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上潛在的抗拒,很快就消失在沈時倦的妥協和溫當中。
後來,沈時倦隻留下一種藍的花,剩下的讓策劃公司換永生花,沒有花的。
他沒有我想象中的堅持,反而讓我覺得自己有點神經過敏。
所以回去的路上,我很諂,時不時靠過去親他一下。
後來,他被我親得忍不住笑起來了,捧住了我的臉。
“你幹嘛?”
“我你啊,就忍不住要親你。”
他看向前方正襟危坐目不斜視開車的司機,意思讓我矜持一些,我這個人一向不吝嗇表達,就說出來,悶在肚子裏會生鏽,會發黴。
我沈時倦,我高調得恨不得去跟每個人說。
好像,沈時倦從來沒說過我。
不過,每個人都是不一樣的。
有的人表達,有的人不表達。
但是不,是可以看出來的。
沈時倦對我,除了我媽,世間無二的好。
還需要用說出來嗎?
回到家,我把婚禮現場的照片給我媽看,張媽也湊過來:“哇,這麽多花,真漂亮,不過小姐,你不是花過敏嗎?”
“時倦換了永生花。”
“哦哦,姑爺對小姐真是沒話說,太太,您可以放心了,以後有人照顧小姐了。”
我媽握著我的手,我怎麽覺得的手指頭有些涼涼的。
“媽,你該不會還是擔心他會傷害我吧?”
我媽隻是笑笑,拍了拍我的手背:“好了,早點休息。”
某些方麵,我媽是個很執著的人。
不過不要,日久見人心嘛!時間久了,我媽就知道沈時倦不是想象的那樣了。
我快樂地親了一下我媽的額頭,然後飛奔上樓。
張媽在樓下一直喊:“慢一點,今天地板剛打過蠟,很的!”
的確很,我差點摔了一跤,好在我扶住了欄桿。
不過,不妨礙我的快樂。
洗漱完,我正準備給沈時倦打電話,南星打電話過來了。
我愉快地跟他說:“收到伴郎服了?”
“伴郎是男方的人,關我什麽事?”
“那你總不能做伴娘吧?”
“那也沒什麽不行的。”
“你說真的?那我真的送伴娘禮服給你了?”
“我把我三圍的尺碼報給你。”
“你哪裏有三圍?”我大笑道。
我們科打諢了一會,南星忽然正道:“對了,你一直找的人,已經找到了。”
“在哪裏?”我忽地一下從床上坐起來,激得心髒咚咚跳。
“在康城。”
這麽巧,沈家也在康城呢!
“我要去看。”
“什麽時候?”
我翻了翻日程,明天早上沒什麽事,我說:“明天?”
“好,正好我明天有空,我陪你去。”
“嗯。”我說:“明天我去你家接你。”
“就我們倆?”
“你還希有誰?”
“我還以為你要把你的沈時倦帶著呢,你們現在不是如膠似漆?”
“我怎麽從你的語氣裏聽出酸溜溜的意思?說,你是不是喜歡我?”
“切。”南星不屑道:“別自作多了。”
“不說了,明早見。”
我掛了電話,躺在床上的時候,還激得口起伏。
沈時倦打電話過來的時候,都聽出了我語氣裏的異樣。
“怎麽了?”
“有一件很高興的事。”
“多高興?”他笑著問我。
“非常高興。”
“說來聽聽。”
“我找到了一直想找的人。”
“是嗎?那恭喜你。”
“不問我是什麽人?”
“你想說嗎?”
我當然想說了,正好這時我媽送牛進來。
見我還在打電話,把牛放在床頭櫃上。
“早點休息。”
一打岔,本來很想告訴沈時倦的事,我猶豫了。
倒不是不能告訴他,而是他不見得會讚同我的做法。
就比如我不敢告訴我媽一樣,一定會阻止我去找的。
這是個,至暫時是個。
但我控製不住我自己,我一定要去看。
我有好多好多話想跟說。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起床,讓張叔幫我在花園裏摘了一大捧報春花。
其實這是張媽的中草藥,但是開出來的花特別,我每次見到都覺得很像的覺。
張叔地找了一張塑料布把花紮起來給我,讓我別被張媽看到了。
如果張媽知道的心肝寶貝被我們摘了,一定會拿著撣子追著揍我們。
我昨晚就跟張媽說,讓一大早給我烤曲奇和杏仁餅,以前我不太喜歡吃這些,自從我做完手後,我發現我忽然很喜歡吃這些東西,我猜應該是吃的。
我把東西塞了一後備箱,張媽奇怪地問我:“小姐,你去上班嗎?怎麽覺你要去野餐啊?”
“我們公司團建。”我順口胡咧。
幸好今天是十五,我媽一大清早就去上香了,要不然肯定要問我神神的幹嘛去。
我開車去接南星,然後開往康城。
一路上我把車開得飛快,他一隻手抓住車頂的扶手連連喚:“喂,我不趕時間!”
“我趕啊!”
“你趕著幹嘛去?”
“趕著見啊!”
“你再快一點,我們就徹底去見了。”
“怎麽以前沒看出你這麽惜命?”我扭頭看看他。
“你的駕駛技,”他一臉驚恐,“你原來的那臺車,都是被你撞爛的。”
“撞一撞,駕駛技才能提升嘛!”
“嘖嘖。”他的臉都要湊到我臉上來了:“有了未婚夫,底氣都不一樣,這麽有自信?”
“那是。”
“那為什麽不跟他說?”
“以後會說的,今天第一次去看我一個人,下次我就帶他去。”
“嘖嘖。”南星怪氣:“你這個角,比AK還難。”
我開得的確快,一個多小時的車程,我不到一個小時就到了。
今天的天氣很好,明,隻是墓園這種地方,無論多晴朗的天氣,在這裏都會覺得霾又清冷。
我打開後備箱,拿下我帶來的東西。
南星說:“你這是搬家啊,這麽多東西!”
是的,不止是花,餅幹,還有這一年多來我和以前不同的喜好的東西,我覺得應該都是喜歡的。
比如我以前從來不喜歡穿很淑的子,但我買服的時候會多看幾眼,我就把那些服買下來,以後有機會送給。
還有高跟鞋,手袋,書,總之我以前不喜歡現在興趣的,我都買下來給。
分甘同味。
南星抱著一大堆東西,跟在我的後麵抱怨。
“我還以為我多特別,沈時倦都沒帶他來,唯獨帶我來,原來是抓我來當苦力的。”
我懶得跟他囉嗦,我抱著花提著裝著曲奇餅的食盒急急地往墓園裏走。
我找了好久,終於有了消息。
我早就想見了,從我的膛裏跳著的心髒的時候,我就想見了。
是的,我今天要見的這個孩子,是把心髒移植給我的人。
桑思儂,車禍亡,終年二十六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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