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當時電話那頭的他,除了不可置信的要求外,是不是還有嘲笑?
夜濃瞥過去一眼,剛好看見他角的笑痕,心虛又:“誰沒吃飯了。”
垂下臉,借著出椅子的作掩蓋眼底的不自然,“我以前就喜歡吃這幾樣好不好。”
隨口的一句「以前」讓沈屹驍的心輕輕宕了一下。
和在一起的以前,并不吃燒鵝,也不吃牛腩煲,更覺得厚多士不過是沒切的吐司沒什麼新奇。
是他告訴了他自己的吃法,才讓上了這幾道菜。
沈屹驍“嗯”了聲,將梅子醬推到面前:“的確,以前一到周末,你就讓我帶你去吃他家的。”
回憶會隨著的實而鮮活。
夜濃看著打包盒上的「銘記」二字,突然就想起那間名為【桂】的包廂。
那是被沈屹驍常年包下的一個包廂。
就是在那間包廂里,他夾了一塊皮的燒鵝,蘸上梅子醬,喂到邊,用哄著的語氣說:“嘗嘗看,不好吃的話,回去背著你爬上十六層。”
當然好吃,可卻故意說不好吃,為的就是讓他背。
十六層高可不是開玩笑的,夜濃就不信他會有那麼好的力。
事實證明,低估他了。
十六層高,他背著,每一階臺階都被他踩得很穩,不不慢的,聊著天,時不時逗兩句挨一拳,不知不覺就到了他的公寓,保槐大廈1601的門口......
夜濃強行下讓始料不及的回憶,拿起筷子,夾了一塊燒鵝,剛要遞進里,對面傳來聲音——
“怎麼不蘸梅子醬?”
在香港的這幾年,夜濃只偶爾去吃燒鵝,那些偶爾里,一次都沒配著梅子醬吃過。
是刻意。
因為不想被淋淋的回憶左右。
夜濃抬頭看他:“我現在不吃酸的了。”說完,將筷間那塊瘦相間、皮的燒鵝放進里。
是嗎?
那臥室的床頭柜上為什麼還放著幾塊果糖,檸檬、青蘋果、百香果,沒有一種不是酸的。
沈屹驍看著因咀嚼而鼓的腮頰,笑了笑,“那你還在電話里千叮萬囑的,讓我一定不要忘了梅子醬?”
夜濃:“......”
只是睡得迷糊,怎麼到了他里像是喝醉了似的?
見眼底的疑越來越深,沈屹驍恐深想,岔開話題:“快吃吧,等下要帶酪去洗個澡。”
夜濃的注意力就這麼被分散了:“洗澡?”
沈屹驍點了點頭,“雖然不知道它上次洗澡是什麼時候,但上的氣味有點重。”
“那它那些疫苗針有沒有打,你知道嗎?”
沈屹驍點頭:“上周醫生給它做了抗檢測,都打過了。”
雖然夜濃知道他沒養過寵,但卻見過他對流浪貓的心與耐心。
以前剛和他在一起的時候,夜濃以為他這種含著金湯匙長大的爺會對那些流浪貓嗤之以鼻。
但是出乎意料的,他沒有,不僅沒有,還會和一起蹲在那些臭烘烘的垃圾桶旁喚那些流浪貓到邊,甚至有一只生了皮病,他都毫不嫌棄地抱著去寵醫院。
明明他是在的影響下才靠近那些流浪貓的,可最后,卻沒有他的勇氣,愿意養一只在邊。
客廳里安靜的仿佛能聽見金的灑在窗玻璃上的聲音。
夜濃看著落地窗外的好天氣,突然笑了:“今天天氣真好。”
沈屹驍也覺得是天遂人愿。
明明昨天早上的天氣預報還說今天是天。
早飯吃完,沈屹驍從餐桌前起,知道不喜歡收拾東西,隨口,又似叮囑:“等下會有人來收拾,你就別管了。”
都是打包的盒子,也沒什麼需要洗涮的,夜濃說不用。
沈屹驍低頭看了眼,也沒堅持:“那你準備一下,半小時后出門。”
可都不知道他今天到底要帶去哪里,畢竟只去寵店給貓洗澡花不了一天的時間。
想問又不太想問,就這麼亦步亦趨地跟在他后。
因為失神,沒注意到前的人突然停住腳,而低著頭往前走,除了邁出的右腳不偏不倚地踩在了沈屹驍突然轉過來的腳尖,額頭也抵進了他膛里。
沈屹驍右手下意識抬了抬,但沒等到,夜濃就條件反地往后退了一步。
見手背在額頭上蹭了蹭,沈屹驍輕笑一聲:“比踩到我還疼?”
夜濃似惱非惱地瞥了他一眼:“我鞋底可沒你的口。”
說到鞋,沈屹驍低頭看了眼自己的腳,很簡單的款式,也正因為簡單,和腳上的那雙淺拖鞋有五六分的相像。
但是他閉口不提這雙早就該歸原主的拖鞋,甚至下,穿回了來時他穿的那雙鞋里。
“選你喜歡又舒適的服,子、子都可以。”
接連兩聲門鎖開合的聲音,夜濃站在門后,在想要不要把碼換掉。
記說好也不好,特別是碼這類,當初那些社件就因為換了碼,好幾個都登不上去,再加上手機號停了,找回都費事。
猶豫了好一會兒,還是覺得算了,這個房子里又沒有錢財一類的東西,更何況,那個知道碼的人,也不缺錢。
小士:如果覺得不錯,記得收藏網址 或推薦給朋友哦~拜托啦 (>.
前世,李琴兒替代李水水上大學,搶了她的生活,又搶了她的男人。在絕望中凍死的她發誓,如果能從來,她要奪回屬于自己的一切。重活一世,為了實現自己的誓言,打臉渣男,腳踩渣女,懟死虐她千萬遍的渣婊親戚。人這一生,果然還是要為自己活。但是當她還是個雛…
【貌美軟糯釣係小嬌嬌x位高權重瘋批大佬】薑杳杳穿書的時候,她正嬌滴滴坐在反派大佬腿上,紅唇貼向男人側臉。軟聲甜氣,媚眼如絲,“裴先生,杳杳仰慕您很久了……”男人垂眼看她,眸底冰冷毫無波瀾。下一瞬,手腕被攥住。原主偷偷握在手裏的匕首暴露在燈光下,寒芒閃動。背鍋俠薑杳杳:“!!!”……書中她有印象,捅刀子失敗後,反派大佬心狠手辣陰鷙冷血,當即就把炮灰女配薑杳杳剝皮削骨,做成了燈籠。反應過來的薑杳杳小臉一白,瞳孔震驚。她又慫又怕,磕磕絆絆地說著解釋的話,反派大佬麵無表情地看著她,薑杳杳差點覺得自己又要死了。可誰料——反派大佬摩挲著刀柄,低沉聲線禁欲又撩人,連氣息都仿佛環繞在她耳邊:“不是說仰慕我,然後呢?”-裴珩其人,涼薄狠戾,偏執冷情。在沒遇見薑杳杳之前,他如高山薄雪,俯視眾生。無數名媛狂蜂浪蝶般爭奇鬥豔,他連一個眼神都欠奉。可後來,他的目光總是不由自主地追隨著那個纖細身影,不厭其煩地哄她吻她,說盡世界上最好聽的情話。他的寶貝杳杳蜷縮在他懷中,烏發紅唇,漂亮小臉眼尾暈開一片薄紅,甜軟嗓音微微發顫,“裴珩……老公……”
“我錯了,我不喜歡傅硯洲,我不配喜歡他……”高中三年是程箏的噩夢,往後七年她依舊活在陰影裏。而傅硯洲和虞湘湘卻一直是高高在上的存在。他們不僅讓她自卑,不敢抬頭走路;虞湘湘更是冒名頂替,上了她的大學。十年後,程箏決定為自己討個公道。可繼兄卻把她送到了傅硯洲的床上。那個有權有勢有手腕的男人把她折騰得骨頭渣都不剩,告訴她:湘湘頂著程箏的名字,有她在的地方,就沒有你。再後來,程箏死了。傅硯洲變成了一個徹頭徹尾的瘋批。他不擇手段地找到她,把她抵在角落裏,雙眼猩紅。“我惦記了這麽多年的人,你覺得,你跑得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