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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女嫡妻:將軍請自重》 第二十九章 死無對證

德妃趁著轉之際,口,住自己的那子惡心反胃的覺,很多時候,并非如慶元帝所想,很會把握那個尺度,在他膩煩之前就懂得,只為博他更多更長久的寵,因為忍不了的那個人,從來不是慶元帝,而是,能主離開的時候,總不會想要多留的。

永和宮,或許于這世上大多數子來說,是個極好的地方,在這里,養尊優,頤指氣使,但于莊郁鑫來說,這里就是個牢籠,即便它是黃金打造的,也改變不了已經失去了自由的現實。如果可以選擇,更想嫁給……

駱銘,這個名字,就像刻在心上一般,過他,也恨過他,但更多的,是憾。已經沒有了資格再如原來一般。突然之間,莊郁鑫想起了哥哥說的話,哥哥是整個莊家最了解的人,他知道所求,也愿意滿足,但這一切,都得有個前提,他們莊家得將整個天下握于掌中。

“娘娘,您終于回來了,小皇子見不著您,哭得可厲害了。”

跟前的宮看著眼,莊郁鑫知道,這是伺候小皇子的,但的名字是什麼,莊郁鑫從來不記,都是些無關要的,隨時可以被替代的人,什麼都不重要。

比較在意的是,“見到本宮,你怎麼不行禮?”

莊郁鑫一直告訴自己,只有待在宮里頭,才能將全天下的人都踩在腳下,這個宮居然敢與平視,犯了的忌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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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胎十月,未來的依仗,看著懷里在上蹭著眼淚鼻涕,哇哇大哭的孩子,莊郁鑫眼中雖然閃過厭惡之,因為他越大,長得越像皇上,卻依舊沒有推開他,反而輕拍他的背,聲哄起了他,“母妃在,燁兒不哭。”

只看著兒子頭頂的發旋,莊郁鑫眼中還是能閃過一的,總幻想著,燁兒是給駱銘生的兒子,如果他長得像就好了,那即便看著他的臉,也能這樣騙自己。但他的五,據聞,和年時候的慶元帝別無二致,這也是皇上更加疼他的理由。是好事,天大的好事,莊家所有的人,都這麼和說。便也這麼說服自己,都會好的,以后……整個天下都姓莊的時候,可以給駱銘生好多好多兒子。至于眼前這一個,便是他弟弟們的踏腳石。

賞荷宴之后兩天,林安和小風那里有了消息,被那個婆子賣給一個員外做妾的子死了,死在那個員外手上的子不知凡幾,知曉他底細的人,都是不會愿意將兒、妹妹送到他家里去的,即便那個員外給再多銀子都好。有些人為了自家眷的安全,甚至不惜背井離鄉,遠離故土。

那個婆子可不管這麼多,眼中只有銀子,誰給的銀子多,能打就把手下的姑娘賣給他,至于姑娘能不能活到鶴發皮的那一天,可不管。于來說,人都有一死,不過早晚罷了。只要死之前能給創造價值就行。

“屬下和林安,制服了那婆子的護院,虛掩了那婆子家的大門……”簡而言之,他們并未傷害人命,至于那個婆子命喪旁人之手,那也不過是咎由自取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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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詳細的過程,楚恒不愿意聽,浪費時間罷了。“圓圓的鐲子,拿回來了嗎?”

說起這個,林安和小風都有些尷尬,“那個婆子似乎不喜歡首飾,就喜歡金銀,湯姑娘的鐲子,被拿去當掉了,死當。”若不是那個婆子好似有記賬的習慣,每一筆銀子怎麼來的,或者是賣契,或者是當票,都歸置得整整齊齊的,他們恐怕還真弄不清這個鐲子的去向。

“但那個婆子當掉的鐲子有些多,也不知道都是哪里來的,屬下只挑出了近期的幾張當票。”

“都是哪幾間當鋪,拿來我看看。”死當說好辦也好辦,死當就是不要了的意思,那麼當鋪隨時都可以將之轉賣。

那婆子常去的,是城中的兩間當鋪。楚恒在第二家以高價買回了湯媛的鐲子,當然,為了掩人耳目,他還多買了些別的。當鋪的掌柜的很識貨,那婆子當東西的時候他狠命了價,楚恒去買的時候,他又無恥地抬價,一進一出之間,狠賺了一大筆。收銀子的掌柜是滿面春風,付銀子的楚恒只恨不能將那個婆子鞭尸。

接下來,楚恒先去了湯府,把鐲子給湯媛送了回去。湯媛最近也累,每天佯裝小孩子心,好似今天喜歡這個,明天喜歡那個,變著法子換鐲子換首飾,換換戴,就怕被母親發現手上的鐲子不見了。

楚恒來的時候,正在盤點的‘小金庫’,看看還剩下多銀子,能不能夠買一個和那個玉鐲類似的,煩惱得很,聽說楚恒來了,就有氣,要不是楚恒告了的黑狀,的銀子怎麼會這麼,別說玉鐲了,連個貴些的銀鐲都未必買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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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來干嘛?”

“誰惹你生氣了?語氣這麼沖。”楚恒待湯媛的時候,態度一直很好。雖然在湯媛看來,他不過是應付,敷衍

“除了你,還能有誰?”

聽了湯媛的話,楚恒頓時覺得冤枉,“我這都幾天沒來了,怎麼就又惹著你了?總不會,我又在你夢里欺負你了吧?你夢里的我做錯的事,可不能算我的錯。”

楚恒說的,算是老黃歷了,那是湯媛還年的時候,大約是被楚恒欺負狠了。做夢都能夢到,還因為那個夢真實的,生了楚恒好幾天的氣。

“就是因為你,要不是你多,我現在也不會連個玉鐲都買不起。”

“哦,如果不是我多,你現在其實也剩不下銀子吧?應該都去買最新的話本子了。”

楚恒離開湯府的時候,角依舊掛著止不住的笑意。心中突然有些后悔,他該先去找駱銘的,然后再來逗圓圓。他這會兒高興這樣,如何能深意切地將‘噩耗’告訴駱銘呢?

不過計劃就是計劃,他向來是個遵循既定計劃的人。

“有消息了?”那天分開的時候,楚恒曾經給過駱銘承諾,問到那晚那個姑娘的消息之后,再來找他。

“嗯。”楚恒點了點頭,面有些沉重。

“怎麼?”駱銘見他面不對,開口問道。

“我原先不知道……”楚恒說到這里,停頓了一下,“那個婆子,是個貪財的,見那晚之后,咱們沒去尋,以為咱們這里沒了指就……就把那姑娘給賣了,聽說是賣給一個行商的了,說是趁著年輕,能賣個好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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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的事?”

“就前兩天。駱銘,都是我的錯,要是我早去幾天就好了。至于孩子……可能也是不會有的,那個婆子在把賣掉之前,給喂了碗藥。”

這一行,確實是有這樣的規矩的,如果第二天無人去尋的話,那麼姑娘們便會被灌藥,生了孩子的姑娘,可就沒法繼續做生意,替們的‘娘’賺銀子了。

“算了。”良久,駱銘才出了聲。而后緩緩吐了口氣,“行商的,也好,榮華富貴,有了。總比跟著咱們強,不知道哪一天突然就做了寡婦,孤兒寡母的,日子不好過。”

“駱銘,你別這樣說,如果你真的稀罕,不在乎被……那我讓人去找去,把給你買回來,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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