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必冉其實是聰明的,腦子也靈活,原本在初中也算混得開。初中的學習雖算不上完全盡力,但還是有上心的。結果初中會考時,發揮超常,分數上了這家非常好的私立高中。又被人們稱為貴族學校。
學費和生活費也很貴。他爸媽雖然在外地打工,一咬牙:上。一切都是為了孩子的將來嘛。現在既然孩子爭氣,考上了這麼好的高中,哪怕要拿出一大部分積蓄,也要讓他上。
然而直至在新高中生活了一段時間后,李必冉才知道,什麼做打腫臉充胖子。
他原來在區里的高中,雖然算不上風云人,但也是個角。等到了這兒,還算得上什麼呢?
他們大多數人,非富即貴。家里不是員,就是從商。那些人,他們幾千塊一雙的鞋,眼都不眨就買下。蘋果出一個新款就換一個。有時候李必冉坐在座位里,聽同桌和人聊天:
“ipone你買了沒有?”
“我買了兩臺,一臺自己用,一臺給我妹妹。”
“不過我還想試試華為p20,那個好看。”
“好啊好啊,那我也買一臺玩一下。不好用就給我家阿姨。”
……
李必冉忽然覺得,口袋里那臺還是八新的蘋果8,有點燙手。
當天回家,他就給父母打電話:“媽,我想換個手機。”
母親愣了一下,問:“去年不是剛換嗎?”
李必冉說:“我們同學都用新的了!蘋果,每個人都有一部。你怎麼就不給我買了?”
母親小聲問:“那要多錢啊?”
“一萬吧。”
“……”
母親后來當然沒有給他買新手機,而且父親得知后,還在電話里把他痛罵一頓:“為了讓你上這個高中,我們幾年賺的錢,都丟進去了。你不想著好好讀書,又要換手機。我們哪有那麼多錢?太不懂事了!”
掛了電話,李必冉心里簡直堵著一團火,窩囊極了。他覺得很憤怒,這憤怒當然是沖在他看來冷漠的父母,可的,好像也是沖自己,沖邊的一切。謝惠芳,那個本不是他的家的家。還有學校,那些陌生的,好像總是活在另一個世界的同學們。
更別說學后第一次底考,李必冉考在了全班倒數十名里。他之前還想那些富貴子弟,肯定都是酒囊飯袋,考試前還復習了一陣,想要一鳴驚人,結果狠狠打了他的臉。連帶著,他覺得老師看自己的眼神,都比看那些績好家境好的,要冷漠很多……
呵……別他媽瞧不起人。
李必冉越來越不喜歡上學了。他和那些人,完全不到一起去。高一都快結束了,他和同學們卻仿佛越來越陌生。那陌生,是一種掉進泥潭里,很緩慢的,越陷越深的覺。你看著它發生,卻無能為力,你只能逐漸變得僵、麻木。
隨著他績的下,越來越多的曠課違紀,父母的責罵和失也越來越多。而謝惠芳,李必冉覺得,越來越喜歡發號施令,越來越不把他當人。管東管西,事事都要盯著,簡直就像個興的中年特務,每天似乎就盼著找到新的“這個孩子果然不聽話、無可救藥”的證據。
李必冉越來越喜歡泡網吧。無論上學還是回那個所謂的“家”,給他的覺,都像坐牢一樣。
“靠,我弄死你。”
“想死啊。”
“老子好想殺人。”
……
這些話語,網吧那些年,甚至年人,常掛在邊說。連學校那些權富之子,很隨便也能說出口。李必冉有時候在網吧打游戲時,也會說。這樣的話語,說出口時,覺其實很爽。
而很多時候,年的腦子渾渾噩噩充滿戾氣的時候,總有很混的說不清的沖,想要干點什麼,想要破除這蛋的年人生。
——
劉若煜從小就很喜歡看書,連環畫、報紙、課本,甚至字典,他捧起來都能安靜看一下午。最喜歡看的是偵探小說,里面的主人公聰明、狡猾、有正義,總是能掌控全局。
那是距離他非常非常遙遠的一種生活。
他從小就住在一個伯伯家,沒有爸爸媽媽。他們在他很小的時候,就過世了。聽說是在外面打工死的。記憶中他和爺爺住過兩三年,后來爺爺也死了。就和伯伯住在一起。
伯伯伯母在鄉里搞了個小養場,但總是沒別人家的弄得好,賺得不多,甚至有的年頭還賠錢。兩口子經常打牌,一賭有時候輸幾千塊,連自己的一對兒都打。劉若煜這時候總不做聲站在角落里,但還是會挨打。
他們的兒年齡大些,都在縣里念高中,寄宿。劉若煜還在鎮上讀初中,和他們住一塊。有時候伯母忙著打牌,沒空搭理,就往家里買10包面條。沒有哨,只有油鹽醬醋,有幾個月,劉若煜每天放學回家自己下面條吃。
服是校服,一年四季穿著。自己洗,倒是干凈齊整。沒錢買書,只能跟同學借,后來聽說可以看電子書。他自己去撿了半年破爛,買了個最便宜的手機。
伯伯看到手機:“哪里來的?”
他答:“賣礦泉水瓶掙的。”
伯伯睜大了眼,把手機拿過去,說:“可以啊,長大了,能掙錢了。”看了一會兒,把手機揣兜里:“好好學習,這個……我先沒收啊,小孩子不要玩手機。”
劉若煜原地站了一會兒,走回自己房間。
農村里房子是不缺的,他一個人住一間很狹小還暗的房間,沒怎麼裝修過,灰墻、水泥地面。他在床上默坐了一會兒,握的拳頭,才慢慢松開。
結果過了幾個月,等他初中畢業的時候,有一天伯伯伯母做了一桌還算盛的菜,伯伯還給他倒了杯米酒。
伯母一如既往假笑著,如同一朵庸俗至極的花,說:“我們家若煜都長這麼大了,都能自己掙錢買手機了,真能干。”
伯父和他了個杯,顯得很豪爽:“干了!”
劉若煜握著小酒杯,一飲而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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