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先生,請見諒,這是我們肖總的,肖總的好像也不錯呢。”徐書有些笑意地了林一眼。
不關這個徐書的事,林不好對怎麼樣,無奈道:“和你沒有關系,難道你也覺得我很會騙孩子麼?我可是老實人呀。”
“噗嗤……”徐書掩而笑,大眼睛了他一眼,笑道:“哪有自己自己是老實饒,你這人臉皮真厚。”
“被一個這麼我會害的。”林靦腆地道。
“呵呵,你這人真有趣,趕進去吧,不然肖總要生氣了。”徐書點點頭,示意林進去。
“好的,謝謝你帶路,姐姐。”林一句話又引來徐書好看的白眼。
當下林推門進去,徐書在后面把門關了起來。肖曼雪的辦公室寬敞明亮,一面是落地玻璃窗,可以俯瞰外面縱橫錯的道路。按林的想法,的辦公室應該也是那種冷調,冷酷的風格。
但是當他環視了一周后,里面的裝飾顛覆了他的想法。辦公室的墻上并沒有什麼名人字畫之類的東西,全都是一些照片。林仔細看了一遍,很像是一線員工們的照片,有生活照,也有工作照,還有一些子公司的全家福。
照片上的人無一例外地笑得很開心,不像是擺拍,是發自心的開心。這些照片讓林非常意外,按他了解的肖曼雪,應該是霸道總裁一類的人,卻沒想到辦公室的裝飾是那麼的溫馨。
他突然有些理解了肖曼雪,不單單是肖家大姐,還是千百員工的老板。不但要經營起肖家的心,還要給員工們一份可以幸福生活的工作。這副責任重大的擔子落在了的雙肩上,不得不收起和的一面,變得冷酷。
“你來了,到里間去把服了。”一直伏案工作的肖曼雪抬頭了他一眼,又繼續低頭寫寫畫畫忙工作。
把服了?神馬況?林剛剛對有些改觀,大姐就突然出這一句話,讓他腦海中出現一幕讓人流鼻的畫面。這可有些為難了,究竟是從了,還是不從呢?這是個讓人值得思考的問題。
“林,你還愣著干什麼?趕進去把服換了,我給你準備了一套服,就在里間,快點。”肖曼雪見林在那發呆,又皺眉道。
老啊,服還不夠,還要換什麼服,難道是什麼特殊裝備?皮鞭?蠟燭?大姐不會是有王傾向吧?
“哦,好的。”林暈乎乎地走進了里面的休息間。休息間里面有一個茶幾和一套大沙發,上面還放著毯,可能肖曼雪工作太晚,有時候在公司過夜。這人太拼了,讓我等大男人汗啊。
在沙發一端放著一套服,有黑西裝,白襯,旁邊放著兩個盒子,林打開一看,是一條斜紋領帶,還有就是皮帶。所有東西都是新的,沒有拆封過。
地上放著個大盒子,一看包裝就知道是男士皮鞋。林鼻子,況似乎和自己想的有些不同呢。
雖然有些疑問,他還是拆開服的包裝,把銘牌什麼的都弄了下來,掉上的休閑裝,換上了這新行頭。
可是系領帶的時候把林難住了,從來沒用過領帶的人,他搞了半就是搞不定一條領帶。以前看電視里,系領帶好像簡單的,可是一到自己手,林就沒轍了。
“咔……”門這時被推開,肖曼雪走了進來。
“大姐,我在換服啊,不敲門就走進來,是不是想占我的便宜?”林非常不滿的抗議。
可是肖曼雪本不吃這一套,淡淡的了林一眼道:“還以為你什麼都懂呢,怎麼連一條領帶都系不好,時間不夠了,我來吧。”
大姐不容林細想,便兩步走到他面前。拿過領帶,為林仔細的系起來,手法雖然有點生,但是系得很認真。
看著肖曼雪近在咫尺的俏臉,長長的睫下是漆黑的眼眸,陣陣的香不停鉆進鼻子,林瞬間就被撥了心底深的那弦。
人最最溫的一面是什麼?林以前有很多種答案,但是此刻他心里只有一種,那就是肖曼雪低頭為他系領帶的畫面。
“大姐,你真。”林發自心嘆道。
的手停頓了一下,又繼續系起來,臉上飄起了一抹淡淡的紅暈。
“時候媽媽教我系過,還好沒有忘記。”系好領帶后,肖曼雪認真端詳了幾下,才滿意地點點頭。
林材本就拔,長地也夠帥氣,此時穿上這套合的西裝,更添幾分男人味。就連肖曼雪也不得不承認,這混蛋生就是服架子,穿什麼都好看。
“把這個也帶上。”肖曼雪又遞給他一款男士手表。
這款手表的牌子林不認得,反正手表都是奢侈品,他從來沒戴過。男士的手表就像是士的珠寶,都是用來裝飾的。
戴好手表后,行頭總算齊全了,他開口道:“大姐,突然對我這麼好,是有什麼重要的事吧?”
雖然不知道這裝備多錢,但是直覺告訴他,花去他一年的年薪都買不起這款手表。
“去見客!”肖曼雪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
“什麼?你讓我去見客!”林嚇得跳起來,怪不得這人今把自己打扮得這麼帥,原來要出賣相。
大姐被林的反應弄得臉通紅,都不知道這個混蛋腦子里在想些什麼齷齪的東西,居然敢懷疑要弄他去那個啥!
“林,你什麼眼神,思想太齷齪了,我是要你陪我去見兩個重要的客人,你想到哪里去了。”肖曼雪狠狠瞪了他一眼。
“哦,你早啊,嚇了我一跳,不過,我只是個保鏢,你讓我去做什麼?”林想不懂,商業上的東西,他可是一竅不通,能去干什麼。
這回到肖曼雪扭了,猶豫了半才吞吞吐吐地:“你扮演我……我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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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流】【無系統】與傳統仙俠寫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歲的男孩兒帶著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後,修仙的全瘋了! 出來修仙,你天賦好不好,寶貝多不多,有沒有機緣,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記住,有一個人你不能惹。 雖然這個人並不是什麼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還快,快到你根本來不及調動靈力。 他的拳,比天還重,重的可以一拳讓這個世界停止自轉。 他的嘴,比我還賤,賤的可以讓烈陽流淚,讓皎月燃燒。 他是誰?他是一個沒有修仙天賦,卻在修仙界練武的靚仔。 多年以後,修仙界一眾大佬們問他:「林大靚仔,你一個練武的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沒有修仙的天賦而已,但我超喜歡在修仙界玩耍的,那裏面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還有各種花里胡哨的特殊才華,哎喲我超喜歡裏面的」 修仙大佬們集體絕望:「喜歡?喜歡你提著把刀砍了半個修仙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