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芒果小說 都市爽文 巔峰贅婿 第四十六章 小房子

《巔峰贅婿》 第四十六章 小房子

聽見這話,方蕓本就泛紅的臉直接蔓延到了脖子,如果現在地上有條地絕對會馬上鑽進去。

沐晨見方蕓害了,連忙適可而止。

「好啦好啦,跟你開個玩笑啦,我帶你去參觀一下別的地方吧。」

方蕓現在臉紅得簡直不能見人,只能低著頭輕輕地「嗯」了一聲。

整個別墅共有三層,佔地將近一千五百平,就連私人影院和健室都一應俱全,即便是見過大場面的方蕓都看得目瞪口呆。

「這個房間,我準備以後裝修嬰兒房,你覺得怎麼樣?」沐晨突然開口道。

方蕓一愣,好不容易緩和下來的臉再度泛紅,哼一聲,說道:「什麼嬰兒房,誰說要跟你生孩子了?」

「不生嗎?那真是太可惜了,本來我還指孩子多傳點你的基因,以後長個大或者大帥哥的。」沐晨輕描淡寫地又把方蕓給誇了一遍,惹得方蕓忍俊不

「一天到晚油舌,真是越來越不學好了,我看時間差不多了,咱倆回去吧。」方蕓說道。

沐晨點點頭:「嗯,回去跟爸媽說說,讓他們把東西準備一下,然後一起搬到這邊來住。那邊環境實在是一般,空氣質量也比這邊差遠了。」

方蕓聽見這話,頓時瞪大了眼睛,難以置信地著沐晨:「你要把我爸媽接過來?你瘋了,我們好不容易能夠搬出來住,你把他倆接過來,不怕我媽每天找你麻煩嗎?」

Advertisement

「這有什麼好怕的,這可是我的房子,願意來就來,如果做的太過分我自然會讓出去。再說了,三層別墅,到時候你爸媽住一層,咱倆住一層,無論我們倆做什麼,他們都聽不見的。」說完,沐晨角上揚,出一個意味深長的邪魅笑容。

方蕓先是一愣,然後滿臉地錘了一下沐晨的口:「流氓,誰要跟你做什麼!你要是再這樣跟我說話,以後你還是睡床下。」

「別別別,老婆別生氣,我就開個玩笑而已,以後保證不敢了。」沐晨連忙求饒道。

二人回到家中。

何潔和方立國正坐在沙發上優哉游哉的看著電視,飯桌上空空如也,廚房裡還殘留著早餐沒洗的碗盤。

看一眼就知道,這倆人肯定又沒做午飯。

「爸,媽,你們倆該不會又沒做飯吃吧?」方蕓有些難以置信地問道。

何潔注意力仍然集中在電視上,似乎並不想理會方蕓的質疑。

反倒是方立國站了起來,有些不好意思地說道:

「那個……我本來說中午隨便煮點稀飯吃的,可是你媽不讓煮,說吃稀飯,所以就……對了,你倆吃了嗎?」

「嗯。」方蕓點了點頭,和沐晨看完房子已經快中午十二點了,所以就在外面隨便找了個小館子解決了一頓。

何潔聞言,臉頓時沉下去,冷哼一聲:「你們倆這二人生活過得可真是滋潤啊,自己出去吃,也不管自己爸媽吃沒吃。」

Advertisement

沐晨心領神會,連忙說:「對不起,媽,我們以為你們自己會在家裡做,所以就沒問,我現在去做。」

可沐晨剛想進廚房就被方蕓給攔了下來。

「今天中午你不準做飯。」方蕓像是發號施令一般說道。

何潔頓時起,看先方蕓:「蕓蕓,你說這話是什麼意思?」

「媽,您和爸爸今天又沒有上班,早餐沐晨都給你們做好了,中飯你們倆自己弄一下不行嗎?難道我和沐晨晚上不回來,你們倆晚飯也不吃了?」方蕓的語氣中帶著些許埋怨。

這已經不是第一次出現這種況了,如果還不站出來說點什麼的話,只怕何潔會變本加厲。

最主要的是,沐晨現在已經不是那個應該窩在家裡當家庭煮夫的人了,連山腰別墅都買得起的人,能一天到晚在家裡做飯嗎?

「憑什麼讓我自己做中飯,某些人我可是每個月都給了生活費的,又不用上班,連飯都不做,哪有這麼便宜的事?如果覺得這個家待不下去了,那就自己滾蛋,省得我每天還指著。」何潔理直氣壯地說道,現在不得沐晨一氣之下離開方家,這樣就可以順理章地給方蕓介紹金婿。

「媽,你……」

方蕓反駁的話還沒來得及說出口,就被沐晨給拉到了一遍。

沐晨沖方蕓笑著搖了搖頭,意思是讓方蕓別再跟何潔頂,自己則是語氣溫和地說道:「沒事,媽肯定是肚子了,我現在就做。」

Advertisement

方立國也覺得何潔有些過分,難為地說:「那個沐晨啊,隨便炒兩個青菜就了,別太麻煩。」

「我不吃青菜。」何潔當即拒絕道:「冰箱里不是還有排骨和鯉魚嗎?做個排骨湯,再加糖醋鯉魚。」

這時,方蕓徹底按捺不住了,要知道排骨湯和糖醋鯉魚都是實打實的大菜,沒有兩個小時本就做不出來,今天和沐晨已經在外面跑了一整天,累得眼睛都快睜不開了,現在又讓沐晨忙活兩個小時,這實在是有些過分。

「媽,你要喝排骨湯,要吃糖醋鯉魚,我現在就給你點外賣,不用您給錢。我今天和沐晨出去看房子看了一上午,現在需要睡午覺休息,待會外賣到了您自己下樓取吧。」說完方蕓就拉著沐晨要進屋。

何潔本來聽說不用花錢就可以吃外賣,還高興的,但一聽見後面半句話,臉頓變。

「看什麼房子,你們該不會真要搬出去吧?」

「對,沒錯。」方蕓斬釘截鐵道。

「好啊,你跟媽說,是不是他出的餿主意,讓你跟他搬出去住?」何潔二話不說,直接把屎盆子扣在了沐晨的頭上,在看來,只有沐晨才有理由這麼做。

「媽,你不要誣陷沐晨,這件事是我的主意。我在家裡住了三年,也差不多是時候搬出去了。」

一聽這話,何潔頓時急了。

雖然上說每個月給了沐晨五百塊生活費,但比誰都清楚一個月本就買不了什麼,這三年因為沐晨的存在,不知道節省了多開支。要是兒和沐晨搬出去住,不就了一個免費的傭人了嗎?

Advertisement

不行,這絕對不行!

「不可以!你們倆不能搬出去,外面房租這麼貴,家裡又不是住不下,你們這不是浪費錢嗎?」何潔說道。

「不是租房子,我已經買了一套房子,等裝修好了就接您和爸一塊過去住。」沐晨這個時候開口說道。

「你買的?」何潔有些難以置信。

「嗯,是我買的,雖然是個二手的小房子,但是環境還不錯,能夠住下我們四個人。」沐晨說道。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