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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清》 第67節 守法(下)

據暫行的法典,每一個同秀才、或是如同秀才,他們的子一出生就可以開始拿津。”直到現在爲止,在四川和浙東推行的憲法和法律仍和最初時一樣,聲明這是在皇上南狩時的暫行辦法。不過院會議論起這件事的時候,一個個看上去都好像完全沒有想過皇上回來後又該怎麼辦,而對四川的同秀才來說,大明律也已經是很久遠之前的事了;浙東那邊雖然纔剛剛開始推行,不過同樣很多年都不是據大明律而是浙東軍的軍法來斷案了,前年宣佈要推廣帝國法律後,浙東軍和浙江海區都是一片歡騰,因爲他們把這部法典視爲民法,而用民法取代軍法無疑意味著明軍高層對保證統治區安全更有信心了。

“各府給的津不一樣多,因爲這是各府的議院自行決定的,暫行法典只是定一個大框子出來,給多,怎麼給都要由各府酌理。”這個津有的府給的比較多,比如敘州爲了鼓勵移民和生育就是每月都給,而都是在出生時給一筆就完,夔州因爲比較窮負擔不起,所以是象徵地給產婦一個紅包,計劃等以後有錢了再提高;建昌最有意思,因爲法學大師賀道寧有大筆的家產在建昌,所以他現在已經把自己視爲建昌人,好像做實驗一樣給建昌制定了非常詳盡的津規則,不同收的人拿到的津還大不相同,失業的人的津是富豪的好幾倍,而且當他有了穩定收後就會下降——建昌的有錢人很多都是不在乎這幾個錢的退休軍閥,所以大家都給賀道寧的面子,讓他的司法實驗計劃輕鬆通過。

而這些津理論上相當於,從父母手中贖買了對孩子完全的所有權——國家幫助養孩子,所以父母不能想殺就殺、想賣就賣。以後父母想出售兒、無論是養媳還是換親或是其他什麼的,理論上都需要府這個“東”同意,而府是無論如何也不會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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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娶四川姑娘,需要父親和府的同意,府會無條件支持姑娘的願,只要姑娘本人在員面前親口承認這是的願府就會同意婚事。我的兒也是帝國的國民,十八歲以後也會獲得同秀才的功名,到時候我和府的意見是一樣的,只要喜歡,我再看看還行,大概就不會反對了。”鄧名不慌不忙地馮錫範解釋道,以前他也是用同樣的道理打發了其他的提親人。

“丞相也拿津?”馮錫範聞言大吃一驚,他到不是沒聽說過四川給孩子津一事,不過他從來沒有想過鄧名也會在乎這點小錢。

“只有皇帝出口憲,是法律管不到的;而我只是皇明的丞相,不是皇帝本人,法律在我之上;作爲一個軍人,我也是四川都府的如同秀才,現居住地在都十七廳。每次選舉廳長的時候我如果在就會去投票,給我的津我當然也會拿。”鄧名笑道,前年爲了不違反員不許經商的規定,鄧名把他的象牙進口公司的份賣掉了大半,至此鄧名已經完全置於法律之下,作爲換就有了完整的的公民權:“既然我拿了津,就要放棄對兒婚事的獨斷專行,否則就是違法,就要被告罰款、甚至坐牢吶。”

兒出生之前,鄧名也想過若是將來有了兒該怎麼辦?是不是應該遵照這個時代的規矩,爲認真地挑選一個看得過去的婆家,爲找一個可能會畏懼或是有求於鄧家權勢的夫婿。雖然四川底層百姓的婚姻已經相當自由了,不過上流社會依舊認爲父母之命妁之言纔是正路,婚姻自由在他們看來只是因爲大移民的特殊背景,是爲了克服四川早期困難的權宜之計,遲早還會變回原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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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爲有這樣的普遍現象,所以鄧名也曾猶豫過。不過等兒出生後,鄧名每天在後抱著輕輕拍打,耐心地等待打嗝的時候,最終下定了決心——無論如何都不妥協,如果這個社會還不贊自由,那就去改變它;如果上流社會還不懂得爲婚姻自主高聲好,那鄧名就去手把手地教他們好了。

馮錫範若有所思,鄧名又補充了一句:“雖然帝國憲法還沒有規定不許納妾,不過我已經公開聲明,我的兒子不許納妾,我的婿也一樣——我的囑也都寫好了,並且公證過了,如果我兒子敢納妾那就會失去我的產繼承權;我的婿在婚前必須籤協議,如果敢納妾就要和我兒離婚、賠償損失,並且放棄子給我的兒——還有,我規定我兒子要想繼承我的產,就必須立下和我一樣的囑,而我的婿也一樣。”

看著錯愕不已的馮錫範,鄧名哈哈笑起來:“剛纔我說過了,法律在我之上,所以無論是我兒子還是婿,我都無法用法律去管束他們,只能靠這種協議了——話說回來,既然我的規矩是這樣,馮衛士覺得我的兒還是延平嫡子的良配嗎?”

馮錫範沒有立刻回答這個問題,而是思考了片刻才問道:“既然丞相不管令嬡的婚事,那別家的兒郎若是想爲丞相的東牀快婿,該怎麼實行呢?”

看起來馮錫範還是沒有死心,不過只要對方不是搞婚姻包辦,那鄧名也無所謂:“比如送延平的嫡子到四川上學,現在四川有不人家的孩子就是在上學時認識了,兩相悅,報請府批準就就了姻緣;將來我兒肯定也要上學,說不定也會看上某個同學。”見馮錫範的目,鄧名急忙補充道:“我可沒有答應你任何事,也絕不會從中促,我兒要自己看得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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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嫡子遠離東寧去四川,似乎對爭奪父親的寵也不是什麼好事,馮錫範思量了一番,覺得此事必須要從長計議。

看到馮錫範開始打退堂鼓了,鄧名心裡一塊大石落地,他是一個有權勢的人,也有可觀的財富,所以他一定要讓這個兒和將來可能會陸續來到世上的兒們有選擇的權利。不過今天馮錫範的來訪也給鄧名敲了一個警鐘,那就是臺灣還有訌的可能,而這種訌可能會造政變和清洗。

“馮衛士覺得東寧將來會永遠遊離於中國之外嗎?”鄧名覺得消除臺灣訌風險的最好辦法,就是讓東寧文武發覺他們爭奪的東西似乎也沒有他們想象的那麼值錢。

“丞相此言何意?”馮錫範頓時張起來了。

“馮衛士可能覺得東寧會是一個向中國稱臣,和朝鮮一樣有著治權的藩國吧?不過依我想來,東寧和朝鮮況不太一樣,朝鮮那邊真的是太窮了,環顧中國周圍,恐怕除了真沒有比那塊更貧瘠的土地了,朝鮮國王才吃得起麪條,因爲白麪都是我國特別賜給的。更不用說朝鮮北部的山區還那麼險惡難行,氣候惡劣……當初韃虜那麼貪婪,都不願意吞併朝鮮,我猜除了日本以外,恐怕再沒有別的國家會生出吞併朝鮮的心思來。”

臺灣出產稻米、蔗糖,氣候溫暖、水源充沛,周圍還有暖流魚場,而且還地南洋要衝,海貿獲益頗,任何國家都不會拒絕這樣一個行省的加

“不過這都是以後的事了,先延平王待我極厚,所以我無論如何都不會去煽院會和東寧的矛盾,將來我覺得延平王的後代也可以考慮把東寧賣給院會,也不失爲一條路嘛。”對鄧名來說這確實是非常久遠以後的事,和對付晉藩的辦法一樣,鄧名會鼓勵臺灣的子弟到帝國上學、服役,在帝國部取得地位,然後慢慢推廣帝國的價值觀,到時候統一也就是水到渠了——對於自己這邊實力的優勢,鄧名是非常有信心的,而且雙方還同文同種,別人想利用民族主義抵抗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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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還有一件事是要爲鄭功做的,鄧名約記起臺灣的訌好像導致鄭功孫子遇害:“剛纔我和馮衛士明說了,我不會在延平世子的歸屬這個問題上有所偏袒,不過如果你們爭起來了——”

馮錫範沒有急匆匆地表白絕無這種可能,而是靜靜地等著鄧名的下文。

“我希不要出人命,因爲都是國姓爺的子孫,如果長子被廢,我希他能到四川去念書,我發誓絕對不會利用長子來給東寧搗,而且他要是想回臺灣復辟的話,我也會全力阻止他,如果你們信不過我也可以籤法律協議。”

“丞相言重了。”馮錫範忍不住想辯解起來,雖然鄧名的前世他最終是發了流政變,但此刻臺灣部的矛盾還遠遠沒有到這一步,馮錫範想得還是如何在爭寵中取得上風,而不是自相殘殺。

“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就甲申年以後的經歷來看,爭位最後肯定會發展到刀兵相見,自己人殺個河,然後被外人撿了便宜,從來沒有一次例外。而你們現在既然了這個心思,而延平王好像居然還不阻止,那就只好我來未雨綢繆——我這個許諾不僅對長子有效,對你們也一樣,如果馮衛士你們不幸失手了,被關進大牢要治罪了。”看到馮錫範的臉開始發白,鄧名笑道:“甲申以後,訌還真沒有善終的——說遠了,假如真有那一天,馮衛士可以對審你的員說一聲,就說是我說的,任何人只要肯網開一面放你們去四川,不讓你們東寧部流,就能得到我永遠的激;而如果傷害了先延平王的骨和部將,那我就會憾和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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