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呀,你也說是以前了,況且你兒子和小三那麼缺德,住一起就住一起,還偏要住到前妻家對門,是真當我好欺負嗎?復合,這輩子都不可能。”
蘭錦說完,直接掛斷了電話,而坐在沙發上吃著零食的任斯喬,見蘭錦打電話時語氣不對,當即便問道:“媽媽,誰。”
“你,不是什麼重要的人。”
聽蘭錦說完后,任斯喬淡定的點了點頭,隨后毫不在意的繼續吃著手里的小零食。
可將里的零食吃完后,任斯喬道:“媽媽,不好,喬喬不喜歡。”
蘭錦一愣,問道:“喬喬為什麼不喜歡啊,你又沒見過。”
沒錯,對于這個,任斯喬一次都沒有見過,就連電話平時也很打,因為每每只要打過去,任母的態度不冷不熱就算了,還總是不耐煩的掛斷電話,時間久了,任誰也能覺到這態度不對,自然也就不愿意再打電話了。
至于見面或者上門,完全就沒有過。
不是不愿意,而是人家不樂意見到,在和任行的婚禮過后,直到任斯喬近三歲了,們一次都沒再見過了,這期間倒是有想主上門,可人家父母每次都能找借口讓上不了門,就這況,們之間又能有多在呢。
可任母對兒子是真好,任行沒有穩定的工作,所以每個月給他的生活費都會按時到位,一個月2萬塊錢,無論夠不夠,反正就2萬。
并且這錢,沒一分用到了和孩子的上,從來都是自己養孩子,所以蘭錦并不覺得欠任母的,一個陌生人而已,自然態度也不需要特別好。
至于和孩子吃什麼——
蘭錦自己是有工作的,一個月8000塊算是中等工資了,養和孩子沒什麼力,至于存款,名下的那兩套房產出租的錢,基本沒全都給存了下來,所以的手上也從未過。
但任母不喜歡就算了,當著的面孟瑩的這麼親熱是幾個意思啊,這是在給孟瑩撐腰嗎?這電話繼續打那才是有病。
從前就不會去討好任母,這會兒任行都沒了,就更不會了。
而這頭任斯喬呢,在想了想之后,回道:“見過啊,之前,就之前和爸爸阿姨在一起的時候見過的,不喜歡我。”
雖沒打沒罵的,態度也不是特別惡劣,可就是不聞不問才最氣人,蘭錦道:“不喜歡就不喜歡了,我家喬喬是這世上最好的小孩,媽媽喜歡就行了,不需要那些無關要的人喜歡。”
任斯喬覺得自己有被安道:“嘻,媽媽,爸爸呢,什麼時候扔掉。”
蘭錦道:“這才幾天啊,咱家隔壁幾戶都住上人了,就更不方便扔了,等之后吧,你只當不存在就行了啊,喬喬。”
任斯喬面上有些不喜,卻還是聽了蘭錦的,“嗯,好的,媽媽。”
……
另一邊。
任母在被蘭錦掛斷電話后,一通電話又打到了孟瑩那兒。
道:“剛問了蘭錦的,阿行就沒去那兒。”
孟瑩一臉不可置信的道:“不可能,他都出門有一周了,電話也一直在關機的狀態,不是為了躲過我為什麼要關機。”
任母頓了頓后道:“沒有,我聽蘭錦說話那態度,不可能和阿行復合,估計阿行是真沒去那兒。”
可要是這樣那就奇怪了,任行他人呢,一個人怎麼可能突然就不見了,孟瑩道:“阿姨,您知道蘭錦家的地址嗎?我想過去看看,親眼看看,如若阿行真想和復合,我也不會阻止的,但總要讓我死心吧,可人要是不見了,也總不能就這麼不管。”
對于蘭錦名下自己的房子,任母還真沒關心過,可自己家的那幾地址還是知曉的,當即便將地址告訴給了孟瑩。
而這三地址中,其中有一便是家正對門了,而另外兩房產,離們這邊的距離就有些遠了,在沒有恢復通的況下,步行本到不了,所以任行也不可能去另外兩地址去找蘭錦,也就是說要是蘭錦沒說謊,那麼任行這一出門還真將自己走丟了啊。
可回過神的孟瑩,卻是又回憶起了剛剛話里的一重點。
蘭錦的電話能打通,任母能打通蘭錦的電話那也就代表著蘭錦只是將拉黑了并沒有換號碼,所以換個號的話,也許是可以聯系上蘭錦的。
孟瑩一刻也沒耽誤趕找同住的人借了手機,直接給蘭錦播了通電話過去。
蘭錦看著手機來電的陌生號碼,不用猜就知道是孟瑩打的,接都沒接,直接將電話掛斷拉進黑名單里。
孟瑩聽著被掛斷的通話聲兒,氣的直接將手機扔到了地上,然而卻忘記這手機本就不是的,在手機被扔的稀碎的同時,被借電話的那名人當場便不干了,“你有病吧你,你發脾氣扔我手機干嘛,真是好心沒好報,借你手機你卻將它摔這樣,不行,你賠我手機。”
那人說完一把扯住孟瑩的胳膊就不松手了,而那架勢頗有一種你不賠今個兒不算完的覺在。
而孟瑩在將這手機扔出去的同時便后悔了,因為真忘了這手機本就不是自己的,道:“等能買手機了,我給你買一臺。”
“不行,誰知道什麼時候才能買手機啊,現在又不能賠錢,我不管,我要手機。”
“可這會兒也沒賣的啊,我上哪兒賠一部手機給你。”
“你也知道現在沒賣手機的,那你還摔我手機,我不管,我現在就要手機,好不容易恢復了信號和網絡,就指著這些過活了,你把它碎了我怎麼辦。”人當即便不依不饒了起來,但真說起來人這樣的做法說到底其實也沒什麼錯。
幾戶同住的人瞧著這況也覺得孟瑩的行為很不對,所以并沒有上去勸導,一時間倆人在客廳里吵的不可開,最終倆人一合計,孟瑩將自己的手機賠給那名人。
孟瑩的手機是在毒霧來臨前剛買的新手機,價值一萬多倒和那人的手機型號一模一樣,將這手機賠給人也算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