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神君這邊話音剛一落地,以法獻祭火靈印記的三人,已經將各自手中的藏,藉助火靈神陣的力量,融到了火神君一人的當中。
霎時間,三朵火蓮,齊齊順著火神君頭頂飛舞。
正是沈玉的三蓮碧庭焰。
火神君這邊剛一掌握三蓮碧庭焰,九煞玄火凝聚的黑巨蟒,也已經浮現在他的腳下。
有了沈玉,九燭二人的藏之力,火神君又藉助天火令的力量,將自天地四印凝於指尖。
在天火令的作用下,三種完全不同的火屬藏,開始瘋狂融火神君的。
不過眨眼的功夫,便幻化出了一個蛇尾,蓮心的怪異神像。
「這世間,並非只有神啟之人,才能開啟真神法相,葉玄,今日,就讓你見識一下,我火靈神道,巨靈火神的神威。」
這巨靈火神,原本是上古時期的上品武神。
只因在上古大劫當中隕落。
但其留下來的火靈神道,卻一直傳承至今。
更是在數萬年之後,為中荒靈域當中的一方大勢力。
此刻,火神君藉助沈玉,九燭二人的藏之力。
再以天火令跟火靈神陣作為介。
召喚出了火靈神道的傳道真神。
目的,便是為了,與葉玄神骨開啟的神威法相,一決高下。
「真是煞風景。」
葉玄這邊跟小妻對視的正爽。
大道氣運噌噌上漲。
卻被火神君中途打斷。
尤其當葉玄注意到,小妻眼神中,再次湧現的擔憂時。
葉玄不由頓時眉頭一皺。
「小黑吧,吃過真神之力嗎?」
「好吃嗎?」
「我也不知道,所以,你得自己過去嘗一嘗。」
葉玄之所以會讓小黑吧出手,是因為在玄天宗,生死境當中的時候,小黑吧吃過滾雷老祖的雷靈種子。
連大道傳承的雷靈種子,都能吞噬。
那麼啃上幾口巨靈火神的真神之力。
應該也是沒問題的吧?
小黑吧著對面,奇形怪狀的巨靈火神法相,眉頭高高皺起。
跟著,嘗試般的跑上前去,抱著巨大的蛇尾,啃了一。
「燙燙燙,好燙哥哥……這蛇尾會燙。」
小黑吧先是捂著,大喊一聲。
跟著,就好似不控制一般,抱著蛇尾接二連三的啃了起來。
「哥哥,你說的沒錯,這個東西雖然燙,但是又燙又好吃。」
雖然小黑吧,從未吃過真神之力。
但是這力量口之後,卻瞬間讓有些罷不能起來。
再看火神君這邊。
他原本是要跟葉玄一決雌雄的。
可是很快,他就驚愕的發現,自己獻祭火靈印記,集合沈玉,跟九燭二人藏之力,好不容易,幻化出來的巨靈火神,居然詭異般的斷了一節尾?
而且這斷尾的速度,還在以驚人的速度,不斷提升?
火神君:「???」
這他媽究竟是怎麼回事?
火神君拼命的擺著斷尾。
可是本無濟於事。
斷尾消失的速度,依舊沒有任何減緩。
不僅如此,斷尾消失之後,就連火神君前的蓮心,也開始以眼可見的速度消失。
「這是……牙印???」
雖然在浮幻影的作用下,火神君本看不見小黑吧的存在。
可是那一排排,清晰無比的牙印,他卻是看的真真切切。
難道?
我剛才的尾,也是跟蓮心一樣,被人給一口一口吃掉的?
想到這裡,縱使火神君兩世為人,也不由驚出一冷汗。
「究竟是什麼怪,竟然能夠啃食真神之力?」
雖然火神君以火靈神陣,藉助沈玉,九燭二人藏之力,凝聚的巨靈火神,僅僅擁有真神千分之一的力量。
但再怎麼薄弱,那也是真神之力。
不是誰隨隨便便,啃上兩口就能消失的。
就這麼一晃神的功夫,火神君前的蓮心,也跟著「咔嚓」一聲碎裂開來。
「這……這這……」
著自己剛剛凝聚的真神法相,轉眼之間,開始迅速潰散,火神君整個人都已經傻了。
兩個聽從雪海山吩咐,暗中潛伏到火靈神陣附近,準備跟火神君聯手,一起對付葉玄的碧波潭天驕,此刻同樣滿臉呆滯。
原本,按照雪海山,跟火神君二人的暗中傳音。
他們本想藉助火神君,吸引葉玄的注意,等到關鍵時刻,再從背後襲葉玄,然後一舉合力,幹掉葉玄這個真神之姿的金蓮異象引發者。
可是他們萬萬沒想到,火神君看似強大的真神法相。
幻化出來,居然跟個水貨一樣,分分鐘土崩瓦解。
可是要說吃驚,最吃的還是火神君本人。
他非常確定,自己幻化出來的真神法相不是水貨。
可他卻又無法解釋,剛才蓮心在他面前,被人一口一口啃掉的一幕。
正當火神君,百思不得其解之際,他突然注意到,對面葉玄的目。
此刻的葉玄,正一臉微笑的著他。
「是你,是你乾的,對不對。」
幾乎瞬間,火神君好似找到這一切的主謀一般。
他發出撕心裂肺的控訴。
可是這話出口,他卻又有些猶豫了。
神啟之人,開啟法相神通之後,的確可以擁有部分真神的神通之力。
但是這種神通之力,通常只能繼承一種。
葉玄之前,當著大家的面,親自施展的鯨吞神通。
這些,在場所有的人都可以作證。
既然他已經有了一種神通。
又哪裡來第二種,而且還是以如此詭異的方式,出現在火神君的面前,一口一口啃掉了他的真神法相?
「可如果這個人不是葉玄的話,那他又會是誰?」
火神君覺自己此刻的腦袋,混的就好似一堆漿糊。
偏偏就在這個時候,火靈神陣當中,一陣詭異的紫閃過。
「哈哈哈,火靈神道的傻子,打了這麼半天,竟分不清楚,自己真正的目標是誰,既然你們自己分不清楚,那就由我們神山代勞好了。」
「雖然鵬王答應過隕閣,不為難隕閣的這個小丫頭,但誰獲得了真神留下來的寶呢?」
「匹夫無罪,懷璧其罪,要怪,就怪你拿了不該屬於你的東西!」
【麻煩您手指,把本網站分到Facebook臉書,這樣我們能堅持運營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