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集 第五章心壯志
「又在胡說八道,這個方法能用的話早就用了。」
聽我很得意地說出生米煮飯的主意後,茅延安似乎不表欣賞,只是皺眉道:「我記得這主意我上次提過,而賢侄你當時說,不喜歡背後一棒子打昏人,拖到暗巷就上,怎麼現在……」
「我確實是下喜歡那樣,不過山不轉路轉,要學人家喝湯煮飯,不是只有背後打冷棒一種方法,一壺好酒、一杯醉人的飲料,同樣可以達到效果。」
「那就是要下藥的意思了,我上次也提議過,下過那時候你明明說……」
「不管我那時說了什麼,此一時彼一時,現在我們有時間力、業績力,沒辦法很有調地慢慢來,還是先快刀斬麻,造既事實,一切就可以迎刀而解。」
我並不是只有說說而已,話一講完,一個小磁瓶就出現在我手裡,把瓶蓋拔開後,悉的氣味迅速刺激著嗅覺。
「喂,賢侄,為你的長輩,看見你有這樣的壯志雄心,是很替你高興啦,更以後不用拿你的春藥,到你面前幫你激勵鬥志,下過春藥這種東西,我們彼此知道就行了,你不用一直打開瓶子,要是出點什麼意外,我怕對我們兩個都不好。」茅延安捂著鼻子,道:「但大叔我還是有個疑問,這些天下來,雖然你沒有明白說,可是我仍舊能看得出,月櫻夫人對你而言,是個很重要的人,為什麼你可以這麼……」
「沒錯,我不否認,月櫻公主在我心中的地位很特別,是一般人沒法相提並論的。」
茅延安是個聰明人,和我走得很近,遲早也會看出這一切,所以我沒有必要虛言否認,但他還是弄錯了點東西。
「可是,不管月櫻姊姊和別的人比起來,有多麼特別、多麼重要……終究還是一個人。」
也許不是每個人都能理解我的意思,但至茅延安可以。他只稍稍沉默一下,就問道:「賢侄,你剛才說的這些,我可以將之認定為你歧視的證據嗎?」
「當然不行,我百分百肯定的辦事能力,你怎麼能說我歧視?」
「可是你剛才這麼說,明明就是……」
「一般所謂的歧視,是指男對的優越過度膨脹,這樣才是歧視,但我可沒有這種觀念,在我看來,的價值與地位,應該比男要高,所以我不算歧視,反而是個跟得上時代的好男人。」
茅延安皺眉道:「似懂非懂,請問何解?」
「你真是麻煩,這麼簡單也需要解。算了,我用淺顯一點的方法來做比較,這樣你就懂了。」
剛要開口解釋,我忽然覺得茅延安的樣子很怪,因為他就像是一個認真聽課的好學生,下但全神貫注的看著我,還拿出了筆記本,這點不能不說是很有趣。
「我們簡單比較男人和人。大叔你是男人,冷翎蘭是個人;你會呼吸,也會;你可以學武功相魔法,也可以;大家都有兩隻眼睛一隻和手腳,從這個角度來看,男應該完全平等。」我道:「但是除了這些,我可以上冷翎蘭,卻不能上你,你們兩個對我的利用價值,就在這裡有了很大的差別。雖然我可以上你母親,也可以上母親,不過加減算一算,加工之前的利用價值還是比你高。把這個結論泛用套在所有種上,比男來得可貴,所以我絕對下會歧視。」
雖然我不認為這邏輯有什麼問題,但是對於一定歲數以上的中年大叔,衝擊威力還是很強,茅延安的表,看來就像足吸足了毒氣一樣。
「唔,古代的哲人說:朝聞道,夕死可矣。我現在很想去死的心,大概就是那個樣吧。不過,以前有人提出唯史觀,賢侄你這種用來衡量一切的看法,大概就算是唯史觀了,每個人有權用他的價值觀去看世界,可是,這和你對月櫻夫人……喔,我懂了。」
茅延安不是笨人,所以我想他最後還是明白了我的意思。
事無關乎男別,在我而言,人們只是以「有用」、「沒有用」來分,或許某些人比較特別,但那也只不過是一個特別有用的人,在我需要做正事的時候,不會影響我的做法。
月櫻姊姊對我有著特別意義,在我心裡的某個部分,的存在比阿雪還要巨大,然而,終究還是一個人,一個可以上的麗人……
「既然決定要做了,我們就來研究一下吧,雖然你不需要多個老蟲在旁看,但這麼大的事,多—個把風的總是安全點。」
茅延安好像很有慨似的看了我一眼,在我肩頭拍了拍,道:「不過,聽你這樣說完,大叔還是希以後有一天……或許有那麼一天吧,會有某個人讓你很用心,很想要去保護、呵護,到了那個時候,你可能會發現另一種人生樂趣也說不定。」
看茅延安拍著我肩頭,一副哀聲歎氣的樣子,我把他的手撥開,冶笑道:「來了,明明是不良中年,幹嘛突然學人說誠懇話?你只要維持平常那種居心叵測的樣子就好了。或許、可能、說不定,才一句話你就用了三個疑問詞,連你自己都不肯定的東西,鬼扯什麼?」
說來有些笑,但我和這個不良中年之間,確實有某種超乎語言的默契,被我這樣嘲弄,他也下生氣,只是攤攤手做無奈狀。
不過,儘管茅延安有著一雙慧眼,但還是有些事,是他所不曾看出來的。
自從與星玫發生關係,我的人生被扯另一軌道後,接踵而來的事端,漸漸影響了我的價值觀,之後在姜裡戰、霧谷村事件中,我做出了以前不曾想過的事。
不顧生死地保護著阿雪,我並不覺得有什麼不好,因為和永遠失去這個小狐相比,我的生命並沒有那麼重要。
可是,擁有的本,卻是一種失去。這種開始患得患失的覺,我並不喜歡,它讓我覺得自己很……弱。
重遇月櫻姊姊時,滿心喜悅的我並沒有想得太多,接獲國王敕令後,也只是專心執行任務。然而,與之間發生的,卻讓我察覺到某些不妥。
月櫻姊姊和龍姊姊其實很像,依照們的思路,我必須要做一個比萊恩·菲特更傑出的英雄豪傑,才能夠得到們讚許的目。但我並不是那樣子的英雄:水遠也不會是。而且在經歷的事漸多後,我更深深到當個英雄的荒唐,為什麼非要為那種人呢?
如果永無希走向明,但想要得到的佔有慾又如此強烈,那我該如何是好了?
其實,人生就是一連串的選擇題。
我的心、我的意志,不允許喪失自我,如果得到某樣東西的代價,是喪失心的自由,那麼我會在意志失守之前,先行放手……或是反噬。
直覺告訴我,我這個決定不會有錯。過去的迷、強經驗太多,我甚至半點罪惡也沒有,但所意料不到的是,僅僅不到兩天之後,我就發現這真是錯得最離譜的一個決定。
總之,儘管個上的缺點很多,但我不是一個喜歡拖泥帶水的人,在下了決定的第二天,就立刻採取行。
為著前日的口角,我很誠懇地向月櫻道了歉,表示自己的言語不當,姊弟兩人談談笑笑,像是全然不存芥。然而,月櫻的慧心極其敏銳,與我都覺得出,有某種看不見確實卻存在的裂痕,慢慢在拉遠我們姊弟的距離。
如果讓這道裂痕浮上表面,那我就麻煩了。因為裂痕而產生的戒心,將是我行的最大阻力,所以事必須在那之前就有結果。
抱著這樣的決心,我向月櫻提議,姐弟兩人來一個微服旅行,作為我對的道歉禮。
自從月櫻回國,雖說在我相大叔的陪同下,每日遊覽薩拉風景,但周圍總定跟著一大堆人,眾目睽睽,覺甚是拘束。
我所知道的每一個公眾人,部對「微服」這種事很興趣。無論是改扮出巡,或是微服嫖,每個人都有需要私,需要私底下口氣的時間,更何況是月櫻這種不喜喧囂繁雜的個。
能夠不打擾,完全忘記第一夫人的份,痛痛快快在下的薩拉城裡奔跑,挑家僻靜的小館子暍個茶、用些點心,像時代一樣縱大笑,這樣的冒險之旅,徹底準了月櫻的個,我提出來後,只猶豫了短暫片刻,就忙不迭地點頭答應。
拐總比綁架簡單,沒有獲得當事人首肯,我可沒本事殺進驛館搶人出來,月櫻姊姊這一下點頭,整件事最難的部份就擺平了。
保安工作是由我負責,在我的安排、茅延安的護航下,很容易就製造了一個空檔,讓所有婢、護衛以為月櫻在驛館歇息,而本人事先換裝改扮,由茅延安從後門帶出來,再與我會合。
一切就這麼約定妥當,我回到伯爵府後,刻意好好睡了一覺,為著明日的壯舉養蓄銳。這是我基本的計劃,不過,很多時候要把計劃貫徹實施,並沒有那麼容易。
「哇!」
從夢中驚醒,我瞪大眼睛,好半晌都回不過神來,想到剛才夢裡的境,真是覺得骨悚然。
「奇怪,到底發生什麼事了,為什麼會做這種怪夢?」
還真是一個怪夢,我夢到我和月櫻在一起,口中哼歌,拉起擺、踩著蓮步,翩翩起舞。怪,一向優雅高貴的,怎麼會跳那種民族舞蹈?更怪的是,我們居然是在伯爵府的屋頂上,沒幾下工夫,月櫻就踩破屋頂,和我一起摔了下去。
怪夢還不只這一個。撇除一些七八糟的影像不談,最後一個夢境特別荒唐,我拉著月櫻趕回爵府,在路上居然對一頭大牯牛作鬼臉,當那頭大牯牛狂大發,居然還一拳打在大牯牛的左眼,然後才笑著與我滿街逃跑,鬧得整個市集一片大。
覺很荒唐,我記憶中的月櫻姊姊,不可能做出這樣的事,可是卻又很真實,因為月櫻那種前躬後仰的開懷大笑,給我的覺……很舒服,下過有件事想不出來,就是我在夢中狂奔時,右手被月櫻拉著,但左手好像又拉著什麼……髒兮兮的,難道是條死狗嗎?
算了,下想這些,今天還有大事要幹,給一個怪夢困擾,太莫名其妙了。
清醒過來,我轉,把目從上方轉到旁邊,第一個看到的,就是一雪白滿的赤。
每天早上清醒,睜眼都能見到一不知名的,這是很多男人共同的夢想,聽福伯說,爺爺以前每天睜眼後,第一個開始思索的,就是眼前那雙圓的主人到底是誰?
變態老爸也是個男人,但他有著什麼生活,福伯和我都不得而知。每天早起後認房這種香艷風格,似乎與他不合,為他親生兒子的我,只能含淚期他不是清醒之後,先思考旁邊這,是人亦或是?
我當然希有爺爺那樣的艷福,不過這不可能,因為當我確認自己睡在爵府的寢室,這妙的主人是誰,答案只有單一選項。
從背後看去,可以很清楚看見葫蘆狀的纖細腰和圓翹,加上那個碩大到不會被背部掩遮住的雪白巨,除了我的小徒弟阿雪,還會有誰?
昨晚雖然我打定主意,要早早休息養神,但是臨睡前給阿雪上床來,似乎是搞錯臥室的,迷迷糊糊地就往床上躺,又又白的屁,在我間來回贈的結果,就是—個男人慾火如熾,不顧的聲討饒,在窄火熱的裡,反覆恣意發洩。
“人若欺我,我便殺人,神若欺我,我便殺神!”——這是少年的宣言,——他有另一個稱呼“不死小強”,前進的路上不斷戰鬥、勝利,揮灑著熱血與汗水,不死戰神帶你領略少年的激情與熱血,他的堅持與不屈。
【凡人流】【無系統】與傳統仙俠寫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歲的男孩兒帶著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後,修仙的全瘋了! 出來修仙,你天賦好不好,寶貝多不多,有沒有機緣,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記住,有一個人你不能惹。 雖然這個人並不是什麼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還快,快到你根本來不及調動靈力。 他的拳,比天還重,重的可以一拳讓這個世界停止自轉。 他的嘴,比我還賤,賤的可以讓烈陽流淚,讓皎月燃燒。 他是誰?他是一個沒有修仙天賦,卻在修仙界練武的靚仔。 多年以後,修仙界一眾大佬們問他:「林大靚仔,你一個練武的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沒有修仙的天賦而已,但我超喜歡在修仙界玩耍的,那裏面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還有各種花里胡哨的特殊才華,哎喲我超喜歡裏面的」 修仙大佬們集體絕望:「喜歡?喜歡你提著把刀砍了半個修仙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