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隻要說服溫森出來指認科林,那麽,夜北晨就可以拿到聯合國際的執法手令,到時候,端掉WS就是順理章的事了。
想到這裏,依依帶著杏兒和李佐李佑一起去提審了溫森。
溫森本此時完全沒有了之前的意氣風發的樣子。
委頓在牆角,看著可憐兮兮的。
“溫森,科林·辛普森,你知道吧?”依依問。
溫森瞥了一眼依依,沉默。
依依敢沒指一個問題就能讓他配合回答,接著道:
“他的研究有了很大的進展,說是攻克了癌癥!”
溫森角微微一撇,出一個不屑的表。
依依:“看來你跟科林的關係不怎麽啊!按理說他是你的手下,難不,他本不聽你的?”
溫森沒反應。
依依繼續:
“你隻是他用來斂財的一個棋子吧?”
“表麵上,你是負責人,其實你隻是他的傀儡?”
“如果是這樣的話,我想我大概也就明白你為什麽那麽著急的想要搞什麽長生的項目了。因為你比不過科林,一旦他的癌癥攻克了,你就落到了他後麵。”
“所以你必須找到一個比攻克癌癥更厲害的項目。”
“哈哈,結果,你失算了,長生這種逆天而行的項目絕對不可能功,但是癌癥卻是有可能被攻克的。”
依依語氣裏帶著濃濃的嘲諷,聽得溫森的臉一點一點的垮了下去。
眼底有憤怒的緒在翻滾:
“我才是最偉大的科學家,整個人類的救世主,所有人都會因為我的研究而益,我會名垂千古,永生不朽!”
“科林算什麽東西,就是一個竊者,一個小!”
依依若有所思的看著他,等他說完,又加一句:
“可是他攻克了癌癥!會有千千萬萬的癌癥患者謝他!就算他不能永生又如何,他才是所有人心中的大英雄!”
“胡說,你閉!”
溫森怒了,
“你什麽都不知道!”
“不,你說得對,我隻是一個傀儡,一個被他拿來斂財的工人而已。”
溫森突然泄了氣,靠在椅子上,雙目無神的喃喃自語道:
“科林是我的學生,他也算是一個有才華的人,但他跟我不一樣,我喜歡一直待在實驗室裏,可他卻更喜歡應酬際。”
“當時WS公司才立不久。確實需要這方麵的人才,我就幹脆把這塊兒工作給了他。”
“一開始的兩年,他遇事還會征求我的意見,但我不喜歡那些瑣事,大部分況下,都是讓他按他的意思理。”
“後來,他就省去了這一步驟,隻在關鍵的問題上,給我打一聲招呼。”
“我很滿意那種狀態。公司不用我擔心,但卻有源源不斷的收益,支撐我的實驗。”
“直到兩年前。科林突然給了我一組實驗數據,讓我開始著手克隆人實驗。”
“說實話,對於克隆人我是一直都有興趣的,我克隆過很多小,也都很功。而他給我的數據讓我一下子重新燃起了這方麵的想法。”
“於是他把我的實驗室遷移了出去。”
“一個全新的,所有的一切都是為了這個項目服務的實驗開始了。”
“克隆人實驗功之後,那些人被科林帶走,我知道他用克隆人的賣錢,我不反對這個,因為克隆人是我在實驗室裏造出來的,在我眼裏,他們本不能稱之為人。”
“可就在這個時候,我發現我在公司的威信遠遠不及科林,所有的員工隻知道科林,卻不知道我。我溫森明明是他們真正的老板,結果我去自己的公司,他們竟然還要讓我登記!”
“就在那一刻,我意識到,我被架空了。我很生氣。但科林卻說我是無理取鬧,還說如果我非要這麽做的話,他不介意把我開除出WS公司。”
“可笑嗎?我一個正經大老板,卻要被自己的員工開除!”
“我終於意識到,我必須得有能讓科林忌憚的東西。比如說那些大人們的支持!”
“於是我開始在那些大人的裏手腳。”
“事實證明我的這個策略是正確的,科林知道之後,對我的態度果然好了許多,公司的一些重要會議,也有了我的位置。”
“但我知道,如果我想要徹底的掌握WS,那麽我就必須有更厲害的就,有科林就算集齊全部的科學家也無法超越的就。”
“所以我想到了通過記憶移植的手段,來達到長生的目的。”
“誰知道最後,這隻是我一個天真的猜想!”
溫森嗚嗚的哭了起來。
依依:
“你為什麽想要立WS?既然你對管理沒興趣!”
“我需要錢!科學研究有多費錢,大夫難道不知道?立了公司,就有了正常的經營活,我可以推出自己研發的藥,用利潤所得,來養活我的實驗。”
“結果你卻養活了科林!”
依依突然笑了起來:
“你隻是一個人,但科林卻搜羅了來自世界各地的優秀醫學人才,在他的帶領下,這些人攻克了癌癥。而你的所謂長生項目,卻在他們攻克癌癥的時候,了一個笑話。”
“不知道為什麽,突然覺得好諷刺啊。”
依依的笑聲,刺激得溫森臉都黑了。
“不可能,癌癥怎麽可能會被攻克!”
“沒有什麽是不可能的,比起長生,攻克癌癥似乎更現實啊。對了,你知道他們是如何攻克癌癥的嗎?”
溫森看著依依,心裏很氣,但又有點兒好奇:
“怎麽做到的?”
依依道:
“他們找到了一種激活細胞的方法。所以嚴格來講,他們不僅僅是攻克了癌癥,還找到了一種令全人類都能益的辦法。”
“細胞被激活後,所有人都不會再被歲月所摧殘。人人都能一直保持年輕態。”
“雖然目前還沒有因為服藥而長生的案例。但是你想想,細胞永遠都在被激活,那是不是說明人類不會再老去了?”
“也是沒想到,科林誤打誤撞了,把你想要的長生給解決了。”
“難怪現在這個圈子裏大家都在說,科林是青出於藍而勝於藍呢!”
溫森想了一下,突然搖頭:
“不對。你忘記了癌細胞了嗎?正常人裏的癌細胞都於休眠當中,如果他的藥激活了細胞,那肯定也激活了癌細胞!”
眾所周知,洛城傅家三少清雋矜貴,傲慢且偏執,卻不知,他處心積慮,步步為營,隻為得到那個被他侄子退過婚的南家小女兒南煙。南煙也冇想到,自己一條腿都已經邁進婚姻的墳墓裡了,又被人生生的拽了出來,而那個人正是她前未婚夫的——小叔叔傅璟珩她正慶幸自己從火坑中跳出來時,卻突遭他強勢表白:“要不要嫁給我!”她避之不及:“小叔叔,強扭的瓜它不甜。”“甜不甜扭下來吃了就知道了。”“要是苦的,扭下來多可惜,你再讓它在藤上掛著長長?”後來,某人直接把那根藤一塊給扯回家了,還振振有詞:“換個地方有助於生長。”*再後來,她前未婚夫迷途知返,前來求和,南煙一邊鄙夷一邊想著如何拒絕時,那道薄涼中透著淩厲口吻的聲線從身後飄來:“你堂嬸不吃回頭草。”
結婚紀念日被迫離婚,七年的感情最終以丈夫攜著懷孕的小三挑釁而告終。傷心欲絕,酒吧買醉,卻不想失身于人。再見面,她是公司小職員,剛剛離了婚的棄婦。甚至因爲自尊心的問題,傲然地淨身出戶。而他則是高高在上的公司老板,萬千女性的夢中情人。高大英俊、聰明睿智,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名門千金。可是兩個本不該有任何交集的人,卻因爲壹次次機緣巧合碰撞在壹起。但是,壹切真的只是巧合嗎?就在她越來越迷惑他們之間地關系,前夫卻又橫插壹腳,跑來向她忏悔。左手新歡,右手舊愛,究竟哪個才是她鄭念喬的良人。片段壹:“妳離我這麽近,不就是想要和我在壹起。”男人英俊地臉上有壹絲絲茫然,不是用疑問而是肯定地說。鄭念喬無語,有些羞惱地看著男人質問:“妳憑什麽這麽認爲。”“憑什麽?”男人微微勾唇,壹本正經地臉上竟露出魅惑般地笑容,指了指她鎖骨上的痕迹說:“就憑這個,是我弄上去的。”片段二:“鄭念喬,妳有什麽資格站在唐雲禮身邊。他英俊、多金、又溫柔。而妳呢,不過是個被丈夫抛棄地棄婦,要身材沒身材,要長相沒長相,年紀壹大把了,妳憑什麽跟我這樣年輕貌美地女人爭。”年輕貌美地女孩壹臉囂張地站在鄭念喬和唐雲禮面前,不顧唐雲禮在場,便向鄭念喬挑釁道。鄭念喬皺眉。唐雲禮壹把將鄭念喬攬在懷裏,看著囂張地女孩低沈著聲音道:“就算她要身材沒身材,要長相沒長相,年紀壹大把了,還是個離了婚的棄婦。可是我只愛她,也只要她,這就是她可以跟妳爭的地方。”女人最大的驕傲,不是長相有多美。而是她的男人,爲她拒絕了多少女人。
程姣在七歲那年投奔親戚,寄人籬下的她安分守己地活了十幾年。即將滿法定年齡,豪門親戚就給她相了無數場親。程姣表面順從,事后為了勸退一眾相親對象,主動接近一人。那人穿著挺括有形的西裝,一派成熟穩重的精英感,名門出身,待人溫和還紳士。程姣心跳加劇:這家世這樣貌,既能起到威震效果,還又賞心悅目,這戀情她蹭定了!像這樣的豪門貴胄,程姣自認為惹不起也碰不到,碰瓷式撩人只撩一晚,限定式拉郎造謠戀情,結果幾天后——程姣在小區樓下撞見了裴京松。程姣內心慌張:“你住這里?”裴京松雙眸漆黑,嗓音低沉:“顯而易見,我在家底下遛狗。”再后來,這場戀情造謠被揭露,程姣不得已安分守己坐在男人面前,進行審判。素來清冷自持的裴京松,眉眼間仍然溫和含情,指骨按在一紙協議上,低聲問她:“我可以配合你,但我也希望,你可以遵循我的要求。”程姣兢兢戰戰拿起來看,她看得茫然又意外:就這?不過就是飲食規律還健康的生活嘛。是夜,程姣眼角泛紅,打顫著雙腿拾起衣物,卻被有力的臂膀環抱起——那人嗓音溫潤如故,說不出的體貼:“我來照顧你。”與夜里如饑鷹撕咬她簡直是兩幅面孔。程姣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拙劣演技,早在一開始裴京松就已然看透。她持桿吊鉤掛著的,是裴京松蓄謀已久的誘餌。-我的偏愛,從不因你逞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