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二章有夫之婦餘父見餘樂游下來,也適時起道別。
“那我就先不打擾你們了,小遊,我們走吧.”
餘樂遊一點頭,很有禮節地跟蔡奇水夫婦道別。
蔡樂樂忍不住走上前說:“小遊哥,我送送你們吧.”
餘母喜不自,直接替餘樂遊答應下來。
“行啊,那就麻煩樂樂送一下我們了.”
蔡樂樂高興地跟了上來,看得蔡家夫婦連連嘆氣。
蔡奇水看著四人離開的背影,笑嘆道:“兒真是不經留啊!早知道,我們當初應該再要個兒子的.”
蔡母笑拍了下蔡奇水的背。
“你可得了吧。
以前也不知道是誰,就因為樂樂說了一句怕有了弟弟我們就不了,你就保證再也不要第二個孩子了.”
蔡奇水對蔡樂樂的寵,大家都是看在眼裡的。
如果蔡樂樂真的喜歡餘樂遊,蔡奇水也不介意促他們兩個的好事。
哪怕現在的餘家,已經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
但如果這次能幫到餘家,說不定餘家還有東山再起的機會,到那時候,樂樂嫁過去,他也算是不用再擔心的生活了。
另一邊,蔡樂樂把餘家三口人送到門口,心裡滿是不捨。
以前總覺得自己配不上餘樂遊,因為餘樂遊從小就優秀。
但現在知道,餘家的公司大不如前,所以想努力一把。
想到這,蔡樂樂拋下了孩子的矜持,主對餘樂遊說:“小遊哥,說起來我們還沒有好友,不如我們加個好友吧?也方便明天你過來接我.”
孩子主提出加好友,捌九不離十就是對對方有意思。
餘樂遊當然也看出了蔡樂樂的心思。
神差鬼使的,他拿出自己的二維碼,跟蔡樂樂加了好友。
“那……小遊哥,我們明天見?”
“嗯,明天見。
你快回去吧,免得蔡叔他們擔心.”
“好.”
蔡樂樂紅著臉點頭,不捨地轉往回走。
餘樂遊著蔡樂樂離開的背影,猛地想起了時渺的存在,角的笑容也瞬間消失。
難道,他真的跟時渺說的那樣,自己本不喜歡,而是僅僅因為時渺的醫高超,就想要跟在一起,藉此得到和的醫?不,不會的,他不是那種虛偽的偽君子。
他喜歡的人,就是時渺!是時渺誤會他了。
至於自己同意跟蔡樂樂加好友,不過是為了拯救餘家的公司而已。
沒錯,就是這樣。
“小遊,別看了,人家樂樂已經回去了.”
餘母的聲音在後響起。
餘樂遊乍然收回視線,轉對餘母說:“媽,你別誤會,我只是把樂樂當妹妹。
我喜歡的人是時渺……就是剛才你見過的那個.”
餘母的眉頭瞬間皺了起來。
“你腦子進水了嗎?有樂樂這麼好的孩子送上來不要,非得去糾纏那個有夫之婦?”
“不是有夫之婦,這不過是拒絕我的藉口.”
“既然眼瞎,拒絕你了,你還熱臉人家冷屁幹什麼?”
那個長相醜陋的人固然買得起這裡的別墅,經濟條件不錯,可一想到居然看不上自己的兒子,餘母心裡就一萬個不舒服。
餘父也肅著臉說:“我是不會同意你跟那個人在一起的,你趁早死了這條心!你難道看不出來嗎?我們幾個長輩都想撮合你跟樂樂。
而且,這次的合作機會是你蔡叔叔送給我們的,所以你不能辜負樂樂!”
“爸……”“你別說了,這件事就這麼定了。
明天的酒會,事關我們公司是否會破產,你必須老老實實過來跟樂樂一起去參加!”
“酒會我會參加,可是我對樂樂……”“閉!別的事,以後再說,當務之急是公司!回家!”
餘父沉著臉率先上了車。
餘母到底心疼兒子,低聲說:“兒子,你爸說的對,現在最重要的不是這些兒長,而是公司的未來。
公司要是真破產了,我們以後都得喝西北風去!難不,你想過那種到被人看不起的日子嗎?”
“再說了……等你娶了樂樂,要是還對那個人念念不忘,我也不介意你在外面多一個紅知己。
但現在,你必須得聽你爸的.”
餘樂遊抿,沒有說話。
他想的是,時渺絕對不會同意做一個小三。
但他也知道,這次的合作,要是他跟樂樂鬧翻了,合作不可能順利進行。
餘樂遊攥著拳頭,最後還是在餘母的勸說下上了車。
……另一邊。
時渺離開別墅區後,便回公寓準備做飯。
厲梟打了電話過來,說是中午沒時間回來吃飯,所以只簡單做了兩道菜。
至於給歐瑞克的,也已經放在蒸箱裡蒸上了。
等吃完飯,食補的藥膳差不多就可以好了。
就在這時,一陣急促的門鈴聲響起。
2123快步走過去開門。
正在吃飯的時渺,只聽門外一道哀求響起——“求求你了,讓我見見你們老闆吧。
千錯萬錯都是我這個當母親的錯,是我沒教育好小慧,求你們不要毀了的一輩子啊……”時渺聽出來,門外的應該是包嬋娟。
“讓進來吧.”
淡淡開口。
“是.”
2123一應聲,把包嬋娟領了進去。
“太太,都是我兒不好,求求你不要……”包嬋娟一進來就給時渺直接跪下了。
但話說到一半,突然認出了時渺。
“你是……渺渺?”
時渺放下筷子,點頭道:“是我.”
包嬋娟驚愕地瞪大了眼睛。
“居然還真是你……你居然就是這家的太太嗎?”
“沒錯.”
包嬋娟迅速反應過來。
怪不得白慧會因為跟蹤人而被警局關起來,就算換是,也很好奇時渺是怎麼過上這種闊太太的生活的。
只是包嬋娟很快就反應過來這一趟來的目的。
對著時渺一磕頭,道:“渺渺,求求你放過白慧吧!就當包阿姨求你了!你就唸在小時候我也照顧過你的份上,饒了這一次吧!我保證,以後絕不會讓再出現在你面前了!”
時渺向來恩怨分明。
做錯事的人是白慧,不是包嬋娟,所以對方這頭磕的,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