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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零年代女首富》 第136章 合適的才是最好的

 陳自強目送舍友離開,轉過頭卻朝自己的上司搖頭,認真地告誡∶"周經理,買地這事你要慎重,就是政府部門也不可盡信。"

 他不是張口就黑,而是去年深圳就鬧出了轟一時的首宗賣地收回案。

 這樁名為H404-5司起因是深圳國土局在報紙上發布公告說要賣地,公告上說土地用途是商品宿舍樓和單公寓。結果到了合同上,土地用途又變了商品樓及單公寓,而到了使用規則又注明是單職工宿舍及公寓。

 有家公司按照公告上的商品宿舍樓及單公寓的用途進行測算,以高出底價差不多七倍的一千七百多萬高價拍下了這塊地。結果了50萬定金后,簽合同時,公司才赫然發現合同突然多了一份補充合同,表示已經將土地用途更改為單職工宿舍及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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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一來,公司肯定不干啊。按照這個用途搞開發,他們不僅一分錢不掙,還得倒六百多萬,瘋了他們才做這事。

 國土局那邊以開拍致辭時曾口頭更改了土地用途為由,認為拍賣有效,因對方沒有及時剩余的地價款,直接扣下了五十萬的定金。

 如此一來,中拍的公司不僅賠了錢,還壞了名聲。人家都認為他們沒經濟實力,是皮包公司。貸款給他們的銀行提前追貸,準備跟他家接洽的港商也立刻打了退堂鼓。

 走投無路的公司就鬧上了廣東法院,豁出去打司了。

 就是幾十年后,"民告"也需要巨大的勇氣和不死也得層皮的思想準備,何況是八十年代呢。

 周高氏聽得心驚跳,一疊聲地念佛,趕表態∶"這事可別沾。"

 五十萬打了水漂不說,萬一人家說你是刁民鬧事,把你往大牢里一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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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秋萍也無語,只能表示∶"地還是能買的,就是得小心。"

 希司能有個好結果吧,不然以后誰還敢相信政府公告啊。

 不過從這事來看,現在深圳的土地開發已經開始進階段。那家倒霉的公司之所以愿意掏17 00多萬買地,就是因為深圳已經過了"分田分地"的白撿錢階段,土地資源俏,才會這麼迫不及待。

 周高氏嘆氣∶"這要怎麼小心,再小心都沒用。我看啊,還是得買現的房子。"

 問題又兜回了頭,上哪兒找蓋好了的商品房呢?

 陳自強又要積極做自我檢討。

 周秋萍笑著招呼大家吃晚飯∶"行了,這種事本來就要運氣。所謂踏破鐵鞋無覓,得來全不費工夫。說不定吃過飯睡一覺,明天房子就送到我們面前了呢。"

 這回還真讓說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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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上午,他們逛完中英街,中午去西麗湖度假村的旋轉餐廳吃飯時,上了陳自強的老師韓教授一家人過來游玩。

 雙方干脆拼桌吃飯。

 大家一邊看著窗外的湖,一邊品嘗特食,一邊閑聊,眼耳口鼻都沒歇下。

 說到買房的話題,韓夫人突然間開口問∶"你們想要什麼樣的房子呀?"

 周秋萍笑道∶"起碼3室1廳,最好帶院子,不能太狹小,線條件要好。周邊配套設施要有,什麼商場醫院學校還有菜場都得有。''

 最想住的還是社區的大平層或者獨棟的別墅。

 當真挑剔。

 沒想到韓夫人居然雙眼一亮,直接追問∶"那你介不介意有人住過,不是新房?"

 "這無所謂,反正不了重裝修。但房子不能太老。"

 "不老不老。"韓夫人搖頭,"我們單位的房子才蓋了不到4年。"

 周秋萍驚訝∶"您在房地產公司工作嗎?"

 韓教授笑了起來∶ "不是,房子是他們單位的宿舍。"

 作者有話要說∶

 文中提到的司見于《南風窗》1989年第Z1期,名為《土地司第一宗》。A.A,雖然這文撲到可以說應該立刻砍大綱完結,但我寫它時查閱了大量資料,盡量做到有據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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