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歡也不知道自己怎麼就妥協了,沒有讓保鏢把他趕出去。
厲南州死乞白賴的搬到季家以后,直接不去厲氏辦公了,跟在季歡后面,像個妻奴。
而且還是沒有名分的妻奴。
他學會了照顧人,用最溫的方式對待他心的孩,陪看電視,陪逗貓,陪玩雪,只要有陪在季歡邊的機會,他都不會放過。
怕歡歡低糖,他習慣了在口袋里放糖,他怕上次歡歡沒錢打車的事再次發生,在的口袋里永遠會放些零錢。
季歡偶然間發現了他上很多不知道的技能,尤其是廚藝方面,比家里的保姆做的還要好吃。
“你什麼時候學會下廚的?”記得大學時期的厲南州是個公子哥,來手、飯來張口。
“前兩年。”他綁著圍,拿著菜刀切蔥姜蒜,上帶著生活氣息,似乎和從前的他判若兩人。
被發配到國外的兩年,沒人再伺候他的公子脾氣,他只能學會自己手,后來想到要照顧季歡,就在家里把廚藝練會了。
季歡看著他切菜的作,“之前送過來的各種補湯,都是你親手做的嗎?”
“嗯。”他追他家孩,當然要自己手。
季歡想到厲南州之前送過來的東西,不是被退回去就是被倒了,那時候的他是很難過的吧。
“厲南州,你別跟在我后面了,你做的這些都是沒用的。”躺在沙發上,垂下眼眸,不跟厲南州在一起,是夠了教訓,怕了。
“以前那些事不是你做的,你把我當金雀,可也幫助季家度過了難關,你并不欠我什麼。你現在這麼好,以后會有很多孩喜歡你的。”
厲南州沒有回答,等季歡在沙發上躺下睡著后,走過去給蓋上被子,語氣低沉,“可那些孩都不是你啊。”
“還要多久,歡歡才能重新喜歡上我呢?”
“不管多久,我都愿意等。”他輕輕的上了孩的頭發,眼神繾綣。
厲南州追妻的事在豪門圈子里傳開了,大家都說,厲南州變了,心甘愿跟在一個孩后,任差遣。
他本可以拿出自己強的手段,只要他想,季歡就逃不開,可他收起了自己所有的手段,用最笨拙的方式追妻。
“州哥,季小姐真有那麼好嗎,值得你費這麼多心力?”墨驚夜看到他卑微追妻的樣子,問他。
“值得。”厲南州微抿了一口酒,“歡歡值得世界上所有的好。”
“那要是你為季小姐做了這麼多,季小姐還是沒選擇你,你該怎麼辦?”
厲南州想過這種可能,他拿起酒杯,灌了一口酒,“也許歡歡一輩子都無法原諒我,但只要能陪在邊,我就很高興了,倘若真的再也不能重新上我,我就幫找一個能照顧好的男人。”
不過,他覺得沒人比他更能照顧好歡歡,所以,他不會把讓給任何人。
墨驚夜瞪大了眼睛,“州哥,你這不是狗行為嗎,你這種人放在古代是要和王寶釧一樣挖十八年野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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