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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年代之麻辣軍嫂》 第14節

東那邊傳過的,我敢說,在縣城裏我們這絕對是獨一份兒,走遍縣城都找不到一樣的。”

謝鴻文被勾起了興趣,拉著林夏薇就跟著去了,林夏薇無奈的歎了口氣。

營業員說的子就是闊,現在的人稱板多,掛了一溜,各種料子的都有,還分了好幾種

“呢,就是這個子,在南方可流行了。”營業員從一溜子裏提溜出一條來。

這條子是墨藍管比平時常見的闊窄了一寸的樣子,比不上後世小腳,在這個年代倒是難得的顯材了。

林夏薇頗為喜歡。

“姑娘要不要去試試?”買子和賣服不一樣,買服大點能穿,小的不多也能接子就不行了,大了還好,一條腰帶就解決了,要是小了那可真是要人命。

林夏薇去了試間,牛仔布料的塑型效果比求他布料要好很多。天氣寒冷林夏薇穿了一條厚厚的棉,因此穿上這條子以後略微繃,卻完的把型勾勒出來,又長又直,部微翹。

謝鴻文抬頭看天,總覺鼻子有在往外流。

林夏薇在他麵前轉了個圈,“好看嗎?”

“好看好看。”

一套服買完了,林夏薇和謝鴻文去一樓,下樓時路過男裝店,林夏薇拉著謝鴻文過去。

挑細選之下要給謝鴻文買一套銀灰的西裝。

謝鴻文不要,道:“我天天穿軍裝,穿這樣的服的時候,買去也是扔在家裏的。”

林夏薇不同意,道:“穿軍裝歸穿軍裝,不能一件正裝都沒有,現在穿不著不代表以後穿不著。”

林夏薇出門的前夏翠華千叮嚀萬囑咐,不能想著自己一個人,買服得給謝鴻文也買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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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鴻文覺得也對,他想過幾天就訂親了,回來這麽多天了他一直穿的軍裝,訂親的時候總得穿點不一樣的。這麽一想,他也就沒有拒絕了。

林夏薇偏穿西裝的男人,因為覺得男人穿西裝大方有氣質,事實也確實如所想,謝鴻文穿上西裝以後氣質大變樣,了一冷峻,多了一分儒雅。

謝鴻文見到林夏薇眼中毫不掩飾的欣賞,耳朵微紅。

林夏薇的服買完了,結完賬,又在服飾區仔仔細細的逛了一下,給林景城和夏翠華一人買了一套羊的保暖,給林永翔買了一套牛仔服,嫂子就不用林夏薇心了,買完以後謝鴻文想要付錢,林夏薇沒讓。

謝鴻文去買了羅大娘說的訂親要用的東西,這些東西都是尋常件兒,在一樓就能買到。

出了百貨商場,謝鴻文帶了林夏薇去金店,他有些窘迫的對林夏薇說:“我聽我們戰友說了,現在訂親結婚都流行給方買戒指,我給你也買一個。”

林夏薇呆在原地。

這個年代黃金便宜,這便宜自然是參照後世的價格來說的。

去了金店,林夏薇特地問了一下,一克黃金75塊錢,這個價格,真心貴了。

“咱回吧。”林夏薇道,還沒訂親,也沒結婚,收下這麽大的禮林夏薇於心不安。

“你不喜歡黃金嗎?拿我們去對麵看看玉?”

玉的價格更貴,林夏薇趕搖頭。

謝鴻文看了一眼,又轉過去挑黃金去了。

“這個好看嗎?”謝鴻文沒看樣式,直接衝最貴的去的,他看的這款有5克重,玫瑰花樣式的。

林夏薇見他打定主意要買,直接選了一個樣式簡潔大方,克數也的,就這也花了225塊錢,是林夏薇一個多月的工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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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鴻文不太滿意,林夏薇隻得哄他:“你看,我的手指細長,戴你選的那個不好看。”

“要不咱們再買個金項鏈?”謝鴻文說著又往首飾櫃看去。

林夏薇接過服務員遞過來的盒子,拉著謝鴻文飛似的逃了:“快走吧。”

謝鴻文不滿:“怎麽不買了?”

林夏薇無奈的看著他:“你給我買這麽多東西,就不怕我不嫁給你嗎?”當初嫁給張誌強別說金子了,好的服都沒有一套。

謝鴻文笑了,“你不會。”

林夏薇鬱悴,年,誰給你的自信。

自此,林夏薇算是明白了,謝鴻文這人,能在小事兒上依著你,自己決定了的事兒八匹馬也拉不回來,俗稱倔驢。

兩人大包小包的提了不東西,今早上坐的那趟車得在下午兩點半才回去,離現在還早呢,寒風蕭瑟的,林夏薇打了個冷戰。

“走吧,我領你去看電影。”謝鴻文道。

林夏薇回來好幾天了,沒有一點娛樂生活,無聊的快發黴了,聽謝鴻文這麽說,欣然應允:“好。”

兩人去電影院,把行李存在電影院的服務臺,選了一部周潤發的賭神來看。

電影院裏沒多人,稀稀拉拉的坐了不到二十個,林夏薇和謝鴻文找了靠近門口的角落坐下。

電影還沒開始,謝鴻文說要去上個廁所,林夏薇點頭,靠在靠背上假寐養神,這是困死了。

電影剛開始,謝鴻文也回來了。

年輕時的周潤發是真的帥氣,黑西裝大背頭引得無數青年競相效仿。電影很彩,林夏薇從來沒有在電影院看過賭神,此時看的津津有味。

一邊看一邊在心底吐槽畫質渣。

黑暗中,謝鴻文的手慢慢的向林夏薇的手,最後抓了個嚴實。

謝鴻文的手幹燥糙,林夏薇的手細膩,謝鴻文忍不住放在手心慢慢,林夏薇被的心猿意馬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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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夏薇上輩子到這輩子,親近過的非親屬男人除了張誌強就沒有別人了,可張誌強的手是怎麽樣的,林夏薇早已記不清。

此時的心怦怦直跳,謝鴻文亦不平靜。

從電影院出來,距離兩點半也不遠了,兩人走路去車站。和來時有說有笑的樣子不同,這一路上,兩人一句話也不說,就像相親當日一樣。

但和相親當日不一樣的是氣氛,那天是尷尬,今天卻是點滴曖昧將他們圍繞其中。

謝鴻文看林夏薇,臉紅。

林夏薇看謝鴻文,臉更紅。

兩人到了車站,買票上車,們的車票是不走售票的,直接從車上的售票員手裏買,再由售票員拿去售票

車上的人比來時多了很多,扛著編織袋的工人了大多數。

買票時,有人試圖跟售票眼員講價:“大姐,這車票不都是八塊嗎怎麽漲價了?”

售票員大姐:“沒辦法啊,要過年了啥不漲價?而且漲五也不多啊,我們這年都沒發過的天天出車,你們就諒解諒解。”

車臨開前,謝鴻文去車站的小鋪裏給林夏薇買了一瓶暈車藥和幾個大橘子。

“吃藥吧,吃完好點。”

林夏薇也不墨跡,喝一口水頭一仰藥往裏一扔,就咽下去了,謝鴻文看的直樂嗬。

“從沒見過人吃藥是像你這樣的。”

林夏薇說他見多怪:“這樣吃藥多好啊,藥是苦是甜都不用嚐直接就下肚子裏了,一點都浪費不了。”

“確實浪費不了,哈哈......”

車開了。

半路上不斷的有人上來,有些人來不及吃午飯,直接在車上開始吃,這個季節,幹糧大多是蔥油餅和饅頭,林夏薇聞著蔥油餅的味兒,再加上不知道是誰上的怪味兒混著車上的汽油味兒和男人煙的味道,惡心得直想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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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夏薇臉上蒼白直冒冷汗的樣子讓謝鴻文心疼壞了,他把林夏薇摟在懷裏,有規律的輕拍

林夏薇睡著了。

五點半,趕在天黑前林夏薇回到了家。☉思☉兔☉網☉

“薇薇回來了?”從家裏躥出一個穿著紅黃格子罩頭發梳著兩個麻花辮子的年輕子。

林夏薇原本輕鬆愉悅的心一下子就糟了。

作者有話要說:  我準備在這篇文結束以後開一篇80年代的文,文案是這樣的。

林鄭娟的媽媽是個下鄉知青,下鄉第三年嫁給爸爸,在五歲時,回鄉探親,一去不複返。

林鄭娟了沒娘的孩子。

林鄭娟十三歲時,媽媽,回來了。

我創建功了,不過這本書被吞了,刷新不來,把我氣壞了!

要是寶寶們誰刷出來了收藏下哈。

PS:對於文中男主給主買東西這個事兒,不知道大家怎麽看,但我的看法是,給你花錢的男人不一定你,但是不給你花錢的一定不你。

第17章

林夏薇的鄭招弟有一個弟弟鄭家寶,比林夏薇爹大了十二歲。

鄭家寶生的孩子多,最大的孩子比林夏英大了10歲,最小的兒和林夏薇一樣大,也就是眼前的年輕人鄭月。

鄭月和林夏薇一樣大,在林沒去世之前沒家玩,一來家就拿東西,林夏薇格外煩

林夏薇眼皮一翻,角扯出八顆牙齒的標準式職業笑:“表姑。”

鄭月應了一聲,眼睛在林夏薇上轉了一圈,看向謝鴻文,準確的說是看向謝鴻文手裏的袋子,在看到那大包小包的東西以後,眼睛刷的一下就亮了:“你就是我嫂子說的薇薇的對象吧?我是薇薇表姑,做一天車累了吧?來來來,東西給我拿吧。”說著就要去拿謝鴻文手裏的東西。

謝鴻文往旁邊一躲:“不用了,不重,天快黑了,快進去,剛剛你不是還說冷嗎?”

林夏薇噯了一聲,趕在謝鴻文前麵進了屋。

鄭月臉沉的看向林夏薇兩人的背影,深呼吸好幾口氣才又掛上笑臉進屋。

林夏薇和謝鴻文進了屋,何桂平趕擺上飯。

“媽一早就算著你們該現在回家,老早就做好飯放在篦子上熱著了,今天煮的是大米飯。”何桂平笑著說。

“現在我喜歡吃你做的饅頭。”林夏薇招呼著謝鴻文把東西放到炕裏。

鄭月也進來了,聞言道:“饅頭有啥好吃的?我就喜歡吃大米飯,薇薇,真羨慕你,我表哥和我表嫂對你真好。”

又是這句話。

鄭月家孩子多,鄭家寶加兩口子又是個重男輕的對兒自然就不上心,好東西都給兒子吃,兒能喝口剩下的湯就不錯了。鄭月生下來後長到三歲還瘦瘦小小的,和林夏薇站在一起跟姐姐帶妹妹似的,小了一個號。

心疼孩子,就三不五時的把鄭月領家裏來住,林景城和夏翠華也沒說啥,一個小孩子能吃多東西。

鄭月來林夏薇家,剛開始幾年還是個懂事乖巧的好孩子,等長到六歲懂事以後就和林夏薇攀比,林夏薇有新也要有,林夏薇有好吃的的那份也不能,夏翠華那時候年輕臉皮薄,抹不開麵子,要也就給了。

七歲,林夏薇要上學了,鄭家寶是不打算讓鄭月上學的,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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