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服男子并沒有將子送去衙門,而是帶了隨從離開了大街。
子癱坐在地上,哭得好不凄慘。
啟軒有些困地說道:“娘,你覺得這兩人真是兄妹嗎?”華服男子看向這子的眼神,充滿了恨意。瞧著不像是兄妹,倒更像是仇人。
啟佑笑著道:“樣貌有四五分像,應該是親兄妹。至于為何不認,估計是這的犯了什麼錯。”
“哪怕犯了錯,那也是親妹妹,怎麼能丟下不管呢?”只看兩人的穿著就知道男子很富貴,而的過得清貧了。
玉熙說道:“阿軒,親妹妹又如何?錯也分大小。小錯自然無妨,道個歉就過去了。若是犯下不可饒恕的大錯,自不愿認了。”
回到住的宅子,玉熙就與兄弟兩人說休息一日,后日啟程去鎬城。
卻不想這日下午,啟佑接到一個陳歡的拜帖。
啟佑正好閑得沒事,聽到這個陳歡就是茶王陳康安的長子,就接了帖子。
結果傍晚時見到人,才發現這個陳歡竟然是他們在大街上看到的毒舌華服男子。
陳歡求見啟佑,是想買他們得了的那盆黃。
啟佑輕笑了一聲,問道:“這麼快就查到黃在我手里,看來你消息很靈通嘛。”不僅消息靈通,還財大氣。
陳歡其實猜測到啟佑份貴重,這樣的人肯定也不差錢。只是,他實在是想買這盆黃:“衛老爺,家母最喜牡丹,特別是喜歡黃的牡丹。所以,我想買了這牡丹回去讓老人家高興高興。”
這話,啟佑也就信一半了:“你將你妹妹帶回去,我相信你母親會更高興的。”
陳歡面微變,不過很快又平靜下來了:“衛老爺,我妹妹在十一年前就病逝了。”
啟佑輕笑了下說道:“中午的那一幕,我是從頭看到尾。你說那不是你妹妹,我可不信。”
陳歡還以為啟佑打探過他,卻沒想到原來是中午的事被人家看到了。
“黃我花了一千八百兩銀子買的。若是你能將你妹妹的事告知我,我可以原價賣給你。”
啟軒很是佩服他,翻了一倍竟然還能面不改地說是原價,這事也只有啟佑能干得出來了。反正他是做不來了。
陳歡雙手抱拳:“抱歉,這是我的家事,不方便與人說。”
啟佑也不是非黃不可,當下也很豪爽地說道:“既如此,那就五千兩。我相信,你不缺這點銀子的。”
陳歡點頭道:“可以。”
了錢,陳歡就捧著黃走了,并沒多做停留。
啟軒笑著道:“阿佑,我累死累活一個月畫一幅畫才一千兩銀子。你上下一,就賺了四千多兩銀子。”對于啟佑賺錢的能力,他是自嘆不如的。
啟佑搖搖頭說道:“也是占了份上的便利。”千金難買心頭好,若是拍賣會上到真心喜歡這花的,說不準不止這個價了。
“阿弟,陳家如此有錢,為何會置親妹于不顧呢!”只看那子的著就知道,過得很貧寒了。陳家豪富,一盆花五千兩銀子眼睛都不眨的。只要指甲點,就足以讓那子過得很好了。
啟佑笑著道:“這還不簡單,讓人去打探下就知道什麼原因了。”
啟軒是真的很好奇,到底這子犯下了什麼不可饒恕的大錯,以致親哥都不認。
第二日用早膳的時候,啟佑說道:“昨日看到的那子陳璇,確實是陳家的姑娘,而且還是幺。”一般幺兒幺,都是最寵的。這個陳家姑娘,自然也不例外,很得父母的寵。
玉熙一聽就明白是怎麼回事:“你們這麼閑,竟然跑去關注人家的家務事了。”
啟佑將鍋甩給了啟軒:“難得三哥對一件事如此好奇,我自然滿足他了。”
啟軒也沒反駁,解釋道:“娘,我就想知道這個陳歡為何不認親妹。”
玉熙很是無語地看了一眼啟軒,不過卻沒再多言。
“阿佑,既得寵,為何陳璇被趕出家門呢?”而且,當大哥的都不認他。
啟佑一臉唏噓地說道:“不是被趕出去的,是跟人私奔跑出來的。”
啟軒瞬間就呆了:“私奔?”聘者為妻奔著為妾。妾是最沒地位的。好好的富家竟然私奔,這陳璇腦子有坑呀!
“喜歡的是一個甄葉的人,這人是二嫂的表弟。可是陳家人覺得這個甄葉不務實,不顧的意愿給定了一門親。在婚前三個月,借著上香與這個甄葉私奔了。”
啟軒原本覺得這個子可憐,結果完全是咎由自取。
啟佑繼續說道:“陳老爺子上了年歲原本就不好,知道這事怒氣攻心沒緩過來,就這麼撒手人寰了。陳太太也是大病了一場,養了兩年才好些。不過,這些年也是離不得藥了。”
陳康安病逝子需要守孝,婚期也就往后推,然后在守孝期對外說陳璇病逝了。
啟軒說道:“沒想到,陳康王竟然是這麼去的。”一代茶王,竟然是被親生兒給氣死的,實在是讓人嘆不已。
頓了下,啟軒道:“做出這樣的事,怎麼還有臉說要回去呢?”把爹氣死了,哈讓整個家族蒙,怎麼還好意思說回去。
玉熙搖搖頭道:“聽那話,并不知道陳康安已經去逝了。”
啟佑說道:“陳康安又不是無名小卒,稍微打聽下就知道他已經不在人世了。”
這里離江南有上千里的路,陳康安在江南是名人。在這里,知道他的估計沒幾個。當然,陳璇也可能心虛不敢打聽陳家的事。
玉熙問道:“然后呢?”
難得見玉熙對八卦事興趣,啟佑也就講得很詳細了:“這陳璇跑出來的時候帶了一些金銀細,其實若兩人腳踏實地的,靠著這些銀錢也能過得很好。可這甄葉偏偏要做生意,又沒生意的頭腦。沒一年,就將銀錢敗了大半。然后整日借酒澆愁,沒錢了就找陳璇要,不給就打。等將陳璇的錢榨干以后,就去酒樓茶館等地方彈曲賣唱。”
啟軒一向都是憐香惜玉,聽了這話忍不住說道:“不會回江南去嗎?”
啟佑覺得自個三哥,還是生活在天上不懂俗塵之事啊:“回江南也得有錢跟路引呀!”再者,回江南陳家人也不會認。
玉熙問了一句:“真的只是彈曲賣唱?”這陳璇瞧著長得不差,年輕的時候肯定是人一個了。這樣的子在酒樓茶館彈唱,到那些胚子還能逃得過。
啟佑說道:“自然不僅僅彈曲賣唱了。靠客人的打賞,哪能供得起甄葉這個好酒好賭的爛人。”
啟軒瞬間說不話來了。也不知道這陳璇到底是真傻還是裝傻,都了暗娼竟然還想要回陳家。若回家,這事一曝以后陳家的姑娘別想嫁出去了。
玉熙問道:“兩人有孩子嗎?”其實像他們這種況,有孩子的話那是在造孽。
啟佑搖頭道:“沒有。這個陳璇懷過孩子,只是用虎狼之藥落了胎,后來就再懷不上了。”誰知道這個孩子是誰的,甄葉怎麼可能會要這個孩子。
玉熙對陳璇落到這個下場,并不報以同。種什麼因,得什麼果。既當初拋棄家人,如今又有什麼資格求得陳家人的諒解。
啟佑說道:“五年前,陳璇年歲大了酒樓跟茶館不要了,沒錢張。甄葉當時欠了賭坊六十兩銀子,為了還債將陳璇抵押給了賭坊,然后跑了。那賭坊的人,將賣給了一個鰥夫。如今,陳璇靠做針線活給人漿洗裳過活。”這賭坊的人沒將陳璇賣到樓子里,只是將賣給個鰥夫,算是不錯了。
從一個來生手飯來張口富家的千金小姐,淪落到給人漿洗裳過活,真是一個天一個地了。這陳璇沒瘋,估計就是幻想著回陳家了。
吃完飯,玉熙與啟佑說道:“我記得市面上有不的話本,寫著佳人看中落魄才子,然后與其私奔最后幸福滿。”
啟佑聞言笑得不行:“娘,那些不過是哄哄小姑娘的。能勾引良家的,能是什麼好東西。”喜歡人家姑娘,就明正大地請人提親。對方不同意可以發憤圖強考取功名,再去求娶。這些都搞不定,那就只能放棄了。勾引還帶人私奔,這種人品就有問題。跟他私奔的子,怎麼可能會有好結果呢!
當然,世事無絕對,也有私奔后過得很幸福的。不過,那是麟角。
玉熙說道:“你是經的事多,才看得。可很多的小姑娘被父母保護得太好,沒怎麼接過外面的世界不知道人心險惡。看多了這類書,可不就被影響了。”
啟佑想想,也覺得是:“所以說,不能將姑娘養得傻白甜。在孩子懂事以后,必須讓知道世道的艱難以及人心的險惡。”
玉熙回了房,與冰梅說道:“將這事記下來,回到京城后提醒下我。”準備將這個事編寫一本書,然后讓學的學生閱覽。這樣,也算是對他們的一個示警。省得那些潔白如紙的姑娘,上當騙。一旦做出這樣的事,一輩子就毀了。
知道玉熙所想,冰梅說道:“太后,我們可以多搜集一些類似的事編寫書。這樣,更有警世的作用。”
玉熙嗯了一聲道:“回到京城再說吧!”
讓玉熙沒想到的是,第二日他們出城的時候,在城門口又到了這個陳歡跟陳璇兄妹兩人。
陳璇跪在陳歡的馬前,說道:“大哥,我就想見爹娘最后一面。大哥,求你帶我回家吧!”一邊說,一邊磕頭。
陳歡眼中,流出殺意。
啟軒之前可憐陳璇的,可知道所做的事就覺得一句老話說得很對,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
見陳歡不說話,啟軒看不過眼,說道:“見什麼爹娘,難道你不知道,陳老爺已經被你給氣死了嗎?”
啟佑忍不住扶額。他三哥這麼大把年歲,半點人世故都不通。幸好他托生在娘肚子里,若不然生在普通人家,這子肯定得遭所有人嫌棄了。
陳歡面不善地看著啟軒,不過在看到他旁邊的啟佑,他沒敢說狠話:“這位老爺,我不認識。我小妹,十一年前就病逝了。”連知府都要討好的人,他也不敢得罪。得罪了他們,可就給陳家招禍了。如今陳家正值多事之秋,不宜再與人結仇了。
啟軒剛說出那話,也知道自己逾越了。人家明顯不想讓人知道此事,結果他卻將這塊遮布給撕扯了下來。
有這樣一個妹紙,啟佑覺得這陳歡也倒霉的:“我哥腦子一筋,別人說什麼他都信,你別在意他的話。”
這話,不過碎太平。啟軒能說出那番話,分明是知道了陳璇私奔的事。
住心中的暴躁,陳歡搖頭道:“不會。”在意也沒用,干不過人家只能忍了。
就在這個時候,從呆愣之中回過神來的陳璇沖到陳歡面前:“不可能,大哥,他是騙我的對不對?大哥,爹那般朗,怎麼可能會死。”
連寵自己的父親不好都不知道,這人也是個沒心沒肺的。
啟佑朝著陳歡說道:“給你一句忠告,當斷不斷反其。”若換是他,肯定要見陳璇解決掉的。
當然,這個解決不是說要弄死陳璇。殺人,看那可是犯法的。不過可以將關起來或者送到家廟等地方去。這樣,也不怕有人借此事攻擊陳家。
陳歡面,有些復雜。
玉熙開窗戶,朝著啟佑說道:“磨嘰什麼,再不走又得宿野外了。”
啟佑也是看在那盆花上,才給了一句忠告:“好的,這就走。”
陳歡邊的心腹隨從,看著漸漸離去的馬車,低聲音說道:“老爺,他們會不會將這事宣揚出去?”他覺得,有必要去打探下對方的底細。
陳歡搖頭說道:“這些人,不是我們招惹得起的。”至于為何他們會打探到陳家的事,他也不想深究。
心腹看著泣不聲地陳璇,輕聲道:“老爺,怎麼理?”
眼神復雜地看了一眼陳璇,再想到啟佑那句話,陳歡面無表地說道:“將買下,帶走。”原本陳歡已經安排人,等他走后就讓人解決掉陳璇。可有了啟佑的話他改了主意,決定將送到一個無人認識的地方,讓在那了此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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