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人婚期訂在了八月,江槐刻意選的日子,在他們生日之前,盛夏,似乎明得得一霾的天空,和八月熾熱的。
婚宴在檀州臨江閣舉行,婚禮原本預計是天,明霜因為怕曬拒絕了,改為了室。這場人來人往,檀城名流圈子幾乎來了大半,明霜從小慣于這種場合,一點不覺得生疏拘束。
是這場婚禮上最耀眼的明星,許端端是伴娘,穿著的婚紗禮服,明霜人緣很好,盧思佳也搶著想當伴娘,可惜伴郎只有一個,為了平衡人數,最后還是讓許端端當了,明霜穿著婚紗和伴娘團合了好幾張影。
今天格外漂亮嫵,的波浪卷發,修掐腰的婚紗,顯出無比窈窕的段來,雙修長潔白。
至于江槐,他縱容明霜慣了,即便是他們的婚禮,他是此生唯一一次當新郎,待人接這些瑣事都由他做了,明霜只需要玩得盡興,然后之后和他一起上臺宣誓。
司儀說的那些套話聽得明霜耳朵起繭,又走神了,從小隨著明立誠,學會了那套見人說人話,見人說鬼話的兩面派,從來都看不起這些儀式和套話,耳畔約聽到司儀在問,什麼是否會一生一世。
江槐聲音落在耳邊,很認真堅定,他說,“是。”
從那扇巨大的玻璃窗頁里照,不遠,檀州江潺潺流淌,他白皙清俊的側臉染上了一層暖暈,黑眸干凈又認真,認真地握了的手。
明霜看著,直到聽到司儀問,“明小姐,您是否可以做到一生一世,無論貧富鬼賤,無論禍福,都他?”
禮堂一時安靜了下去,似乎所有人都在等明霜的回答——
時間似乎過得很快,又似乎過得格外漫長。
“是。”沒看江槐,輕聲答了句,漂亮的臉上沒有表,便瞬間覺到側男人握著的手力氣陡然加重。
認識江槐八年,分分合合,期間發生了無數曲折故事。
然后,這麼久,江槐想在這里得到的,從來沒有滿足過的,其實,不就是那一句話麼?
婚禮請柬設計也是江槐一直顧看的,大紅底上,江槐先生x明霜小姐,一行字格外顯眼,看起來很俗,但,明霜想,俗得倒是也興高采烈,熱熱鬧鬧。
似乎都籠著一層熱鬧幸福的輝,
明霜被江槐握著手,一直在走神。這完全是人生計劃之外的事,人似乎分了兩半,一半留在實里,一半是以前的靈魂,出軀殼在冷眼看著這場婚禮。
可是,站在側的人,是他,是江槐,世上也只會有一個的江槐,能怎麼辦呢?
江槐注意到了,他抿著,握了明霜的手,無論用了什麼辦法和手段,無論用過了多年,最后,這只小鳥,在他這樹梢上停滯了下來。
“來,新郎,來喝一杯。”檀城風俗,婚宴上男方被灌酒依舊是個慣例了,江槐平日子清冷,給人距離,加上如今的份地位,來灌他酒的不至于,不過,來新郎喝酒的卻也總不了。
明蕭便是其中之一,他端著杯子,挑起一縷笑,“妹夫,來,喝一杯。”
李恒遠和徐天柏他也來了,他們是明霜發小,李恒遠當了今天的伴郎,明霜人緣好,男朋友都多,都在目炯炯盯著江槐,如若不是還有些顧忌他的份,估計這些人早上來,不管不管和他拼酒了。
明蕭杯底甚至是白酒,能聞到辛辣嗆鼻的味道。
江槐平日除去應酬,基本滴酒不沾,從小到大,他喝酒最多的一次是十八歲時,追明霜去了酒吧,隨后,直接進了醫院。
兩人同居后,明霜想給他養,極給他喝酒。可是,今天是不同的日子,江槐沒有猶豫,接過了明蕭遞過的酒杯。
他沾到酒,喝下去半口,明霜忽然劈手奪走了那杯子。
明蕭挑眉,“?”
明霜白膩的手指把玩著杯子,“怎麼,我不讓他喝,不行?”
“霜霜。”江槐低聲說,“沒關系的,我能喝。”
“不讓你喝就不讓你喝。”明霜眼睛生得黑白分明,睜圓了看人時,很像某種名貴貴的貓咪,“你不聽我話了?”
直接就著江槐喝的位置喝完了那杯殘酒,將杯底對周圍一亮,一彎,“我們今天這不興這套,他不喝,要想喝來找我。”
“霜霜。”江槐握住纖細的手腕。他不可能給擋酒。
“江槐,你是我養出來的。”湊到他耳畔,用只有他們能聽到的音量,“你沒有決定權。”
“喝壞了,你賠我?”聲音很輕,“你賠不起。”
江槐長睫微垂,聽了這話,心尖似乎也了,握了的手。
見明霜奪走酒杯,周圍人都安靜了,很快,不知道是誰鼓了第一聲掌,隨后,徐天柏自己喝完了那杯酒,高聲說,“哎,看我們十五多寵自己男人。”
“是啊!”
“對。”
“江哥,真幸福啊。”說話的是個年輕晚輩,口不擇言了點,但羨慕卻是真的。
明霜極為漂亮,極為無。這兩點,是上最出名的兩個標簽,外表是灼熱璀璨的,心卻是萬里冰封的長河。
能得到明霜的青睞和寵,誰不羨慕呢?
尤其之前,坊間有些據說這只是兩家之間商業聯姻的傳聞。說明霜很會玩,不愿收心,江槐忙于工作,不在意兒長。謠言在這一幕后徹底不攻自破了。
“這丫頭。”徐天柏和李恒遠湊在一起,低聲說,“真栽了。”
他們和明霜從小一起屁長大,在婚禮上,第一次見到明霜這麼對一個男人。
他們想起多年前那個穿著校服的年,再看到如今眼前男人,緒都極為復雜,作為知道他們這麼多年的知人。
江槐穿著正裝,姿頎長,清如玉,和明霜肩并肩站著,這樣一個男人,甚至不需要刻意和周圍人相比,他便是最出挑的。
李恒遠其實也算是眉清目秀的年輕小帥哥,但是,站在江槐邊,江槐甚至本不用刻意打扮,他也被完全了過去,顯得極為黯淡無。
江槐五細看,更像母親于嫣,是不折不扣的大人,一如覆霜雪的清冷氣質卻是隨了江家人。
眷視線幾乎都落在了江槐上,帥哥這時代如今比稀缺很多。
“怪不得霜霜愿意結婚了。”明霜的好友桌上,林清曉安靜坐著,聽一邊另一位生笑,“以前,那是因為沒遇到這種級別的帥哥吧。”
曾經滄海難為水,有這麼一個老公,明霜以后估計也可以收心了。
“他們是高中同學。”陳璇也坐在這桌,眼下見這一幕,極為慨,朝那個生解釋,“認識很久了,現在終于走到一起了。”
江槐和明霜結婚的消息,自然他們檀附的校友圈里也早傳開了,但主要還是因為江槐。明霜畢竟只在檀附念了一年,江槐當年實在太出名,不過他為人低調疏冷,總是獨來獨往,極有人敢去接近。
不男生戲稱,知道這消息,不知道當年多曾暗過江槐的生要心碎了。
畢竟,天上月,山巔雪,那麼懸掛著,沒人染指,還可以有個指,如今被摘走,又是另一番覺了。
那雙修長的手,和明霜的手相纏。
江槐心難以形容,在這場浩大的婚禮上,他凝著的側臉,心中滿溢的似乎到了一個頂點,多年絕的求而不得,換來了一個這樣宛如夢中的婚禮。
明立誠表也很復雜,明霜今天出嫁了,是他的獨,他牽著明霜的手,給江槐時,飛快掙了他的手,毫沒有不舍,便輕車路,很驕傲很習慣地,把自己的手給了那個男人。
明立誠恍然想起,他上次抱起兒,已經是多年前的事了?
似乎是喻殷還在的時候,明霜還才六七歲,在花園里野,摔傷了,明立誠正巧談完一幢生意回家,于是順勢背起來了兒,帶回家。
兒小小的,手臂環住他的脖頸,很輕地他爸爸。
再后來……他發現,自己竟然已經想不起來了,什麼時候再背過兒,他的商業版圖越來越大,回家的時間越來越。
明霜長為后,模樣漂亮,格也出挑。因此,明立誠和相,便是帶去往各種觥籌錯的宴會,教說各種場面話,提前把早早帶那個戴著假面的大人世界。
如今,江槐握住了的手。他垂眸,和輕聲說了句什麼,明霜很淺地彎了彎,對他回了句話。灑落在這對漂亮的新人的上,一切都顯得那麼好。
……
兩人新房是江槐購置的那套別墅。
今晚,是他們的房花燭夜。
鬧房這些都被省略,回家的,只有新婚夫婦小兩口。
白天來了太多朋友親人,許多需要應酬的關系,婚禮上,其實,和江槐說話的時間反而很,只來得及看了幾眼他,算是囫圇記住了江槐當新郎的模樣。
白天氣溫高,江槐潔,自己沒洗干凈,是斷然不會給明霜的。很神奇的是,他對卻沒有要求,只對自己有。
明霜走去二樓池子,可沒什麼避諱,見到江槐背影,他烏發著,水珠正緩緩順著背脊下,約看到那行的名字,青黑的,扎眼的,在那白皙如玉的上。像是了骨中,清純又艷冶。
直接走進了池子,手想上那行字,被江槐捉住了。
不知道想起了什麼,角一勾,笑容有些壞,明知江槐不想要孩子,故意調笑道,“……哥哥,你要努力點啊,你們江家等著你開枝散葉呢。”
隔著一層朦朧水霧,他纖長手指起漉漉的烏黑額發,垂眸看向,視線晦莫,明霜被那一眼看得背脊一陣發。
“我會努力。”他沉沉看著,“都給你。”
明霜臉微微漲紅,整個人似乎要被那雙烏黑的眸子吸進去,江槐那麼清冷安靜的格,配合說起這種不著邊際的葷話時,竟然是這樣的覺。
見他沉淪,見他跌落神壇,染上污濁。
給帶來無比快意。
江槐穿著喜服,和平日里穿正裝的模樣完全不同,那材,都被遮掩在了織金描紅的繁復吉服之下,江槐坐在床邊,烏黑的發梢彌漫著淡淡的意,以及一淡淡的清爽的雨后雪杉香。
是明霜給他挑的,或者說,為用的。
他那雙修長白皙的手,被捆覆在床頭,捆得嚴嚴實實。
明霜陡然想起,當年和江槐同桌時,見得最多的,便是這雙好看的手,握著筆,在稿紙上寫下一串數字,年聲線清冷,給講題時,卻極有耐。
他該握筆,做一些皎潔端嚴的事,而不是在如今這樣的場景里。
明霜眸落在他的襟上,裳半解,出一縷,目皆是無暇的冷白。
……
紅燭燃香,一滴汗珠順著他直纖秀的鼻梁下,“哥哥,出聲。”說,“給我一個人聽。”
第二天,明霜一覺睡到了中午。
正午撒。
江槐竟然還沒醒,抱著,摟在他懷里,睡得安靜滿足。明霜上清爽,依稀記得最后是江槐抱回了浴室。
江槐睡覺很輕,那行烏黑濃長的睫了,隨后便睜開了眼。
“江槐。”明霜看向他,短促笑了聲,“你就不怕把我弄死了?”
“這新聞可夠勁了。”長長的卷發發披散下來,躺在被窩,懶洋洋看著他。
顧盛夏愛了傅念琛很多年,為了跟他在一起,她甘愿背負著小三的罵名。她以為,終有一天,這個男人,會看見她的真心。可到底,是她大錯特錯。這個男人,到她死時,都在恨她……
帝都首富葉北冥被迫娶了個小媳婦。本以爲娶個花瓶,誰知小撩精搖身一變成馬甲大佬,追求者無數。新婚後,葉大佬天天真香打臉,踏上了寵妻狂魔之路,也變成了小撩精的忠犬大叔。某一天,突然接到小撩精的電話:大叔,我在學校揍人了,被喊家長~葉北冥淡定道:嗯,手疼嗎?我幫你揉揉。公公氣沖沖道:丫頭,打贏了嗎?我立刻給你支援。外甥護篤道:舅媽,是哪個不長眼睛的傢伙?我去幫你報仇。……葉北冥:別跟我搶活,我老婆我寵。
高三時,梁肆離家出走,住在沈初意家。 一個是從京市來的矜貴少爺,一個是江南水鄉的溫婉少女,本該毫無交集。 長輩叮囑沈初意:“把他當哥哥就好。” 高考后不久是沈初意生日,同學們沒打招呼,突然拎著蛋糕來給她送驚喜。 梁肆單手插兜,跟著她下樓。 好友小聲八卦:“你倆‘同居’幾個月,我以為你們會擦出點火花呢。” 沈初意看向梁肆。 其實他們來前一分鐘,他正在親她。 . 再次重逢在五年后。 寧城新地標建筑全民關注,作為它的設計師,梁肆年輕有為、家世顯赫,經常出現在新聞上。 而沈初意工作的寵物醫院,正好在他的建筑事務所隔壁。 于是連帶著她一起上了新聞。 幾個老同學一起感慨:“大佬估計不記得咱們這波高中同學了。 “反正不記得我。” “你呢?”她們又問沈初意。 沈初意正想說話,視頻通話打來。 大佬本人·梁肆的俊臉出現在鏡頭里,“下班了,老婆。” 老同學:?! · “灼眼不知足,愛意永不負。” ★深情寵溺x乖巧動人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