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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之萬界神主奶爸》 第三十四章 你不會坑我吧

某個公司辦公室。    一個男子,帶著熊貓眼坐在皮椅上麵,他已一整夜沒有合眼了,心裏在擔心幾個打手下屬。    “老大,我們該找的地方,都找過了,他們都不在;我們也到他們家裏問,他們一整夜都沒有回來,你他們是不是出事了?”幾個男子向他們老大匯報況。    “他們到底是哪裏了?”這個頭老大,越想越不對勁。    而且他也打電話給朋友,讓朋友打聽一下,並沒有發現他們被抓起來,現在他在想,需不需報失蹤案。    “我們發現那個男子和芷藍在一起,要不,我帶人過去做了他吧。”他們幾個狠狠地。    “我和你們一起去吧,帶上多幾個兄弟過去。”他已答應過龍,今必須把這事辦好。    不僅僅隻是他們,而且芷藍的大伯周立海也打電話,找人去教訓林燚君,反正他周家是不會承認這個野男人的,包括芷藍的爸爸,他們都認為林燚君配不起芷藍!    他們承不承認林燚君份,林燚君還是那一句話,無所謂,他活著,不是為這些所謂親戚而活,而是為兩個孩子。    “爸爸,我們今去什麽地方玩?”玄玄一邊吃著味的早餐,一邊問著正在收拾書包的林燚君。    “玄玄,你想去什麽地方,爸爸都帶你去。”林燚君輕輕地#他的腦袋。    “我要去兒公園,那裏有許多好玩的。”玄玄想以前芷藍帶他過去。    “,沒有問題,一會兒爸爸陪你。”林燚君。    “麻麻,你去不去?”泠泠問。    “去啊,等一會兒,咱們陪爸爸找完商鋪後,再陪泠泠去,好不好。”芷藍慢慢地品嚐這些味的早餐,笑笑地對這兩個萌寶。    “嗯,嗯……”他們兩個都很懂事,沒有撤,雙眼盡是高興地點頭。    吃完早餐後,一家四口出門了,邊多了一個外婆,泠泠被這個外婆抱著,有有笑地,像一個出籠鳥似的,總是有不完的話。    林燚君抱著玄玄,不過玄玄話不多,但林燚君話即十分多,每路過的地方,不管是樹木,還是文字,林燚君都很細心給他解釋一下,讓他聽得似懂非懂地點頭。    “等生意穩定下來,讓他們上個兒園,玄玄,泠泠,你們喜歡上學嗎?”跟在他們邊的芷藍問。    “媽媽,我要上學!”玄玄早就想上學,平時看到許多朋友在兒園裏,心裏很那一種生活,    “嗯,到時爸爸送你們去最好的兒園,好不好!”林燚君點頭。    “粑粑,我也要上學!”泠泠。    “行,行,等我和你媽在這裏裏的生意穩定下來,爸爸帶你們去看學校。”林燚君笑嗬嗬地。    教育工作,林燚君可以慢慢教他們,但是家庭單獨的教育,有許多地方比不上學校,學校裏朋友多,社能力強。    當然,家庭教育也是很要的,這一點,林燚君完全可以勝任,再加上兩個孩子,現在吃了林燚君泡製的靈,靈智比普通的孩子高幾倍以上的,有過目不忘的本事。    找商鋪,一般況之下,都是找中介公司。    不過林燚君並沒有去打找中介公司,他神識一念之下,整個城市一舉一,盡收在眼底之下;什麽地方流量多,什麽地方有空出來的商鋪,他都知道,他都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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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林燚君他們直接打上出租車,到一個商業中心一個間在轉讓出租商鋪地方。    “這地方,租金好貴!”    芷藍看了一下四周地段,明明四周的人-流量這麽大,為什麽這裏一間餐廳還要轉讓,原因隻有一個,可能是租金超高,賺的錢都無法租和發工資。    “你們先點一下東西坐坐,我去和這裏的老板談一下。”林燚君對劉秀慧他們。    “好的!”劉秀慧點頭。    這餐廳的店麵積,林燚君用神識掃過了,整整二層樓,約有一千平方米左右。    讓林燚君沒有想到,這餐廳的老板,竟是一個人,一個約三十出頭的人,長得有幾分姿吧。    “先生,你想接手這地方?”這個人看到林燚君這年輕樣子,心裏在想:“不會是富二代吧?”    “不錯,轉讓費多?如果你是業主的話,我打算買下這裏。”林燚君不喜歡經營起來的生活,最後被業主以租期到收回去。    “你確定?”這個人聽到林燚君雙眼不亮起來,然後對林燚君:“我姓楊,這商鋪房權擁有人,隻是家裏出點事,無法經營下去,如果你真的確定買下來,咱們可以詳談一下!”    “嗯,可以。”    隨後,他們開始談這商鋪的價格了,以目前樓市場來,普通的房子十萬元一平方,而這個地方是商業街,又是店鋪,價格自然不止是這一個數了。    二層,合計一千二百平米方米大。    “三年前,我買下來時,是一億一千萬元,我也不坑你,一億四千萬元,包括納稅,你覺得怎麽樣?”這個楊士對麵前這個帥哥。    “的確很合理,三年升百分二十!”林燚君微微地點頭,沒有與討價還價:“一億四千萬元就一億四千萬元吧!”    “真的?”這個楊士,還以為他價一下問。    “真的,讓律師過來辦理轉手吧,我可以先付你三訂金,產權拿到後,再付你全款,如何?”林燚君對。    “沒問題的!”點頭。    如果律師介轉手的話,這是合法,要是林燚君拿不出錢來,有權收回去,倒是不用擔心騙子。    “要多才能完轉手不產權?”林燚君問這個人。    “我認識朋友,不用三時間,你等一下,我打電話讓人拿產權證書過來!”    接下來的工作,是簽合同之事了,不過不是林燚君簽,而是芷藍簽,因為林燚君不是本地人,很難在京都購買房產之類產業。    林燚君也不怕對方坑他,如果對方坑他的話,他有一百種方法讓對方生死不如。    “啊?你哪裏來這麽多錢?”芷藍看到上麵的金額,不看上林燚君上去。    “你別管這麽多,簽字打手指印吧。”林燚君對。    “你不會坑我吧?”芷藍不問這個送外賣的孩子他爸。    “我坑全世界,也不會坑孩子他媽的,放心吧,簽了後,這地方就是你的了。”林燚君笑了笑地對。    “周士,你就簽字吧,簽了後,他會付楊士三金額才生效的,如果沒有付的,不會生效的。當權產拿到手,再付清,如果沒有付清,楊士有權回收店鋪!”旁邊的律師解釋周芷藍。    “哦!”芷藍微微地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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