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跟著我作甚?」林初突然出現在後。
「啊!」蘭芝驚呼一聲,看到是林初,才鎮定了下來,有些尷尬了一聲,「曇蕓妹妹。」
林初正奇怪蘭芝今日出門怎麼沒有帶上那個丫鬟,就聽蘭芝捂住驚呼一聲。
「雖然燕百戶素有暴戾之名,可他怎麼連人也打……」看著林初額頭上結痂的傷疤和脖子上明顯的掐痕,一副十分同的樣子。
原主跟的關係什麼時候好到這份上了?林初覺得蘭芝今日有些莫名其妙,將自己的領往上拉了拉,「你若是沒其他事,我就先走了。」
「等等!」蘭芝又住了林初。
把一個白瓷小瓶放到了林初菜籃子里,眼底充滿了蠱「妹妹就不想恢復自由嗎?」
林初心中警鈴大作,「什麼意思?」
蘭芝靠近一步,著林初的耳朵輕聲道,「瓶子里是能讓傷口染的葯,燕百戶如今了重傷,傷口染腐化……最後一命嗚呼,沒人會懷疑你的。妹妹這等容貌,這等才,可不能糟蹋在燕百戶那樣一個莽夫手裡,你好生思量思量……」
說完這句,含笑拍了拍林初的肩膀,邁著蓮步款款離去。
林初呆在原地,瞅著菜籃里那個白瓷小瓶,眼角了,終於見到一個比原主還能作死的了!
敢給未來隻手遮天的大反派下毒,到底是有多嫌自己命長啊?
林初左拐右拐拐進一個旮旯角,將那白瓷小瓶里的葯都倒掉,然後把瓶子也摔碎在角落裡,才一輕鬆的離開。
這種一旦被發現就怎麼解釋也解釋不通的東西,還是扔得遠遠的比較好。
不過……蘭芝一個宅子,為何會想要燕明戈死呢?
林初想起昨日袁三他們提到的,趙元的大哥是搶了燕明戈的軍功才被封為千戶侯,而蘭芝嫁的也恰好是一個千戶侯。
該不會……蘭芝嫁的就是那個趙大志?
趙大志怕燕明戈日後將事捅出來,想趁他病,要他命?
而蘭芝就恰好有自己這個「小姐妹」是燕明戈的妻子,於是那夫妻二人合計,借刀殺人……
哎呀媽呀,賊恐怖!
林初抖了抖上的皮疙瘩,走出小巷。
去店鋪里買了鹽,林初提著菜籃拎著籠回到家中,遠遠就聽見了犬吠,走進院門,就發現原本那殘破不堪的籬笆用木樁子釘牢了,院子里還多了一條小灰狗,瞪著烏黑溜圓的眼睛,沖著發出稚的「汪汪」聲,許是斷還沒多久的原因,兩隻耳朵還不能豎起來,耷拉在腦袋兩側,偏偏又努力做出一副「我很兇,你別過來」的架勢,看著蠢萌蠢萌的。
哪來的狗?
不重要了!
作為一個絨控,林初表示完全抵抗不了啊!
將菜籃和籠放到一邊,抱過小灰狗就是一頓。
蒼天果然是公平的,以前作為一個朝九晚五勤勤懇懇的上班族,養不起狗也養不起貓,現在穿到了一本書里,竟然也能養狗了!
突然有點想哭怎麼破?
被林初按在懷裡的小灰狗,一開始還努力掙扎,表示自己堅強不屈,後面可能也認命了,只嚨里發出一串可憐的嗚嗚聲。
林初心明得就跟撿到一個兒子似的,狗頭問,「不?」
房間里,燕明戈著臉看向站在一旁的袁三,「我讓你找條看家的狗,你找的什麼玩意兒?」
袁三尷尬後腦勺,「我覺得好的啊……」
燕明戈死亡凝視殺傷力太強,袁三隻好鼻子不說話了。
「那個……大哥,軍中還有事務,我先回去了啊,你好好養傷。」頂不住力的袁三決定遁走。
出門恰好見逗狗的林初,他打了聲招呼,「嫂嫂回來了。」
林初還是不知道怎麼稱呼燕明戈的兄弟們,只道,「袁兄弟也在?我剛從集市上買了菜回來,留下吃個便飯吧。」
袁三連連擺手,「軍中還有事,改天再來改天再來。」
林初怎麼都覺得他有些落荒而逃的味道,不過不該過問的事,也絕不多問。
袁三今日到家中來,林初看了看圍在院子外面的木柵欄,心中有數了。
有些不舍的放開狗子,走進主屋放東西,見燕明戈是半坐起來的,隨口問了一句,「那狗是袁兄弟送來的嗎?」
燕明戈木著臉說,「養了就燉了。」
這話嚇得林初手一抖,差點把一斤鹽給灑地上。
大哥,您是魔鬼吧?
看了燕明戈一眼,為短命的狗子求,「養大一點看家護院不也好的嗎?」
燕明戈眉頭擰了擰,林初順著他的目看向了那兩隻前腳趴在門檻上、一臉可憐樣試圖翻進來的狗子上。
這蠢模樣……離看家護院似乎還有點遠。
「隨你。」燕明戈接下來的話倒是讓林初鬆了一口氣。
跟趴在門口的狗子大眼瞪小眼,竟然產生了一種同病相憐之。
「中午想吃什麼?」林初話裡帶著些許討好的意味。
燕明戈:「。」
林初:「……」
好吧,當沒問。
拎著昨天旗牌送來的豬蹄往外走,「我買了白蘿蔔,今天中午吃蘿蔔豬蹄湯。」
燕明戈看著纖細的背影消失在門外,眼神幽幽的,深不可測。
走進廚房,林初發現水缸也被人挑滿了水,這讓開心的,畢竟打水的水井那麼遠,細胳膊細的,一次挑不了多,來來回回跑也是很費時間的。
林初只砍了豬蹄的一部分,也虧得這關外的菜刀都是極其厚重鋒利的,林初才能把那骨頭給斬斷。
蘿蔔得很快,不過得多煮一會兒,林初估著也了,才用小火慢慢燉著。
燉了豬蹄兒湯,就不用熬粥了。
林初煮好白米飯,小鍋里的蘿蔔豬蹄湯已經燉得爛,不用揭蓋子林初都能聞到那人的香味。
灑了一把蔥花上去更加香氣撲鼻。
林初嘗了一口湯,好吃得自己想哭。
狗子也聞到了香味,一直在林初腳邊打轉,嗚嗚著別提多可憐。
林初找了一個有缺口的陶碗,舀了幾個蘿蔔給它,它湊近聞了聞,接著就興緻缺缺退開,用那可憐兮兮的目繼續瞅著林初。
林初於心不忍丟了一個骨頭在碗里,小灰狗瞬間歡快的搖著尾啃骨頭去了。
林初覺得好笑。
盛了滿滿一海碗捧著往屋走去。
燕明戈也聞到味道了,見林初捧著這麼一大碗豬蹄湯過去,只是挑了一下眉。
因為屋中的桌子離床邊較遠,林初只能把湯先放到了床邊的矮腳柜子上,再將桌子移過來。
等林初從廚房盛飯過去的時候,就見某人直接端著那個海碗大塊朵頤。
燕明戈是以為那一碗都是給他的嗎?
林初心中默了一秒,才面如常端著飯碗走過去。
不過等林初看到燕明戈放到桌上的空碗時,臉就變了,而且更新了對飯桶的定義。
不過是去廚房盛個飯的功夫,他就把這一海碗豬蹄湯吃完了?
林初看著空碗沉默了一會兒說,「鍋里還有,我去舀。」
燕明戈似乎也意識到自己一個人吃了兩人的菜,等林初再次端著一碗豬蹄湯過來時,他就專註吃飯。
林初這半碗飯還沒下肚呢,對面某人就第四次把空碗推過來,示意去廚房盛飯。
林初愣愣瞄了一眼這碗,又瞄了一眼燕明戈形狀十分好看的,想不通這人怎麼吃的這麼快。
「唔,沒有了麼?」他見林初遲遲不,問了一句。
林初點點頭又搖搖頭,隨後起往外走,卻沒有帶走那隻碗,不多時,直接抱著蒸飯的木蒸籠過來了,然後拿起那隻碗,盛了滿滿一碗,放到燕明戈前。
有飯吃,燕明戈也不多廢話,只管埋頭吃飯,然後筷子準確無誤的夾走了大海碗里的每一塊……
這麼喜歡吃的嗎?
林初看了一眼趴在門檻上翻不進來的小灰狗,又瞅了一眼燕明戈,突然覺得這兩隻……迷之相似。
洗碗的時候,林初一手扶腰一手撐著灶臺,看著空空如也的鍋碗和那個木蒸籠,開始沉思,昨天他掐自己脖子是不是嫌粥煮了,不夠吃……
原以為今天就這麼有驚無險的過去了,傍晚的時候,院子里突然響起了敲門聲。
林初跑去開門。
只見一個弱柳扶風的婦人帶著一個孩子,那婦人怯怯的問,「請問這裡是燕百戶家嗎?」
林初打量了這婦人一眼,儘管一青布讓看起來有些狼狽,但是分毫不損的氣質,一雙盈盈秋水眸,只是那麼著你,似乎就已說盡了千言萬語。
這林妹妹一般的人,關外的水土可養不出來。林初掃了一眼磨損嚴重的繡花鞋,猜測應該是從關來的。
「呃……是,你找誰?」林初右眼皮跳得厲害。
婦人一聽,面上出喜,「我來找我夫君。」
※※※※※※※※※※※※※※※※※※※※
昂~今天更新有點晚,敲定合同了~
寶寶們放心,本文男主心乾淨~安心食用~下章揭曉答案~
。
秦晗看上一個刺青師,叫張鬱青。 帥得三百六十度無死角,行走的荷爾蒙。 明撩暗戀蹦躂了小半年,人家壓根冇看上她,秦晗揮淚斬情絲,去國外做了兩年交換生。 回國後家裡安排相親,相親對象送她到樓下,秦晗笑瞇瞇地跟人家拜拜,還約好下次見。 一回頭,被張鬱青拉進樓道,空間促狹,他溫熱的呼吸打在秦晗耳垂上:喜歡他?
余小暖沒想到,在她決定退出網文界改做程序員的時候會碰上顧清時那個變態做她的面試官。 顧清時:“為什麼選擇從事程序員這個行業。” 余小暖:“因為我對網站開發這個工作有著發自內心的熱愛!” 顧清時不信地看了她一眼,繼續低頭去看她的簡歷,卻不小心翻到簡歷的背面,上面赫然寫著兩行小字: “嫁人就嫁程序員,安全,心細,腦子好;錢多,話少,死的早!” 顧清時抬頭,邪魅一笑:“原來,余小姐是來找老公的?”
文物修復師夏橘在陳海生身邊七年,陪着他從一無所有,到應有盡有。 常有人問她的夢想是什麼。 大概就是看到陳海生實現他的夢想。 後來,他要結婚了。 新娘卻不是她,她只是他嘴裏“除了吃苦,什麼都不配”的女人。 於是在他舉行婚禮的當天,她賣掉了手裏所有的股份,獨自踏上了前往藏地的旅程。 ** 在通往藏地的途中,她碰上一個被人盯上的年輕男人,出於好心替對方解圍。 男人冷若冰霜,連一句謝謝都沒有。 她以爲他是無家可歸的大學生,處處對他體諒,苦口婆心告訴他人心險惡。 殊不知那一節車廂裏,坐得都是他的保鏢。 那時的他,至親離世,家族反目,他以鐵血手腕將大權獨攬,致而衆叛親離,人人都想要他的命。 只有她覺得他孤苦無依,總想借一方屋檐給他容身。 “那阿夏,你要我吧。”他半真半假地凝視着她的眼睛,冷漠俊美的臉上鮮有的流露出一絲溫情。 不曾想,在極致溫柔的纏綿以後,卻被她丟在拉薩的清晨,難以窺見前路。 ** 在深市極少有人聽過溫書堯的名字,但誰都知道溫家有一個心狠手辣的九爺。 夏橘消失的第三個月,陳海生髮了瘋一樣在深市找她,後來終於在業內聽到她的消息,冒着傾盆大雨趕到她家樓下。 不料,老舊的樓道里早有人在等候。 昏暗的燈光下,俊美冷漠的男人轉動着手裏的打火機,眸光深沉的打量着他,“好巧,你也找她?” 那一刻,陳海生意識到,他是真的失去夏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