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膩歪
陶越發了個委委屈屈的表包,便安靜下來,沒再逗。
郁蔓蔓卻睡不著了。
倒計時45天。
重生前的這個時間,應該已經躺在病床上了,無地等待骨髓庫配型結果。最終,樊輝拒絕給捐獻造幹細胞,骨髓庫也沒有找到符合的配型。
郁蔓蔓心裡有一種強烈的願,是不是老天爺疼,沒有再生病?現在自己開始懷疑,游移在「是」和「否」之間,懷著一希。這段時間況自己當然瞭解,頭偶爾暈,可是除此之外,一切安好。
45天,這麼短的時間,大約,一切都已經天注定了吧?
如果「是」,對所謂的治療結果不再抱任何希了,不然呢,去求樊輝?別傻了。
郁蔓蔓心說,天注定,隨他去吧,反正都注定了的。決定,先好好陪爺爺和陶越過個快樂的新年,等過了年,就去醫院檢查,不論結果如何,都要勇敢面對。反正,現在有陶越,我所,生命可以無憾了。
盡每一天。
這麼一想,郁蔓蔓輾轉反側,便更加睡不著了。只不過兩個夜晚,似乎,已經習慣他的懷抱了。
想他。
果然是由簡奢易,一個人睡,哪有躺在他懷裡舒服安然。也許沒有幾天活頭了吧,怎麼可以再浪費,一天也不想浪費,只想跟他在一起。
可是這個老男人,怎麼那麼容易放棄啊,反而沒有靜了。怎麼可以這樣呢。
是個姑娘家呀,難不要主?郁蔓蔓撇撇,心裡哼了一聲:不對,不能便宜了他!
於是爬起來,穿上厚實的法蘭絨睡,的大拖鞋,關掉取暖,決定找那個老男人算賬去。
屋外夜沉沉,星微弱。
沒開門燈,又怕吵醒老爺子,只開著手機屏幕,輕手輕腳,悄悄地走到陶越住的房間,東廂房,靠著院牆,農村裡做院屋,小房子,木板門,郁蔓蔓走到門前,站住。
萬一他已經睡了呢?
舉起小爪子,小貓似的,在門板上輕輕抓撓了兩下。屋裡沒靜,便又輕輕地抓撓了兩下。
哼,再沒反應,可就回去了。
又抓撓了兩下,正當撅著準備走人的時候,屋門一開,屋裡的人一手,便把一把抓了進去,直接抓進去抱進懷裡,順手連門都關上了。
陶越沒說話,甚至只穿著薄薄的秋,直接把人抱在懷裡,就狠狠地吻了上去。屋裡一片黑暗,他卻無比準確地吻上的,一邊深吻,一邊就剝掉了厚厚的法蘭絨睡,攔腰一抱,幾秒鐘工夫,就把人塞進了溫暖的被窩。
.似乎來得特別快,吮吻,,兩人纏一個整。
「死丫頭,怎麼還過來了,你就不會我一聲。」
「你不想我來?」
「外面冷,你傻呀。」
他長驅直,一聲悶哼,一聲嚶嚀。
重的息和律,男人忘我投,卻還要克制著,防備著彼此的聲音,把的細碎嗚咽吞進裡。郁蔓蔓覺得自己就像一條乾涸的魚,急切地從他上獲取活命之水。
強烈的愉悅不斷堆積,就好像突然突破了某了臨界點,從腳面到背部都忽然繃直,整個人好像被高高地拋九霄,漂浮在虛空裡。
等努力呼吸著,慢慢落回到現實,才覺到陶越的臉廝磨著的臉頰和耳朵,同樣的呼吸急促,抱著,和一樣熱得發燙。
激漸漸消退,陶越抱著翻過來,讓趴在他頸窩,輕輕拍汗津津的背。
「好熱。」嘀咕著了一下,推了下被子,「好奇怪的覺。」
「傻孩子。」陶越低低地笑,怕著涼,又把被子給拉上,「你好像,高朝了。」
突然一下子,強烈的愉悅,打得他措手不及,差點沒扛住,索跟一起攀上雲層。
郁蔓蔓靜靜趴著,整個人,每一個細胞都慵懶放鬆,兩個人心滿意足地抱在一起,一起息著慢慢平復。
「舒服嗎?」
「你討厭。」
「我們這是第幾次?」他低低地笑,蹭著的耳垂,「我們才第幾次,就這麼完,我是不是很厲害。」
「你很討厭。」
冬夜萬籟俱寂,郁蔓蔓整個人慵懶倦乏,很快迷迷糊糊就要睡了。陶越摟著,輕輕拍,囑咐:「傻孩子,下次可別來了。」
「壞蛋,你還不想要我來?」翻個,把背在他上,迷糊地撒嘟囔,「我想你摟著我睡。」
「說你傻,明天早晨你怎麼出去?你要起多早?」
「對呀,那怎麼辦。」懶懶的嘀咕,口氣中卻本沒有擔心,反正有他呢,都推給他搞定就是了。
「你也不想想,爺爺每天起那麼早,他隨時有可能來敲我的門,可能進我的屋,卻不會一大早進你屋裡。就算我屋裡沒人,他也只會以為我出去晨練了,反正你每天睡懶覺。」他一邊拍著一邊跟分析,「所以,以後你別把門上鎖,我去你屋裡。」
他這邊竊竊私語地說著,懷裡的人卻已經睡著了,呼吸很快變得平穩舒緩,地翻了個,下意識地他。
陶越滿足地一聲喟歎,擁懷,長夜漫漫,兩個人終於睡踏實了。
☆☆☆☆☆☆☆☆
郁蔓蔓不知道陶越什麼時候起來的,反正等睡醒的時候,好好地在自己屋裡,躺在自己床上,上穿著的法蘭絨睡,取暖開了低檔,一夜好眠,暖暖的懶懶的,都不想一下。
至於某個天亮前要給穿好服,把抱回自己屋裡的老男人,是什麼時候起來的,那就不管了吧。
懶洋洋地賴床,耳邊聽見爺爺咕咕咕喚喂的聲音,似乎只有爺爺一個人的靜,估計陶越已經出去晨練了。
果然,過一會兒他從外頭回來了,開大門的聲音,和爺爺打招呼說笑的聲音,然後的窗子被輕輕敲了兩下,陶越剛磁的聲音。
「蔓蔓,起來吃飯了。」
「唔。」抱著被子應了一聲。
「起來吧,起來吃了飯陪你練車。」
「知道了,催你個大頭鬼。」
窗外陶越笑了一聲,腳步聲走開了。
郁蔓蔓磨磨唧唧起床穿,心好,換了新買的皮羊絨大,想到要練車,便穿了平底短靴,又覺得大和鞋子不搭配,便又在屋裡磨嘰了一會兒。
「懶蟲,快點啊,早飯都要涼了。」
屋門半開,陶越在門上屈指敲了兩下,順手一推,便看見郁蔓蔓坐在床上,手裡拎著一隻平底短靴,面前放著一雙高跟短靴,撅著抬頭看他。
「怎麼了?」
「要練車,穿平底,跟服不搭配。」
可憐陶越一個大男人居然聽懂了,走過來看了看說:「我覺著,這件大只要配皮靴就好,高跟的你不是說累人嗎。」
他說話的時候便走到跟前,一手扶著肩膀,俯一低頭,熱熱地吻住,剛剛吻住輕吮,便聽見堂屋老爺子喊他:
「陶越,蔓蔓快點兒,這死丫頭,飯都要涼了。」
「哎,表爺,就來。」
陶越作一頓,趕答應一聲,在郁蔓蔓淘氣揶揄的笑容中,出手指點了點的額頭,趕轉出去了。
郁蔓蔓:……噗哈哈哈哈……
早飯是爐子上煮的小米粥,煮蛋,預備過年蒸的紅豆饅頭,陶越晨練便順路買了小油條和椒鹽餅。吃飯的時候,郁蔓蔓剛坐下,爺爺遞給一碗小米粥,陶越則順手把剛剝好的蛋遞給。
搖搖頭:「不想吃蛋,我要吃油條。」
老爺子瞪瞪眼睛:「把蛋先吃了,你哥都剝好了,趕吃了,吃蛋才有營養。」
郁蔓蔓:……好吧你倆是親的。
老爺子看著,氣不錯,小臉嘟嘟的,眼睛水靈靈的,他家孫真是越看越好看,尤其襯著今天穿的皮大,格外漂亮有氣質。
老爺子隨口問了一句:「蔓蔓,今天這賞新買的?這件裳買的好,多錢呀,以後就買這樣鮮亮的好看。」
那是,小一萬呢。
郁蔓蔓笑嘻嘻地說:「那是,爺爺你可不知道,九百多塊呢。」
「九百多塊?不貴,年輕姑娘家的服,就得買好點兒的。」老爺子抬手指了指,「前邊你劉家小嫂子也買了一件差不多的,跟我說一千四百多呢,我看還沒有你這個好看。」
郁蔓蔓頓時有點後悔,早知道,就該把價格說一千四五百。
「對了蔓蔓,你咋又給我買棉襖,羽絨服棉襖,很貴的吧?可別買了,我又不缺賞。」
「不貴,爺爺你那個便宜,那個才不到兩百。」
郁蔓蔓報價法,自打一折。
「兩百塊?」老爺子說,「那還行,他們幾個老頭子都猜五六百塊呢,我都不捨得穿了。」
「您呀,趕穿上過新年,把我給您買那保暖襯,子,還有那圍巾,都穿上,打扮個像模像樣的帥老頭兒。」
陶越喝著小米粥,聽著這爺孫倆閒聊說話,角便忍不住一直往上咧。
從這天起,兩人早飯後例行的練車,就越發黏糊了。陪練先開車出村,找個車人的路段,不了就會停車膩歪一會兒,膩膩歪歪,卿卿我我,連練車的時間都越拉越長了。
陶藍微信:郁小蔓,幹嘛呢?
郁蔓蔓:練車。
陶藍:我哥陪著?
郁蔓蔓:對,你哥陪著。陶藍,你過年真不回來啦,我都想你了。
陶藍:回不去,工作走不開,不如你來吧。
郁蔓蔓:我不去。要不,過年那些好東西,我幫你多吃點兒?
陶藍:行,郁小蔓你多幫我吃點兒,你最好吃小豬。我哥你也多幫我陪著點兒,你看他一個老可憐拉的,你最好三陪。
郁蔓蔓:陶小藍你還能不能正經點兒了!
陶越看到們的聊天記錄,笑得不亦樂乎,連說陶藍可真不孬,親妹妹,不虧他那麼疼。
假婚成真掉馬大賞美色誤人“第一,我們是假結婚,如果我們兩人之中有誰喜歡上了彆人,隨時可以結束這段關係。第二,冇有外人在場,禁止肢體接觸。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蘇瑤說到這裡頓了頓,一字一句道:“不要亂花錢。”——他斜斜倚在長椅一角,襯衫釦子解開了兩顆,露出精壯的肌膚,隻是隨意坐著,也讓人覺得秀色可餐。
滿心歡喜準備跟談了多年戀愛的男友結婚,卻在去領證前夕知道男朋友和自己的繼妹在一起。蒼伶一氣之下去花錢找男人,醉酒之後還被人誆著結了個婚。一覺醒來,竟然所有人都喊她大嫂?大哥是誰?南市令人聞風喪膽的「冷麵閻羅」,更是整個牟家和盛世集團的掌門人!可傳聞中他不是不近女色嗎?他不是喜歡男人嗎?果然,傳聞都是騙人的!
結婚三年,黎歌還是完好之身!為了滿足婆婆抱孫子的心願,她將自己打包送給丈夫,想給他個驚喜。沒想到,丈夫給她了個更大的驚喜。看著眼前的驚喜,黎歌咬牙切齒。你不仁,別怪我不義!很快,黎歌找到了新的目標,怎料那個男人不是她想睡就能睡。「傅總!我錯了,我不該……」招惹你!「晚了。」傅司言攬過女人,「你已經懷了我的孩子,你跑不了了。」
朋友生日宴,許京淮再次看見溫凝。 女孩溫婉明豔,乾淨如水,與周圍人羣格格不入,許京淮移不開眼。 大家都知道,許京淮矜貴斯文,位高權重,卻無人知曉,斯文下的偏執有多濃,朋友看出他心思,提醒說:“小姑娘有男朋友。” 許京淮滿不在意,輕晃着酒杯,運籌帷幄,“即將會分。” 沒多久,溫凝男友性情大變,吼着和她吵架,“我和單身漢有什麼區別?不讓碰,我們就算了” 溫凝傷心,找朋友哭訴,恰巧許京淮也在,冷白瘦削的手指抽出張紙巾遞給她,“會遇見更好的。” 她哽咽着,略有遺憾,“可這是我初戀。” 許京淮擡眸,饒有興致地看溫凝,“他是初戀的話,我們的吻算什麼?” 後來,溫凝纔想起幾個月前,第一次見許京淮的夜晚。
【明豔美人×冷傲大佬】 【女主視角一夜荒唐,男主視角蓄謀已久】 那晚南園,沈知意誤喝被下料的酒,孤立無援,她彷徨落淚,難以想象喜歡十年的人棄自己而去。 寂靜包廂,角落裏忽然有人出聲,顯露出一張冷雋深挺的臉,他姿態慵懶地坐於椅上,朝她傾身望來,斂着雙清黑銳利的眸子,語調悠悠,好似一時興起。 “不如跟我?” 他是金字塔頂尖的人,是人人膽寒的掌權者,沈知意自知得罪不起,又被他剎那間露出的灼灼風姿惑了心。 她應了,“好。” 自此,誰都知道不近女色的裴家那位背地裏養了只金絲雀,資源盡給,珠寶無數,卻也笑言,“能寵多久?不過是逢場作戲,鏡花水月。” 沈知意懂得這個道理,於是從不動心,只等自己被厭煩的那一天。 聽聞他有新女伴,她欲抽身,指尖卻被他細細吻過,脣落於她掌心,他輕闔眸,冷色全無,傲氣已散。 “只有你一個,從始至終。” 她哪裏懂他十年裏吞心蝕骨的愛意,哪裏知他夜間夢起皆是她一顰一笑的影子。 他欲囚她,困她,求她愛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