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確實,人家只是聊天,說話的時候可能有點小歧義,但從頭到尾都沒有做過任何傷害對方的事,就連對方嚷嚷著說自己被毆打,查看傷也只是有點紅而已。
雖然他們知道,江陸應該是有些手,知道怎麽打人才能讓對方劇痛無比又留不下多痕跡,但確實就是查不出來啊。
哪怕這事鬧到法庭上,盛泉他們都吃不了虧。
而且吧,這幾個嫌疑人乾的事確實惡心的讓人想剁了他們,人家作為害者的朋友,在不法律的況下小小的嚇唬一下,也是人之常嘛。
所以最後,警察同志也只是和聲細語的表示:
“下次再遇到類似況,就不要說這麽有歧義的話了,萬一嫌疑人當真,可能會為了逃命跳樓跳車的,本來是幫助朋友的好事,橫生枝節就不好了。”
盛泉當然不可能說“一幫人圍著他們就是想自殺都難”,而是很乖巧的點頭:“是,我都記住了,謝謝警察同志。”
“記住就好,你朋友出來了,去安安們吧。”
林可現在完全不用安。
其實一開始確實慌,比起可能被人侵·犯,更恐懼的是自己的職業生涯可能就會毀在那一刻。
當時本能的就想報警,但在即將撥出110時,又不甘心,只要一報警,在這樣一個公共區域,警察來抓人,哪怕沒有狗仔,路人也一定會拍照錄像。
只要這事用這樣的方式傳出去,的事業八會被毀掉,哪怕事錯不在。
然後就想到了盛泉。
盛泉還在劇組的時候,曾經告訴過林可,如果遇到困難就找幫忙。
哪怕盛泉快速趕來,也一直在跟通話,但心裡其實還是充斥滿了絕,憤怒。
然後,就顧不上絕跟憤怒了。
下樓的時候,滿腦子都是“我的富豪朋友要為我殺人怎麽辦”“我要怎麽勸不要為了這種垃圾髒了自己的手”。
林可當時完全就是懵的。
當時的心路歷程是這樣的:
盛董竟然這麽我的嗎?
竟然願
意為了我殺人。
可是殺人是違法的啊。
但是是為了我,好我。
不不不,那也是違法的啊,不能讓為了我坐牢啊。
盛泉以為手抖是還在害怕。
可手抖其實完全是因為怕盛泉“衝冠一怒為紅”走上不歸路。
這種人渣死不足惜,可盛董不能為了犯罪啊。
於是後來的林可完全顧不上害怕絕什麽的了,隻想快點讓盛董懸崖勒馬。
然後在車上抖著聲音帶著哭腔說出:
“我知道你是為了我出氣,但是這是犯法的,被發現了會坐牢的,我們,我們還是不要殺他了好不好……”
車裡停頓一秒。
然後,坐在旁邊的兩個孩就放聲大笑起來。
盛泉差點沒笑的肚子痛:“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說你怎麽一直不說話,你真的信我會殺他啊?哦!你不會以為我是什麽□□)千金大小姐吧?”
旁邊的新朋友也是笑的前仰後合,本來就長得好看,這麽一笑,看上去比林可還要彩奪目幾分:
“哈哈哈哈哈哈原來你剛剛一臉糾結是在想這個,剛那不是一眼就看得出來是在嚇唬他們嗎哈哈哈哈哈哈哈!”
然後林可就這麽被兩人無嘲笑了一路。
什麽悲憤,絕,什麽無助,痛苦,全都沒了。
如果可以的話,甚至想在地上挖個地鑽進去。
警察同志們在徹查這件案子,一連串牽扯下來不人,又出來一條“易鏈”時,盛泉和林可有了新朋友。
徐漫。
雖然很漂亮,但其實是一名導演。
甚至並不認識林可,只是同樣住在這家酒店,出來拿外賣的時候撞上昏昏沉沉的林可被拖向房間,察覺到不對勁後想報警,結果被對方警惕察覺。
不手機被搶,也被強行拖進了房間。
然後就拿花瓶砸了對方的頭。
拿著碎片見誰劃誰,等林可昏昏沉沉的爬起來加戰鬥後,就變兩個人一起瘋了一樣的見誰就打誰了。
二打三肯定是打不過的,更何況有男力上的差異,林可還是個中藥狀態,兩人的服都被撕扯了個七七八八,但因為倆這種不要命的打法,最終還是被們躲進了屋。
說起這段經歷的時候,林可又是後怕又是激。
“如果不是你,我肯定醒不過來的。”
徐漫看上去像是那種很漂亮的才,但實際上的格跟袁子欣很像,骨子裡都有些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俠氣。
一揮手:“沒什麽啦,就算不是你,我見到了也會幫忙的,不過下次我會記得先回房間再報警,那幫人渣,我可是練過的,也就是酒店裡工太,那椅子都釘死在地上了,要是讓我拿到武,誰打贏還不一定呢。”
盛泉默默在旁邊啃蘋果。
相信徐漫這話。
徐漫,天才導演,書中曇花一現的人。
之所以曇花一現不是因為的作品花期短,是因為在某次吃夜宵的時候被一行人覬覦貌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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