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大家走走停停也將近走了十公里的路。
他們養尊優,往日裡從未走過那麼遠的路,現在早已又累又,對熱水和食產生強烈的。
如今,他們在偏僻的地方找到一飯館,各個都是喜不自。
這飯館只有一位掌廚和一名小二,這裡食材,菜也並不算富。不過上菜的速度很快,味道不錯,價格也公道。
大家坐在這裡休息,聞著周圍淡淡的梅香,用著香噴噴的飯和熱乎乎的湯,只覺得十分愜意和滿足。
領隊的人隨意地和小二聊了幾句,大家從小二字裡行間裡聽出,這裡地偏僻,通不便,已經大半年沒有人過來。
大家費了半日的時間來到此,先前覺得有些累,甚至想著自己是出來找罪。而如今靜下心來,回憶著一路看過的如畫風景,流了一的汗,此趟並不算是虛行。
有公子想著既然來了,就要好好領略此的風景。他隨意問道:“這裡哪兒的景最好?”
小二指著北邊的方向道:“後山的景緻最好,只不過這平常沒什麼人,再好的景緻也無人欣賞。”
蘇小睿吃得正香,吃了一碗後又讓小二再給他上了一碗飯。
他用腳尖了夜小念,衝他眨著天真無邪的眼睛:“哥哥,我們賺錢的機會來咯。後山的景緻好,你要不要再畫兩張畫嘛,我肯定給賣出好價錢。”
“不要。”夜小念眉頭微擡,一口拒絕,“你自己畫。”
“你這不是寒磣我麼,明知道我的畫拿不出手的啊。”蘇小睿嘟著,雙頰氣鼓鼓的。
歐流雲忍不住了他的臉,滿臉的笑意:“小睿,你怎麼那麼可?”
蘇小睿攤了攤手:“哎,我娘將我生得可,我也沒辦法啊。”
夜小念:……
大家吃了飯,一同去後山賞景。白雪覆蓋著後山,還未融化,到一片白雪皚皚。雪山上盛開了梅花,紅的似火,盛開到荼蘼。
此緻浪漫而迷人,大家幾乎都看呆了。
蘇小睿搖晃著夜小念的手臂,瞪著眼睛:“哥哥,這兒太了,你快畫下來吧,帶回去給孃親看看。”
夜小念見蘇小睿這樣說,自然沒有異議,坐下來仔細地畫了一副畫。
不過最後夜小念還是沒有保住這張畫,後來這副畫被蘇小睿炒到了五兩銀子給賣掉了。
夜小念都不知道說什麼好,這個弟弟啊……
大家賞完了景,又在周圍轉了轉。
這裡附近只有幾破舊的房子,因爲通不便,這裡的人幾乎很出門,有點與世隔絕的味道。夜小念默默地打量著這一切,心裡又有了其他的想法。
眼見著天也不是太早,大家就一同回去了。
回去的路上,他們覺得腳底磨得有些疼,部分揹著裝著行李袋和食出來的覺得肩膀有些酸。
大家花費了兩個時辰走過陡峭的路,就各自坐著馬車回家。
回去的馬車上,歐流雲舒服靠在馬車上:“只是走路而已,竟也有些累。”
“我也有點累呢,好像都沒走過那麼長的路呢。”蘇小睿話是這樣說著,神卻是很好,他將上的錢袋拿出來細數著自己這一路賺了多錢。
夜小念看著他認真數錢的模樣,笑得跟只小狐貍一樣,輕勾的脣角了。
兩隻小包子回到家中,天也有些暗了。
蘇影看到他們回來,了他們的腦袋:“玩的開心嗎?”
蘇小睿大聲地說著,小臉紅撲撲的:“開心!”
夜小念眼底滲出笑意:“你當然開心!”
蘇小睿將掛在腰間的錢袋拿起來放到蘇影的面前晃了晃。他見蘇影好奇,就將在路上的經歷都告訴蘇影。
蘇影無奈地嘆了一口氣,這個財迷兒子哦。
蘇影爲他們準備了飯菜,兩隻小包子一邊吃,一邊將外面看到的聽到的和蘇影說。
夜小念低聲道:“一路上風景都很好,可我從未走過那麼陡峭的路,若不是孃親給我們做了徒步鞋,只怕我們的腳都要磨破了。”
蘇小睿點了點頭:“是啊,要不是有領隊帶路,我們本不知道那麼偏僻的地方里還住著人呢。”
“裡面的人並不多,可他們的生活定是過得不好。房子破舊,吃食也簡單,他們未曾進過城,消息也很閉塞。”
蘇影聽了兩個孩子你一言我一語地說著,大致也有了其他的想法。暴走團還要繼續開展下去,徒步鞋、雙肩包需要加大生產,偏僻的地方需要開設景點旅遊,還要加賣點,路途中途要開設景點飯攤以及零食攤位。
有了第一次參加暴走團的公子哥做宣傳,第二次暴走活開始的時候,報名得就有許多人了。
在活開始之前,蘇影都是事先派人去考察,設計一些比較有意思的路線。去了目的地之後,不僅可以賞梅、雪,還可以品嚐當地的食。
這樣的暴走活並不是很頻繁,二十天一次,還要選擇天氣晴朗的天氣。
蘇小睿和夜小念去了兩次,回來之後都會繪聲繪地將路上好玩的、好吃的描述給蘇影聽。
蘇影推廣暴走團本就是爲了發展經濟,所以聽著兩個孩子說去的人多,買東西的人多,倒是覺得很欣。
“這次去了一百多個人,有點浩浩地味道,出去的有孩子,還有小姐呢。”
“他們多穿著徒步鞋,揹著雙肩包。他們看到我們頭上戴的鴨舌帽也很喜歡,說下次也去買。”
蘇影好奇地問道:“你們說,還有小姐?”
“是啊!雖然們扮男裝,喬裝打扮,但是們走得特別慢,我們過一會就要等等他們呢。”
“孃親,下次您也陪我們去吧。”如今兩隻小包子是完全上了這樣的徒步遊行,甚至希蘇影能陪著他們一起去。
蘇影在家裡呆得久了,不過因爲被王妃的份約束,並不是想去哪就能去哪。如今聽著兩個孩子說著外面的世界,心裡,倒也想跟著他們出去走走。
那婚前就放話不會把她當妻子看待的夫君,八成犯傻了,不然纔剛摔了交杯酒要她滾出去,怎麼一見她的手腕就變了,還是他真如傳言「生意做到哪,小手摸到哪」那般有戀手癖?要不爲何一眨眼就對她又是愛憐呵護又是纏綿求歡的……寵她之餘,還連所有她在乎的人也都一併照顧了,他說唯有這樣,她纔不會分心去擔心別人,能好好被他獨佔,他說不許她哭,除非是他的愛能寵她到令她流出幸福的眼淚,他說了好多好多,讓她甜上了心頭,也被他填滿心頭,然而也因爲他說了好多,讓她忘了問他爲何對她這麼好,纔會由上門「認親」的公主那兒得知,其實他寵的人不是她,他愛的是前世妻子,而自己手腕上的胎記讓他誤認了……而同時擁有胎記和記憶的公主,似乎纔是他尋尋覓覓的人,她想,他曾給了她那麼多幸福,這次,爲了讓他也得到幸福,即使已懷了孕,即使再痛苦,她都要將他還給他真正愛的人……
賀思慕在戰場上撿人吃,沒成想被人撿回去了。撿她回去的那位少年將軍似乎把她當成了戰爭遺孤弱質女流,照拂有加。賀思慕于是盡職盡責地扮演著弱女子——哎呀血!我最怕血了,我見血就暈——水盆好重我力氣好小,根本端不動——你們整天打打殺殺,好可怕哦暗戀小將軍的女武將氣道:“段哥哥才不喜歡你這樣嬌滴滴的姑娘!”賀思慕一偏頭:“是麼?”某日少年將軍在戰場上馬失前蹄,被人陰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見血就暈的賀思慕松松筋骨,燃起一盞鬼燈:“讓我來看看誰敢欺負我們家段將軍,段小狐貍?” 段胥想過,他不該去招惹鬼王。他花了好幾個月的時間才知道她的真名叫賀思慕。但是或許他用一生的時間,都不能讓她在她四百年漫長的生命中,記住他的名字。“我叫段胥,封狼居胥的胥。” —————— 日常裝柔弱超強鬼王女主*狡詐專兵少年將軍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