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茹指責聞櫻和謝騫早,聞櫻覺得荒唐的同時,居然升起一詭異的安:媽強勢不講理是一回事,肯定也是的,要不怎麼能開那麼厚的濾鏡,懷疑和謝騫在早……
謝騫的慕者們,一人吐口口水,都能把聞櫻給淹死!
聞櫻很認真告訴陳茹士:“你罵我,我著,因為我是你兒,你生我養我,我們的緣關系斷不了。但你要無理攪三分扯到謝騫上,我同意,林老師一家都不會同意,我們能不能就事論事,不要胡攪蠻纏?”
陳茹剛才只是一時沖,罵完了也冷靜下來。
那個謝騫的男生好看過了頭,就算要早,恐怕不會看上聞櫻。
當然,讓陳茹當著這麼多人說自己錯了,那是萬萬不可能的事。
就算聞櫻和謝騫不是在早,那也很可能是聞櫻在暗謝騫。
陳茹這話還沒說出口,聞東榮搶著開口,“小櫻,你怎麼和你媽媽說話的?中午的事,我們做父母的都原諒你了,你自己要適可而止。”
原諒?
聞櫻忍不住想笑。
外人聽了,一定以為做了什麼大逆不道的事。
聞櫻很認真點頭,“爸,我聽你的,我能不能問一下,你和我媽原諒了我中午的‘錯誤’后,我以后是不是能發表自己的意見了?”
“聞櫻,你說一句。”
陳麗覺得這一家三口又要吵起來,趕拉住聞櫻。
聞東榮抬手,“你讓說,我想聽聽有什麼不同的意見。”
當著陳麗和鄧尚偉夫妻,聞東榮不想展現出專制的一面。
聞櫻才不管爸是不是在演戲,就是要利用聞東榮同志面子的特點,當著大家把一些話說清楚。
“其實也沒什麼,人生大事我肯定會參考你們的建議,只是我都十六歲了,想穿什麼服,想留什麼發型這樣的小事,我是不是可以自己做主了?”
參考建議,不是完全聽從。
聞櫻小小挖了一個坑。
聞東榮察覺了,不由皺眉。
小孩子想要自己做主,和父母反著來,果然是叛逆期來了麼?
陳茹沒注意這個坑,只注意聞櫻的后半段話了。
自己做主?
還說不是早,還說不是攀比打扮——
十幾歲的生,家長不盯點,走錯一步,毀的就是一生!
聞櫻才開了個頭,陳茹已經腦補完聞櫻變不良的全部劇,付出了十幾年心在聞櫻上,這孩子沒讓有幾次風,現在卻學會了添堵,陳茹都快氣死了。
“你吃我們的,用我們的,我是你媽,我就有資格管你!你想自己做主?行啊,等你可以自己掙錢了,你想穿啥服都行,我不得管你!”
“姐,你消消氣。”
“小櫻,你這話說的有點過了。”
陳麗和鄧尚偉也著急,今天聞櫻一家三口都像吃了炮仗,一點就燃。
如果兩口子再不攔著點,這一家三口肯定要相互說狠話,太傷了!
聞櫻眼睛一亮:“只要我自己能掙錢養活自己,就能自己做主?”
聞櫻知道這話是假的。
因為上輩子都可以在魔都買房了,爸媽也沒放棄要控的想法。
但聞櫻現在又不是要去魔都工作,只是想要高中三年時間里能自由一些,能輕松一些,這事兒是可以作一下的!
話趕話說到了這里,陳茹也不好當眾收回去,當下冷笑:“好啊,你想自己養活自己,那暑假的補課費你就自己先付了,還有你高中的學費和生活費,你有本事通通都自己出錢,那你就有資格自己做主!”
陳茹說完看了看陳麗和鄧尚偉兩口子,“我讓自己出錢,你們也不許幫忙,如果你們給錢,那咱們就親戚都不用做了。”
陳麗大驚。
鄧尚偉也皺眉。
就算是鄧尚偉當年沒考上大學,早早出社會討生活,年齡也比聞櫻現在大些,而且他是男的,耐摔打不怕吃虧,聞櫻卻是個生。
聞櫻現在中考分數是能上省重點調招線的,不用出“建校費”的話,公立高中的學費并不是很貴,聞櫻只要舍得吃苦,兩個月暑假時間找個刷盤子的兼職都能湊夠學費。
但暑假的補習費,家長不幫忙付錢的話,對聞櫻來說就是一筆“天文數字”了。
省重點請來的補習老師,按小時收費,每小時補習費是100元。
聞櫻一天補三科,每科兩小時,一天就是600元!
一個月里要補15天,補習費就是9000元,聞櫻要是補足兩個月,補習費一共要18000元……現在有謝騫分擔了一半,聞櫻還是至要付9000元。
加上高中的學費和生活費,肯定要一萬多哦!
鄧尚偉自己就是開公司的人,蓉城現在的薪資水平如何,鄧尚偉能不清楚麼?
別說聞櫻這個準高中生,就算是名牌大學的畢業生,起薪也沒有這麼高呀。
鄧尚偉在心里快速算了一筆賬,就確定聞櫻付不起這些費用,陳茹又強調了不許別人幫忙,擺明了是要讓聞櫻兩個月后走投無路,灰溜溜回去找父母求助。
鄧尚偉知道自己不該干涉陳茹夫妻教孩子,但看著陳茹拿年人的心智去給聞櫻挖坑,鄧尚偉心有不忍……兩個月后,當聞櫻回家向父母認錯的時候,會不會丟掉現在的靈氣,重新變得木訥向?
陳麗和鄧尚偉滿懷擔心,聞東榮卻覺得陳茹這個提議很好。
“小櫻,你覺得如何?”
鄧尚偉算賬的時候,聞櫻也在算賬。
真要是16歲的聞櫻,現在就該慌了,腳打向陳茹士繳械投降。
因為16歲的聞櫻還沒有任何賺錢的技能,兩個月賺一萬多塊錢,恐怕賣腰子、賣都不行,年紀這麼小的生,別管是賣腰子還是賣都會被人騙!
但31歲的聞櫻不怕。
雖然自嘲是混得最差的重生人士,陳茹把這種話都說出來了,聞櫻又豈會認慫?
陳茹這個提議,正中聞櫻的下懷。
出于律師的職業習慣,聞櫻不習慣口頭承諾,喜歡把一切約定落在紙面文件上……雖然和父母簽這樣的“協議”沒有法律效力,但以爸媽面子的格,真要翻臉不承認,在小姨和小姨父面前就下不來臺。
聞櫻要求簽協議,陳茹咬牙說可以。
陳茹的要求是不許聞櫻中斷暑假“數理化”三科的補課,還強調不許聞櫻接陳麗、鄧尚偉任何形式的資助,如果聞櫻違反了這兩條,那陳茹直接就贏了。
“補習費,高一上學期的學費和生活費,還有其他嗎?”
聞櫻追問,陳茹沒好氣道:“你能把這三樣費用搞定,我都要用手心煎魚給你吃!”
聞櫻一條條寫清楚,最后又添了一條,如果完了陳茹的條件,高考后,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填報志愿——最后這條,已經超過聞櫻說的小事做主的范疇了,不過陳茹料定賺不到這些錢,毫不猶豫在協議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