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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在過年假期間,可是派出所一天二十四小時都有民警值班。
到了派出所,林麥昂首徑直走了進去。
姚翠花卻有些躊躇,給自己壯膽,一邊往裡走,一邊虛張聲勢地喊:「自個花錢娶媳婦,我就不相信公安不講道理,不承認這樁婚事!」
走了兩步發現兒子沒有跟上,扭頭一看,見吳曉繭站在大門口徘徊,就是不敢進來,有些生氣道:「你還磨蹭啥,快進來!」
當初的確是自己和林蓜挖坑,利用了林父林母,忽悠了林麥,騙嫁了過來。
如果林麥真要告騙婚,吳曉繭擔心自己吃不了兜著走,因此不敢進去。
他老娘越他越不進去,最後一扭頭跑了。
跟過來看熱鬧的那些街坊鄰居噓聲一片。 (5,0);
看來林麥所說的都是真的,的確是被吳曉繭和姐騙婚了,不然吳曉繭不會心虛的跑了。
姚翠花見兒子跑了,心裡很慌,在派出所門口來來回回走了好久,終究抵不過林麥手上那兩千塊錢的,壯膽蹭了進去。
在農村,蓋一棟二層樓的小洋房也只要三四百,兩千塊錢那是啥概念,做夢都夢不到這麼多錢!
今天無論如何都要把小賤人帶回去,著出那兩千塊錢,不然打死!
這個年代的人們都怕公安,哪怕姚翠花彪悍強勢,進了派出所也戰戰兢兢。
見林麥已經坐在值班民警面前在講述案,只得壯著膽走了過去,站在一旁豎著耳朵聽了起來。
那個民警示意林麥停一下,然後問姚翠花:「這位同志,你有事嗎?」
姚翠花指了指林麥:「是我兒媳。」
民警點了點頭:「你就是這位小同志報警騙婚案的害者之一?那請坐。」 (5,0);
說罷,做了個請坐的手勢。
姚翠花見民警和藹可親,放了一大半的心,在林麥邊坐了下來。
林麥已經講得差不多了,姚翠花只聽到說:「吳曉繭一家在元旦的前一天,下著雪把我趕出家門,別說不是事實婚姻,哪怕是事實婚姻也到頭了。」
姚翠花頓時激得從椅子上跳了起來:「吵個架,把你趕出家門,這婚姻就結束了?你想得!
我跟你說,你是我們家花高額彩禮娶進來的媳婦,生是我們家的人,死是我們家的鬼!」
之前還和藹可親的民警喝道:「這位同志,請你注意自己的言行,這裡是派出所,容不下你大吵大鬧!」
姚翠花這才記起自己派出所,一個激靈嚇得忙坐了下來。
一副小鵪鶉的可憐模樣對民警道:「公安同志,是我們家花高價娶進門的媳婦,你可得讓回我們家。」
值班民警年紀不大,也就二十多歲,但是嚴肅起來還是很有震懾力的。 (5,0);
「花高價娶進門的媳婦?你這是在買媳婦哩?」
姚翠花嚇得雙手擺個不停:「說慌了,口誤,口誤,我想說是我們家花高額彩禮娶進來的媳婦……」
還要絮絮叨叨往下說,年輕的民警做了個手勢,制止了。
「雖然我很同你的遭遇,但這婚姻是無效的,這位小林同志不用再回你家。」
姚翠花一急忘了害怕,瞪著眼問:「憑啥!」
民警耐心地解釋:「當然是憑婚姻法咯,難道憑我胡說八道?」
接著就給姚翠花科普婚姻法的事實婚姻。
他聲音洪亮,在派出所門口圍觀的街坊鄰居也都聽得一清二楚。
「所謂事實婚姻,是指男雙方在一起持續、穩定地以夫妻名義共同居住。
而且這種共同居住必須得達到結婚的條件,即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雙方自願結婚, (5,0);
雙方均無配偶且不屬於直系親或者三代以旁系親,且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你兒子和小林同志的婚姻小林同志既不是自願,而且也沒到國家規定的方法定結婚年齡二十歲。
並且也沒有和你兒子持續共同生活,所以事實婚姻不存在,雙方都是未婚人份。」
姚翠花頓時傻眼了,見林麥不可能再當家的兒媳,轉而求其次。
板著臉指著林麥道:「我們家白折騰了一回,娶了個不做數的媳婦,總得賠償我們吧,沒個兩千塊的賠償,你就是把我拉去槍斃,我也不能答應就這麼放了!」
這個年代別說鄉下人,哪怕城裡人懂法律的都不多。
姚翠花只想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所以才那麼強,毫不知道自己出口禍。
年輕的民警把臉一板,反問道:「小林同志在這整件事裡是最大的害者,你居然向害者索賠,哪這有道理! (5,0);
如果索賠不,你竟然不放!
你真敢這麼做,就是犯了法律,如今正在嚴打,你就等著蹲監獄好了。」
姚翠花懵圈了,結結道:「我、我們家也是害者,那我們的損失誰承擔?」
林麥斜睨著:「誰騙了你家的彩禮,你就找誰去!」
民警點頭:「小林同志說得很對。」
姚翠花轉了轉眼珠,一口咬定道:「林麥就參與了和父母姐姐一同騙取我家的高額彩禮,民警同志,你一定要為我做主啊。」
說罷,開始的表演,嚎啕大哭起來。
林麥不屑道:「我參與了?我從中得到什麼好了?」
姚翠花懟道:「誰不知道你和你姐、姐妹深,你為了有書讀,甘願幫行騙!」
林麥攤了攤手:「這些不能證明我甘願幫行騙,只能說明我也被矇騙了。 (5,0);
不然我也不會在結婚當日就出你兒子和我姐忽悠我把我嫁進你家的真相了。
你兒子當時可是默認了,你還當眾罵了他,這些全村的鄉親都能作證。」
在派出所門口的那些街坊鄰居議論紛紛:「聽說之前嫌棄麥子有病,把趕出家門,現在突然又想讓回去,擺明了打錢的主意。」
「就是,就是,開口就要兩千塊,估計是從哪裡聽到風聲知道麥子發財了,搶錢來了。」
自從吳曉繭母子倆現鎮上,吳嬸就躲在人群里看熱鬧,這時聽了鄉親們的議論,立刻溜掉了。
想背後捅林麥一刀,但不表示想引火上。
吳嬸不溜還沒人注意到,這一溜,哪怕是悄悄的溜,還是被邊幾個鄉親注意到了。
其中一個鄉親知道是吳金貴的遠房堂妹,當即低了聲音猜測道:「是不是吳金花給麥子婆家報的信?和麥子公公可是本家!」 (5,0);
吳金花是吳嬸的大名。
鄉親們紛紛點頭:「很有可能,他們一家跑到城裡搶麥子的生意,結果賠了本,吳金花咽不下這口氣,借麥子婆家的手收拾,這事做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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