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掛斷電話后,聞歌撓了撓頭,照著溫遠的指示去冰箱的冷凍層找速食牛排。
前幾天,溫遠就未雨綢繆地買了好幾份冰在冰箱里。
冰箱里的東西有些多,聞歌干脆跪坐在冰箱前的大理石地板上,一層層拉開來看。
冰凍層的冷氣在接空氣的那瞬凝結白霧,縷縷地飄出來,那涼意,纏繞在聞歌的指尖。
沒一會,就覺指尖的熱度被冷氣吸走,涼涼的,指尖發冷。
聞歌摳了摳凝固在最后一層上的冰霜,那“刺拉刺拉”的聲音突兀的響起,聽得聞歌牙尖一酸,不控制地抖了一下。
等清理掉外面那一層冰霜,指尖已經凍得通紅,因為用力,那一又冷又麻的一陣痛。
聞歌拿出兩份牛排,又浸了水解凍,邊拿紙巾著還有些黏膩的后頸,邊上樓洗澡。
等洗完澡,用干巾裹著漉漉的頭發時,聞歌才想起自己的吹風機前不久剛壞掉,還沒有換新的。
之前是跟辛姨借來用,現在辛姨不在,的房間又不敢私自涉足,在浴室門口僵持了一會,只能認命地多拿了兩條巾干。
天時已漸長,六點多的傍晚,夕已西下,那最后一抹金,灼燒著A市大半個天空,晚霞似火,翻卷起恰好的弧度,在漸漸來臨的暮下,濃重又絕。
聞歌趴在面朝院門口的沙發椅背上,直等到別墅區里的路燈都一盞盞亮了起來,這才看見溫遠的車出現在視野里。
直背脊,看著車子停穩,這才跳下沙發,急急忙忙踩住拖鞋就去開門。
溫遠剛下車就接了一個電話,他反手關上車門,微側著子,長玉立地站在路燈的燈下。
那修長的影子就落在石磚上,斜斜地倚向藤蔓架子。
他盯著那影子看了一會,這才抬步往屋里走。
走得近了,聞歌才看見他眉心微攏,角微抿,就連神都帶上了幾分凝重。
在離三步遠的時候,他驀然停住腳步,抬眸,深深地看了一眼。
那眼神幽沉,微微帶著,明亮得像是夜幕上的冉冉亮起的星辰,星輝冷冽。
聞歌原本想迎上前的腳步頓時停住,站在門口,只覺得A市春天的晚風依然冷冽刺骨。
就這麼沉默相對良久,他才輕舒了一口氣,掛斷電話。
的后著廚房和客廳里的燈,明晃晃的一簇,和又溫暖。
背著,面容并看不真切,只能約看清臉部的廓。
溫遠抬步走近,為了看清,微低下頭,瞄了一眼:“傻站在門口干嘛?”
“等小叔。”
的聲音輕若蚊蠅,剛一出口,就被晚風卷走,飄散在了空氣里,碎得再也遍尋不著。
話落,這才往后退幾步,笑瞇瞇地沒有一異常:“小叔工作這麼忙,我可以自己解決晚飯的。”
“你會做飯?”
溫遠微微詫異地打量了一眼,反手關上大門。
“辛姨教我的,簡單的煮面條我都會。”
語氣洋洋得意,就像是會煮面是很了不起的事。
但對于這個年代十四歲的十指不沾春水的小孩而言,會煮面,真得很難得。
他邊換鞋子,邊側目看,漫不經心地說道:“孩子不用學下廚,這些該讓男人去做。”
話落,目落在墨黑如瀑的長發上。
忽然,出手去,指尖輕了一下的發尾,手能及,微微的意。
“頭發怎麼不吹干?”
聞歌“啊”了一聲,這才想起來:“吹風機壞了……沒關系,反正等會就干了。”
“我浴室里有吹風機,先拿去用。”
他說完,邊往客廳走,邊低頭解開西裝上的紐扣。
那修長的手指白皙如玉,搭在紐扣上輕輕一解,作優雅,從容不迫。
聞歌應了一聲,看著他下西裝外套順手掛在沙發椅背上,走進廚房,都還有些回不過神來。
也是那個時候,聞歌約的察覺自己和溫遠隔著一段很大很大,大得幾乎越不了的鴻。
這個男人的氣度,風華,無論是在哪個瞬間,都能讓你清晰的明白,他們并不屬于同一個世界。
他與生俱來的優雅,貴氣高高在上,是聞歌匹之不及的。
差之千里,而不是微毫。
……
吃過飯,聞歌回房間寫作業。
往年的五一,外婆都會帶去梵音寺。
L市是國著名的江南水鄉,黃金假期時節總有游客慕名前來。
在L市,最富盛名的便是梵音寺,百年來香火鼎盛,源源不息。
老一輩的人都喜歡把信仰寄托在佛像上面,就連聞歌的外婆,逢年過節都喜歡去走一趟。
點幾支香,燃幾對香燭,好像那些生活中所不能求的能隨著香燭那明滅搖曳的火而實現一般。
聞歌對寺廟并沒有特殊的,每年在佛前許的愿不外乎是希爸爸媽媽能夠多陪陪,外婆要健康長命百歲……
每一年都未實現過,直到上一年,家人都離而去后,更是再無所求。
甚至,始終覺得,自己是被世界拋棄的那一位。
從來沒有人能聽到的愿,也從來沒有人能看見的求,孤零零的生存著,好像只是為了嘗盡這世間苦難。
想著想著,便連一點要寫作業的心思也沒了。
推開椅子,躺到床上。
纏著綿又微帶著涼意的薄被來回滾了幾圈,怔怔地盯著天花板看了半晌,頓時一骨碌翻坐起,披上一件長袖的睡外套,開門出去。
走廊里黑漆漆的一片,一點燈都看不見。
往常的這個時候,只要辛姨還未睡,客廳,樓梯和走廊都會留幾盞小壁燈照明。
此刻,整個別墅里只有和溫遠,不免顯得寂靜又空。
森冷的夜晚,就連走的聲音都帶了輕微的回響。
遠遠的,樓梯口,有帶著涼意的月灑下來。
溫遠就在隔壁的房間,幾步遠的距離似乎被無限拉長。
那幽深的,只有門里才出一微的房門,又遠又近。
聞歌打小就怕黑,剛才一時興起的“找小叔解解悶”的念頭頓時支離破碎。
捂著“噗通噗通”劇烈跳的心臟,深呼吸了一口氣,幾步沖過去……
用力地敲了敲溫遠的門。
幾乎是下一秒,門就被打開。
溫遠一手拿著杯子,一手握著門把,微挑了眉有些不解地看著。
聞歌頓時呆在原地,仰頭看著他,不知反應。
這樣對視良久,還是溫遠先移開目,語氣溫和卻也平淡:“先進房間等我一會吧,我去泡杯咖啡。”
聞歌“哦”了一聲,那一剎那涌起的想逃離的心思還未付諸行,便看見他按亮走廊里的燈,和肩而過。
真的是肩而過。
那薄薄的料的聲音,就像是某一繃的弦被指尖輕輕地撥弄,細微,卻沙沙耳。
聞歌看著他頎長的影沒拐角,這才了鼻尖,走進去。
說起來,整個溫家,聞歌最悉的是自己的房間,但論其次,便是溫遠的房間。
四下環顧了一圈,去書架前挑了本書,走到不遠的沙發上盤膝坐下。
沒過多久,便聽到他沉穩的腳步聲由遠及近。
隨即是旋開門把的聲音,溫遠端著咖啡走進來,目在上停留了一瞬,很快移開。
竟然沒問“有什麼事?”
或者是“怎麼了?”
,就放任在自己的房間里。
兩個人,一個看書,一個寫報告。
房間里除了清脆的敲擊鍵盤的聲音,便是很輕微的翻書聲,氣氛和諧又安寧。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
他從電腦前抬起頭來,目清亮地看了眼捧著一本刑偵懸疑小說,正歪歪扭扭靠在沙發上,昏昏睡的聞歌:“想睡了?”
聞歌逐漸朦朧的意識被他那清的聲音拉回來,眼,合上書,有些困倦地點點腦袋。
“我送你回去睡覺。”
他推開椅子站起來。
聞歌把書放回書架原,跟在他后回房間。
走到門口,他停下來,微抬了一下下吧,示意自己進去。
聞歌看了他一眼,握住門把手微微用力,剛推開一道隙,突然扭頭,有些可憐地看著他:“小叔,你等會幫我關一下燈好不好?”
溫遠靜靜地看了一眼,似笑非笑,語氣不明:“我還以為你膽子有多大。”
聞歌悄悄撅了撅。
不料,這小作正好被溫遠捕捉到,他忍不住一笑,推開門,探進去開燈:“晚上做噩夢了沒人管你。”
很久沒有這麼晚睡了,困得眼皮重若千斤。
見他背過去,利落地幾下了外套,鉆進被子里。
一陣悉悉索索的聲響后,聞歌探出個腦袋,小聲說道:“小叔,可以關燈了。”
聲音得極低,生怕驚擾了這和又靜謐的夜。
溫遠回過頭,似是思忖了片刻。
在疑不解的目里,走進來,打開了床頭的一盞臺燈。
他調節了一下線,偏頭看向:“這樣的會不會睡不著?”
聞歌的長發隨意地鋪灑在枕頭上,鼻息間是孩房間淡淡的香氣。
半張臉埋在被子里,只出漆黑水潤的一雙眼睛,被燈渲染得發亮,就像是籠罩在薄霧晨里的小鹿,眼神純凈又清。
溫遠微微一頓,多看了幾眼:“回答。”
聞歌這才搖搖頭,把整張臉都埋進了被子里。
上輩子她累死累活點滿技能,就為了報仇雪恨。這輩子,有那個寵她愛她的元奕擋在身前,她隻想做一個柔弱到不能自理的小嬌妻。瞧著被自己寵的越來越嬌柔的妻子,元奕就恨不得再寵上兩分,讓她離不開自己。「總裁,夫人去外麵投資了。」「把公司收購了,換批操盤手陪她玩兒。」轉頭蘇末就接到電話,「總裁,您老公要收購我們公司!」「股份轉給他,別暴露我身份!」躺在元奕的懷裡,蘇末笑得格外明媚,她家男人還真是個絕世小可愛呀~
【1v1雙潔,甜寵,救贖,蓄謀已久】三年前,身為無國界醫生的蘇沅兮被迫救下一個重傷的男人,卻因牽扯而來的意外,永遠失去了握手術刀的資格。三年后,她偶遇京城令人聞之膽寒的容五爺,容晏。目睹他滿手染血,暴戾恣睢的模樣,她被勾住腰肢鎖進他懷里,“這個世上,能守住秘密的只有死人和我的女人,你選哪個?”*一場蓄謀已久的婚寵,他窮盡所愛,恨不得為她摘星攬月,人人都道容五爺從此有了軟肋。唯有容晏知道,至死不回頭的淪陷,只因她是照進黑暗世界里的那束光。而有一天,當往事重揭,他的陰暗和罪孽再無法隱瞞。“兮兒,如果我...
商業矜貴大佬u0026一線絕美女記者雙豪門,校園到都市高湛這人向來肆意散漫,浪蕩不羈,身邊追求者無數。人人皆道那位高家闊少那雙桃花眼,看狗都深情。可惜浪子沒有什麼真情,也絕不可能回頭。后來有人在c大的“情人橋”上,看見他摟著一位明媚動人的女孩。少女的裙擺被風揚起好看的弧度,柳腰細腿,那張臉美的驚心動魄。他望向女孩時,向來毫無波瀾的眼眸里,溢出繾綣溫柔。眾人皆嘲“高湛呀,這回真栽了。”再重逢。高湛早已是萬人之上的高氏掌權人,身邊人都對他諂媚恭迎。鐘卉遲已是一名美女記者,她報道的每一條新聞都在社會引發熱議。重逢的那晚,她接到了一個陌生電話,電話那頭,男人聲音喑啞極致,“遲遲,老子后悔了。”她是生長在荊棘深處的玫瑰。而他,淌盡樹林與沼澤,越過那道暴風雨,只為將她從昏暗的枯泥里采擷。
對於男色,沈薔秉承著淺嚐輒止的態度。隻可惜,她招惹的男人是傅今慎。一個暗戀了她十年,等了她十年的男人。男人蟄伏十年,不管是做飯手藝,還是床上陪-玩,不僅讓人讚歎,還令人陶醉。某個潮熱雨夜,沈薔趴在窗臺聽風看雨,漫不經心道:“傅今慎,你最近……不太行。”她的身後,男人曖昧咬耳,掌心探入。“寶寶,那現在呢。”於是,這場遊戲,他成為了規則的製定者。而她,沒有說停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