如果怕了我只能說你做賊心虛,活該。)
法律顧及到那些未年犯罪者的無知不懂事,有沒有顧及到那些未年害者的無知不懂事?
評論里的部分人,你們了上天的眷顧沒有遭遇校園暴力!讓你們看到這些新聞是希引起你們的重視!讓所有人齊心協力杜絕校園暴力的發生,不是讓你們指責害者!
誰都不能指責害者!(就像此類新聞永遠沒有指責那些“守護者”的容一樣,誰都不能說害者的不是)
那些寫出指責害者言論的人,你不知道你所寫的容會對害者造多大的二次傷害,或者無數次傷害。我私認為,應該都把你們抓起來好好教育!因為你們未來的子有很高的概率會為施暴者!】
這條評論林初只看到一半就睡著了,是在自己不知道的況下睡著的。眼皮分外沉重,每一次都需要用力地抬,抬著抬著不知不覺忘了睜著還是閉著,然后睡了過去。
林初早上醒來,手機已經沒電自關機了,著急地去充電,確認沒有未接來電未讀短信后,又將所有的社件打開。
屏幕上醒目的日期:
8月27號。
8月30號就要去暄城。
出了臥室門,林初聽到林曲和林趨在樓梯上“吵架”。這是第一次聽到他們如此不激烈的吵架。
他們兄妹兩個其實很像,媽媽也這麼說過。他們都很倔,不同的是,林曲一點就炸,而林趨則是悶著在里面炸,他很將脾氣發出來,但是倔的程度不會讓人心里舒坦,所以每次林曲都被他氣得直跺腳。
林曲只說了幾句話就沒說了,重重嘆了口氣跑下樓。而林趨一句話都沒說。
但是林初聽清了們吵架的原因——
林趨辭職了。
自從那天林初跟他抖了“垃圾”后,他變得很沉默,但是對的好一點也沒變。
上樓的聲音傳來,林初沒躲,跟林趨面對面遇上。
林趨先了愣了下,又立馬笑出來,掃去眼底的抑郁,說:“小初醒了?”
點了下頭。
林趨:“我給你煮了粥,喝一些吧?”
頓了頓,又點了下頭。
喝完粥,林初跟林趨打了聲招呼離開家。林趨什麼都沒問,也沒囑咐什麼,只是站在餛飩店門口目送離開。
林初沒去警察局。
李思巧死了,很可能是被周圍的人殺死的,不是陳執,那應該是秦勤那幫人。
林初前往KTV,卻意外看到被封住的大門。
有些茫然,跑進旁邊的炒面店,問:“老板,您知道隔壁為什麼關了嗎?”
老板瞟一眼,眼神怪異地上下掃視,“你問這個干什麼?”
林初:“我有個朋友在那里工作。”
“朋友?”他撇撇,略微嫌棄,“什麼朋友啊?”
林初忍住不耐,禮貌問:“我有些著急,你如果知道那個KTV怎麼了,能告訴我嗎?”
老板丟開手上的抹布,嘖了兩聲,說:“被警察查封了。因為涉嫌毒品易!還有那個老板的酒吧也被封了。我聽到有人罵,說是有個吸毒的去戒毒,然后舉報了,他們好像還有別的窩,警察先兜了那里才來的這。”
他低聲音,又說:“不過,被抓的都是小弟,大的都沒抓著,那個老板秦勤還有背后的那個都跑了!哦,對,他妹妹秦晴的被抓了,男朋友之前還因為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