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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糟心的重生》 第271章 番外十一 元寶:林爹紀事

 元寶在寒假跟著栗子哥他們一起去各村兒大集上賣炸糖餅兒, 炸糖餅的做法是元寶教給栗子哥的,他跟著去,既不要工錢也不要利潤, 他就是去玩兒。

 他這玩兒的也跟人不一樣,他喜歡看各種各樣來問價買糖餅的人。有闊綽的一問價錢,直接就掏錢買了。

 眼下快過年了,忙了一年,家里有富余的,就想給一家老小吃點好的。

 這也是為什麼過年去集市上賣的原因, 平時忙還忙不過來,除非是有錢的大戶,不然尋常人家是舍不得的。

 還有家資略一般的,問問價就有些猶豫,栗子哥跟王氏賣麥芽糖學來的法子, 他不只收錢,拿糧食換也行。多小麥多玉米一斤,栗子哥跟他爹老劉頭做生意自然是帶了秤了,他娘管著秤。

 再有就是日子的, 猶豫半晌上前問一句,能不能換點, 半斤二兩的,給不給換。栗子哥做生意活絡, 多都給換。

 不過, 做買賣也不容易。

 炸糖餅的手藝不難,也有旁人家擺這攤子, 雙方就競爭之勢。不過,大家三鄉五里都認識, 固然彼此心里有些芥,但是統一價錢后就看各自本領了。

 栗子哥家的生意不好不壞,他們是新攤子,有個零頭就給客人抹了。給點便宜占,這一招對買東西的客人很有用。

 冬天閑也是閑著,主要炸糖餅這生意本不高,白面自家有的,油也是秋天種花生到油坊磨的,何況做完炸油餅回家濾一濾,家里還能繼續吃,不糟蹋。

 無非就是買些紅糖,是真要下本兒的東西。

 元寶幫著算賬,他也不要工錢。老劉頭兒就有些過意不去,跟兒子商量,“過年的,怎麼也不能元寶空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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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栗子哥想了想,“元寶說不要,那就是真不要。等過年咱們炸二斤油餅給他就行了。”

 老劉頭兒邊旱煙邊說,“元寶這孩子,跟他爹真不一樣。”

 因為把油餅技藝傳授出去,林百畝意見頗大。

 元寶說他爹,“我娘一試驗你就嫌又費面又費油,咱家又不做這生意,讓栗子哥賺些可怎麼了。當村當塊兒的,栗子哥平時還你叔哪。”

 “知道個屁啊!這人家,有一個方子就夠吃飯的,傻大方,咱家就是現在不用,以后留著給我孫子不行啊!”林百畝罵元寶,“瞧著聰明,心里一點算計沒有。我看老劉頭兒那油餅炸的又宣又亮,縣城支個攤子也夠了。”“快嘟囔死我了。”元寶捂著耳朵去隔間看書去了。

 林百畝再三告誡他,“以后不許這麼傻,有什麼好方,咱自家留著。就是自家不用,拿出去賣錢也能賣幾塊大洋。”

 元寶把書高高舉起,擋住臉,覺著跟他爹沒法做思想流。

 林申哥在信里還夸他教栗子哥識字的事哪。

 元寶也不只是教栗子哥識字,跟他關系好的,要是想學算、認字,元寶都會教。因為教西學的常先生引進了西方的星期天制度,雖然不能學五天休兩天,鵲大伯說那樣太輕松了,但現在也能學六天歇一天。

 休息的時候,元寶就能小伙伴們一起玩兒,教教大家算認字。

 林行不看做小生意的事,他也不跟著去趕大集賣糖餅,林行是個學習的小孩兒,寧可在家溫書。不過,他聽說元寶叔定了媳婦,特意顛顛兒的跑元寶叔家跟元寶叔打聽,恭喜元寶叔有媳婦了。

 提到媳婦的事,元寶難忍惆悵,“也不知是圓是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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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行幫元寶叔分析,“聽祖母說,是祖父給你做的,祖父眼肯定不差。那個王經理,咱們都見過,說話很風趣,長的也是白面皮、瘦瘦高高的模樣,雖然比我爹差點兒,也比大多數人都強了。”

 “這倒也是。”元寶也做過這樣的推斷,王經理瞧著不賴,應該閨也差不到哪兒去。

 待過年到姥姥家拜年,姥姥、姥爺、舅舅、舅媽都拿這事兒打趣元寶,元寶此時才有種,這是件大事的切覺。

 不過,元寶不怕人打趣,他還一幅特淡定的模樣,“是有這麼回事。”

 這年頭,親事不能只是口頭定下。

 年前大家都忙,年后林百畝張羅著,讓王氏拿了兩塊大洋,林百畝帶到縣城去,找了有名的銀匠給打了一對兒銀釵。然后再備些茶葉酒水,依舊請鵲大哥做人,這就是小定禮了。

 林百畝還把元寶的八字拿去給王家合,一合就合上了。王家那邊兒也樂意,就擇了個正月二十八的吉日,那天定親。

 元寶也要出席。

 元寶為此興致缺缺,但看他爹的樣子他是一定得去的,用他娘的話說,“也得給人家看看。”

 元寶道,“王經理又不是沒見過我。”

 “丈人爹是瞧過,可不是太母娘還沒見過麼。”

 元寶年紀尚小,對定親娶媳婦什麼的,還沒有太的概念。但這并不妨礙他對他爹提點要求,“定親這樣的大事,我得做兩裳。”

 “年前不剛做過新的。”林百畝都懷疑自己這生的不是兒子,而是閨誤投男胎,也不知道怎麼這麼臭,村兒里小姑娘都沒元寶做新服。過年過節就要做新,林百畝一輩子穿的裳,估計都沒元寶這短短十年來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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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寶說,“你也說是年前的了,年前的都穿過,舊了。再說,城里穿的跟咱們村兒不一樣。要是定親不穿的一表人材,豈不人小瞧?”他還會找理由。

 王氏一聽,就覺著,“元寶這話也有理。”

 到底就這一個兒子,還是兒子定親的事,林百畝就說,“你娘去集上買塊花布,給你做新的。”

 “我不要集上買的。”元寶拐了八道彎兒,才說出自己的目的,“既然王經理他們在城里住,我就要城里人穿的裳。”

 林百畝不明白了,“城里人穿什麼裳?”

 元寶道,“西裝皮鞋。行哥兒穿過的,申大哥也穿過,我要那樣兒的,新式裳。”

 林百畝立刻否決該提議,“那得多貴!行了,你娘給你在縣里買塊正經綢子,做長袍,一樣的。”

 “現在誰還穿長袍啊。人家城里都是穿西裝皮鞋的,我就要西裝皮鞋!”元寶堅決要西裝皮鞋!不然他就不去定親,就是打罵著去了,他也擺一張哭喪臉!

 林百畝氣的打他兩下屁都沒能搖元寶要穿西裝皮鞋的心。王氏先攔著丈夫,打發元寶先去上學,然后跟丈夫商量,“也是定親的大日子,打銀簪用了兩塊大洋,要不,就給元寶做西裝皮鞋去,我看他是真喜歡。”

 “唉呀,你知道那西裝皮鞋多貴麼!”林百畝心疼的不行,“這買茶買酒就花了不錢。”

 “咱不就這一個兒子麼,元寶一輩子也就定這一回親。”王氏說,“我看行哥兒有時穿那小西裝,有模有樣的,可俊了。咱元寶模樣比行哥兒還好,穿那裳肯定好看。”

 “那東西非但貴的不行,漿洗還要去專門的地方另花錢。買就一筆錢,那小子穿上癮,他見天穿,穿了就要洗,后頭花銷沒完了。”林百畝思慮長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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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氏給丈夫倒碗茶水,笑道,“那也不能。元寶正長個子的時候,年頭做的裳,年尾就小了。他頂多穿一年,第二年穿不了,也就不用花錢洗了。”“那不更可惜。花大價錢置辦的。”林百畝說,“要是十□□長個子的大小伙子,做兩裳也值,畢竟能穿好幾年。這麼屁大點兒小孩,正長個子的時候,隨便穿穿就行。”

 王氏說,“你看元寶那樣,你不給他弄裳,他一定不能你痛快。你事后揍他也沒用,反正他就給你搗,還能總打啊,咱就這一個寶貝疙瘩。”

 林百畝長嘆,“哪家不是兒子聽老子的,如今就因著咱家人丁單薄,這長尊卑反是倒過來了。”

 自己寬寬心,畢竟也是定親大事。

 林百畝帶著元寶,搭鵲大哥家的馬車,到京城定的西裝。縣城還沒有這高級貨。

 這是元寶第一次到京城,他坐在馬車里隔窗向外去,馬車駛過永定門,街上的男人、人、文人、商人、旱煙袋子的老人、行匆匆的年人、還有馬車、三車、獨車、街上的店鋪、路邊的攤子、以及下曬太抓虱子的乞丐,其實這畫面并不如何好,但對于此時的元寶而言,這巨大的繁華幾乎是撲面而來。

 元寶那顆在老家悠然安逸的心靈第一次被,他想,怪道人說百聞不如一見。顧先生常先生講的再生,也不及我親自來看一看。

 元寶著窗外熱鬧街頭,跟他爹說,“爹,以后我要來這里。”

 林百畝說,“那得有本事。”

 元寶很有信心,“我肯定有本事的。”

 林百畝給他這一本正經的自信逗笑,懷里的錢袋子,忽然就覺著,也不是那麼心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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