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亦安不置可否地揚了下眉梢。
確實,口味是個問題。
要不然他外公外婆也不會把家里的廚師給一并帶過去了。
“哎,那話又說回來了。”秦識一側的胳膊往課桌桌沿兒上一搭,頭又歪了過去,“通知書都拿到了,那你還來學校晃悠什麼啊?”
“熱祖國,學習母語文化。”林亦安朝他晃了晃手里拎著的那本《實用中文大全》,語氣聽起來半真不假的。
“……”秦識瞅著那本書,有些無言,“你還想參加這次的高考?”
林亦安“唔”了一聲,又以一種非常平靜的語氣說道:“閑著也是閑著,那就考著玩玩吧。”
秦識:“……”
秦識再度想打人。
話題很快就扯開,三個年科打諢地說起了其他。
旁邊坐著的安寧卻是盯著桌上攤開的課本出起神來,其實很早就知道林亦安想考這個學校了,大概是去年十一月份的時候,不經意間看見他書里夾了一張照片。
是他和兩位老人的合照。
更確切的說,是年時期的他。
照片上的林亦安還很小,看起來也就五六歲,被兩位面容慈祥的老人拉著手,站在兩人中間的位置。
三人后面的背景就是LSE恢弘的校門。
后來安寧才從林亦安跟秦識的閑聊中知道他外公外婆都是這個學校畢業的。
LSE——倫敦政治經濟學院,經濟科學領域的頂尖名校,英國的G5英大學之一,擁有全歐洲最負盛名的經濟學系,在商政界有極卓越的口碑。
那是手也不到的地方。
安寧忽然有些難過,沒別的想法,只想努力離他更近一點,高三一整年,的績績從中游,到上游,再到年級前十,前三,最后考到年級第一。
可現在安寧才發現,有些人,注定是高高懸在天上的一明月。
只能看得著,手不著。
那是安寧高中階段最后一次見林亦安。
四月份之后,他就沒再來學校。
很長一段時間,安寧都失去了他的消息,即便秦識和一樣也考的湘州大學,也不敢向他打探什麼。
直到大三那年,安寧以專業課全A的績順利申請到了湘州大學與King’s
College
London的流生名額。
時隔兩年半,在異國他鄉再次見到了那個曾經對出手的年。
他像是變了,又好像一點都沒變。
至,他還是記憶中的那個一桀驁又灑的年。
這樣一個人,無論走到哪里,都會發的。
站在他面前的時候,他一眼就認出了來,漂亮的眸中像是有些驚訝:“安寧?”
安寧沒想到他還會記得自己,愣了下才小心翼翼地說:“你還記得我?”
“怎麼會不記得?”林亦安笑了起來,“搭了大半年的同桌,我能忘?”
安寧因著倫敦雨天氣而郁郁不明的心瞬間變得明朗起來。
他似乎是想的頭,但手抬起來之后,又極有分寸地放下了,只彎著眸說了句:“變漂亮了。”
再接下來的事,安寧其實也記不太清了。
流生的生活其實很忙碌,學習、看書、實驗、作業,占據了大部分的生活,讓沒有時間去分神想太多。
同樣,林亦安也非常忙碌。
除了學業上的事,他似乎還有很多事需要做,經常國國外的來回跑,沒課的時候往往是見不著他的人影的。
安寧還一度很疑,不是說最不喜歡來回折騰嗎?怎麼還老是往回跑?
直到某一天,從秦識那里得知了一個驚天大消息。
他之所以會頻繁回去,那是因為要去看家里的小朋友。
秦識的敘事能力十分在線,短短幾句話就簡明扼要地給理清了事的來龍去脈。
安寧驚愕半天。
完全想象不到林亦安有朝一日也會地上一個人。
因為他是那種非常恣意的人,不喜歡束縛,不喜歡規則,從不在意旁人的眼,怎麼隨怎麼來,如同一壇沾之即醉的烈酒,沒有人能讓他臣服,讓他心甘愿地被俘獲。
也正是因為這個子,他的經歷一段又一段,朋友也是換了一個又一個,往往昨天帶去吃飯的和今天帶去看電影的都不是一個人。
再后來,才知道事的真相并不是想象的那樣。
小朋友是真的,故事是假的。
一切都只是個意外。
得知這個真相,安寧終于是忍不住了,不知道是哪兒來的勇氣,連晚飯都沒顧得上吃,一口氣跑到了他公寓的下面。
那天剛好是圣誕節,倫敦難得下了場大雪,滿城銀白。
林亦安從攝像頭里看到小姑娘一雪花的模樣,還以為遇到了什麼事,問都沒問,就直接開了單元門,讓上來了。
進了房間,他先是拿了條巾給,讓一下頭發上已經融化了大半的雪花,安寧卻是沒接,只仰著頭看他,眼睛漉漉的:“林亦安。”
喊他的名字,語速很慢,一字一句的,仿佛用了極大的力氣。
“嗯?”
“我喜歡你。”說,“我喜歡你很久了。”
“喜歡我?”他笑了下,似乎早就知道,“安寧,別喜歡我,我不是什麼好人。”
他的語氣溫起來:“去喜歡一個對你好的人。”
安寧的眼眶紅了起來,忍著哭腔問他:“你和那麼多人談,為什麼不可以跟我?”
“你太單純了,我不能跟真心喜歡我的人在一起。”林亦安稍稍偏頭,眸里看不出緒,“喜歡我這張臉,喜歡我給的錢,都可以,唯獨喜歡我這個人,不可以。”
安寧抬頭對上他溫到近乎晦暗的眼神:“那我可不可以只待在你邊?你不用在意我,也不用跟我談。”
“也不可以。”他用一種溫的語氣說著拒絕的話,“你并不差,為什麼要這麼卑微呢?”
安寧的視線有些模糊,眼淚強忍著蓄在眼眶里,垂頭站了一會兒,忽然鼓起勇氣,把上穿著的服了下來,上前一步,有些倔強地看著他:“可以,我也可以。”
林亦安很快就明白了口中的那個“”是在說誰。
大概是聽說夏妍的事了吧。
片刻,他嘆口氣,彎腰撿起了地上的服,一件件地給穿上,眼神落在的小臉上,沒往別看:“別這樣看輕自己,你是個好孩,為了我,不值得。”
安寧吸了吸鼻子,在此刻強忍著的眼淚終于掉了下來,大顆大顆地砸到了地上,而后悄無聲息地沒到了房間鋪著的地毯里。
“別哭了。”林亦安了下的頭發,聲音仍然是溫的,沒有半點不耐,“再哭就不漂亮了啊。”
這是他第一次和有實際的肢接,卻只是單純的安,像是對待小朋友一樣,完全沒有別的意思。
窗外的雪越下越大,大有鋪天蓋地之勢。
倫敦今年的第一場雪,或許也是今年的最后一場雪。
天晚不安全,林亦安將安寧送回了學校宿舍。
安寧站在窗臺前面,眼睛紅紅地看著那個高挑清瘦的影走進風雪里。
其實還有很多沒有說出口的話。
比起我喜歡你,或許更重要的是那句謝謝你。
謝謝你出現在我的世界里。
謝謝你讓我有了可以為之努力的目標。
謝謝你愿意對如此平凡又普通的我出了手。
我本來是過得一團糟的,每天按部就班地讀書上學,過得渾渾噩噩,不知明天在哪兒。
因為你的出現,我才有了努力生活的力,有了改變現狀的想法,也才能在今天站到了更高的地方。
只是不知道為什麼,這樣想著想著,眼淚就開始掉了下來。
安寧慢慢地蹲下了子,右手按在自己口的位置,眼淚大滴大滴地往下掉。
他說他不是好人,讓去喜歡一個對好的人。
可是,見過了那樣耀眼又溫的一個人,怎麼可能還會喜歡上別人?
但這樣也足夠了,足夠記一生了。
即便不在一起也沒關系,因為他的存在對來說就是一種拯救了,是他把從泥潭里拉了起來,是他在高三那個階段里為撐起了半邊天。
安寧想,如果不是那個年,大概連高三都沒勇氣再繼續讀下去。
他救了被欺負的,也救了的整個人生。
這份深緘于口的,有一個人認認真真地記住,那也就夠了。
足夠了。
重生回高二,孟聽短暫生命裏最好的一年。她這回一定要好好活。重拾跳舞的夢想。不再為了救火災裏的白眼狼妹妹毀容,保護好自己的容顏。更不會去招惹江忍,然而高二這年夏天,孟聽回去拿自己的英語書。樓梯轉角處,不良少年們聚眾抽煙。她停下腳步不敢過去。卻不期然聽見那個痞壞少年江忍笑得肆意張狂:“老子喜歡什麼樣?孟聽那樣的。”【霸王少年×國民初戀】“忍哥可別,校花那麼難追。”“老子壓上一輩子。”為她生,為她死,為她手上沾滿鮮血,為她拂去墓碑塵埃。
【外表桀骜內心溫柔大魔王x甜軟害羞憨憨笨兔子】 他是全校公認最不好惹的大魔王,桀骜難馴,卻會爲她隨身攜帶愛吃的奶糖。 她是奶甜慫軟小透明,卻致力于爲他“洗白”。 文案壹: 某天,親眼目睹賀隨將表白的女生罵哭。 衆人驚。 同天,四班的學生傳,大魔王賀隨在教室裏問他們怎麽織圍巾。 衆人更驚。 直到若幹天後,衆人瞧著壹小姑娘脖子上的圍巾十分眼熟,跟蹤之後發現大魔王捏著小姑娘的臉,壞笑著要她叫哥哥。 衆人直呼好家夥。 文案二: 無數個黑夜白天,叢念在紙上勾畫著賀隨的名字。 心意被發現的那天,賀隨用外套將她裹住,眸底沾了暖光,溫柔斂豔。 “念念,幼時匆匆壹瞥,三千五百八十壹天,我每天都在想妳。” 十年前第壹次見妳,眼裏便再裝不下旁人。 -愛意藏在單薄的紙張裏,目光所向皆是妳。 -我這個人什麽都不怕,我只怕妳不開心,不快樂。
讀書那幾年,沒人會把江槐和明霜聯系起來。明霜是校花,總是風云中心,有錢有顏,驕縱張揚。江槐是附中永遠的第一名,少年家境不佳,可生得清俊冷淡,待人克制疏離,是一等一的好學生,從來和風月不相干。只有明霜知道,他私下的模樣。…
17歲那年,向暖轉學到沈城,和分開11年已久的童年夥伴駱夏重逢。她第一眼就認出了他,而他卻早已將她遺忘。 彼時的向暖清秀內斂,並不惹眼,而駱夏卻猶如盛夏的太陽耀眼奪目,被很多女生暗戀喜歡着,向暖也成了其中之一。 只可惜,直到高三結束,她和他依然只是普通同學。 畢業前,向暖鼓起勇氣讓駱夏幫自己填了張同學錄。他在同學錄上留給她的祝願和留給別人的並無兩樣:“前程似錦。” 在駱夏眼裏,向暖沒有什麼特別,她就和學校裏的其他女孩子一樣,只是這夏日的微末一角。 多年過去,向暖和駱夏在醫院再次重逢。此時的他是外科醫生,而她成了他的病人。 向暖本以爲這個不止佔據了她整個青春的男人會和原來一樣,轉頭就會忘記她。 可是這次,駱夏卻將向暖烙印在了心底最深處。“向暖,能不能給我個機會?” 我曾偷偷擅自給過你很多機會,只是你視而不見。 後來,駱夏終於把向暖追到手。同居後的某日,駱夏在書房無意翻到向暖的高中同學錄。男人找到他寫的那頁,卻也將向暖塵封多年的祕密掀開。 那句“前程似錦”後面,寫的是屬於少女整個青春歲月的暗戀——“我偷偷把有你的夏天藏在我的每一天。” 那年求婚時,駱夏單膝跪地,鄭重認真地對向暖說:“暖暖,你願不願意,讓我成爲你的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