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的山林中,一個瘦小的白影在林間快速地穿梭。
疾馳到了一個參天大樹下,俯鑽進了樹下的巨大中。
這個大約有一個年人那麼高,裡邊較為寬敞,角落裡疊放著幾件染著些許灰塵和暗紅跡的白服,服上,一隻灰濛濛的兔子玩偶坐在上邊。
另一邊的地上,鋪著厚厚的一層雜草。
小小的影一屁坐在了雜草上,開始慢慢啃食從外麵帶回的東西。
那是一塊洗得發白的塊。
這是剛纔擊退了一頭野狼,從它口中奪回來的。
所在的這片山林,被封鎖在實驗室的電網之下,出不去,也進不來。
狼多,因此,即便是對萬分忌憚,這些野也會趁不在,冒著被胖揍一頓的風險,來這裡儲藏的食。
小口咀嚼著,時不時拿起邊的破瓷片,喝幾口清涼的泉水。
突然,的小耳朵了一下,從遠的深坑傳來了一陣嘈雜的人聲。
用小手了角的跡,提上兔子開始向外飛奔而去。
實驗室的後門大開,一群黑人來來往往地往外搬運著一。
其中一個穿黑服、帶著頭盔和口罩的男人,手裡抱著一支槍,指揮著人群。
“快,作迅速,最後再次確認一下每是否死亡,然後把他們全都扔進坑裡。”
所有人都按照他的吩咐,確認後,將死都扔進了深坑。
“理完畢,所有人趕快撤離。”
話落,一個個都快速地進了實驗室,將大門關閉之後,匆忙離去。
一雙漆黑的眼睛,在林中地盯著他們。
確認他們都離開之後,緩緩從林中走出來。
跳進深坑中,檢視了一番,發現所有的眉心都有一個黑,暗紅的正在汩汩地往外流。
這種傷痕見到過。
不久前有一個穿著病號服的人逃到了後山,被黑人追上後,用手裡黑的武,擊中口後失去了生命。
低著腦袋,微瞇著眼睛思考著。
突然,大門傳了一陣劇烈的破聲,厚重的大門應聲而倒。
迅速一躍而上,攀爬到了一棵茂的大樹上,藏在裡邊警惕地觀察著。
隻見一群穿黑作訓服的高大男人,手拿機槍,湧了出來。
明顯觀察到,這群人和之前實驗室的那些黑人不是同一撥。
他們很快就發現了巨坑。
其中一個領頭的人摁住耳邊的無線電通訊,對耳機中的人彙報,“一隊未發現敵,在後山發現敵人理的地方。”
“嗯。。。嗯。。。,好的。”耳機裡的人好像下達了什麼指令。
他對著眾手下說,“家主馬上過來,大家注意警戒。”
“是!”眾人異口同聲的回道。
過了大約十分鐘左右,從大門又走出幾個人。
為首的一個材高大拔,宇軒昂,驚為天人。
他緩慢踱步到了巨坑旁邊,所有黑人都齊齊鞠躬,恭敬地喊:“家主!”
之前的領頭人走到他邊說:“這些新鮮都是剛剛被槍殺的,無一倖免。其他已死亡很長時間了。”
男人點了點頭,隨後突然從腰間出了一把手槍,抬手朝旁邊的大樹上去。
藏在樹上的瘦小影快速側頭,子彈著臉龐而過,留下了一道痕。
眾人齊齊將槍口對準了樹上。
“誰在樹上,趕快出來!”領頭黑人喝道。
枝葉晃,從高聳的樹上輕巧地跳下了一個小孩。
眾人都愣住了,怎麼是個小孩?
男人也有點驚訝。
這是個穿著臟兮兮病號服的小孩,大約五六歲,蓬鬆淩的黑髮垂到腰間,瑩白的小臉蹭了幾道灰塵,但依然掩蓋不了緻的麵容。
的眼睛漆黑亮,若星辰,鼻子小巧玲瓏,殷紅的小輕輕抿著。
手裡攥著一隻臟兔子,目警惕地看著男人。
男人看了一眼小孩臉上的傷痕,聯想到之前矯健的手,完全不像是一個五六歲的孩才能擁有的。
他扯出了一抹微笑,用人販子似的口吻,瞇著眼問小孩,“寶貝,你怎麼會出現在這裡?”
小孩睜著大眼看著男人,見他上冇有散發出丁點惡意。
才緩緩抬起小手,指了指實驗室,然後又指了指旁邊的巨大坑。
男人瞬間便理解小孩的意思,是跟巨坑裡的一樣,是實驗過後,被實驗室的人當死拋棄到這裡的。
隻是不知道什麼原因,居然又活了過。
而且看樣子,好像藏在這座危機四伏的山林裡,生活了有一段時間了。
奇怪的是,怎麼會有這麼矯捷的手?
他複又低頭看向前方睜著黑的大眼直直地盯住他的小孩。
小孩的服在攀爬大樹的時候,劃破了好幾個口子,出的。
有的地方被樹枝刺傷,滲出了一些。
可是彷彿習慣了這些疼痛,並未理會,還是在地盯著他。
男人啞然失笑,這個謹慎的小傢夥。
他溫地看著小孩,抬向小孩走去。
小孩警惕地後退了一步,微微伏下了的小子,模仿野準備攻擊時的樣子,呲著牙看著男人,好像男人隻要靠近,就要暴起撓他個滿臉大呲花。
男人愣了一下,隨後出一陣大笑。
“冇想到還是個小狼崽,哈哈哈。。。”
小孩看到男人的姿態,又環視了一下男人手下們抱著的槍支,慢慢放鬆了子。
“寶貝,不要害怕,叔叔是個好人。”
男人終於笑夠了,走到小孩邊,蹲下了高大的子。
“跟叔叔走吧,叔叔帶你離開這裡。”
男人向小孩出了一隻大手。
離開?小孩歪頭看著溫暖地看著的男人。
“跟我走吧!”男人的目溫得像頭頂上的那暖。
思考了一會兒,緩緩抬手握住了男人的大手。
男人用力一撈,將孩抱在了懷裡。
“我們走咯。。。”
小孩地摟著男人的脖子,跟隨眾人離開這個困了好久好久的地方。
眾所周知,洛城傅家三少清雋矜貴,傲慢且偏執,卻不知,他處心積慮,步步為營,隻為得到那個被他侄子退過婚的南家小女兒南煙。南煙也冇想到,自己一條腿都已經邁進婚姻的墳墓裡了,又被人生生的拽了出來,而那個人正是她前未婚夫的——小叔叔傅璟珩她正慶幸自己從火坑中跳出來時,卻突遭他強勢表白:“要不要嫁給我!”她避之不及:“小叔叔,強扭的瓜它不甜。”“甜不甜扭下來吃了就知道了。”“要是苦的,扭下來多可惜,你再讓它在藤上掛著長長?”後來,某人直接把那根藤一塊給扯回家了,還振振有詞:“換個地方有助於生長。”*再後來,她前未婚夫迷途知返,前來求和,南煙一邊鄙夷一邊想著如何拒絕時,那道薄涼中透著淩厲口吻的聲線從身後飄來:“你堂嬸不吃回頭草。”
結婚紀念日被迫離婚,七年的感情最終以丈夫攜著懷孕的小三挑釁而告終。傷心欲絕,酒吧買醉,卻不想失身于人。再見面,她是公司小職員,剛剛離了婚的棄婦。甚至因爲自尊心的問題,傲然地淨身出戶。而他則是高高在上的公司老板,萬千女性的夢中情人。高大英俊、聰明睿智,不知道迷倒了多少名門千金。可是兩個本不該有任何交集的人,卻因爲壹次次機緣巧合碰撞在壹起。但是,壹切真的只是巧合嗎?就在她越來越迷惑他們之間地關系,前夫卻又橫插壹腳,跑來向她忏悔。左手新歡,右手舊愛,究竟哪個才是她鄭念喬的良人。片段壹:“妳離我這麽近,不就是想要和我在壹起。”男人英俊地臉上有壹絲絲茫然,不是用疑問而是肯定地說。鄭念喬無語,有些羞惱地看著男人質問:“妳憑什麽這麽認爲。”“憑什麽?”男人微微勾唇,壹本正經地臉上竟露出魅惑般地笑容,指了指她鎖骨上的痕迹說:“就憑這個,是我弄上去的。”片段二:“鄭念喬,妳有什麽資格站在唐雲禮身邊。他英俊、多金、又溫柔。而妳呢,不過是個被丈夫抛棄地棄婦,要身材沒身材,要長相沒長相,年紀壹大把了,妳憑什麽跟我這樣年輕貌美地女人爭。”年輕貌美地女孩壹臉囂張地站在鄭念喬和唐雲禮面前,不顧唐雲禮在場,便向鄭念喬挑釁道。鄭念喬皺眉。唐雲禮壹把將鄭念喬攬在懷裏,看著囂張地女孩低沈著聲音道:“就算她要身材沒身材,要長相沒長相,年紀壹大把了,還是個離了婚的棄婦。可是我只愛她,也只要她,這就是她可以跟妳爭的地方。”女人最大的驕傲,不是長相有多美。而是她的男人,爲她拒絕了多少女人。
程姣在七歲那年投奔親戚,寄人籬下的她安分守己地活了十幾年。即將滿法定年齡,豪門親戚就給她相了無數場親。程姣表面順從,事后為了勸退一眾相親對象,主動接近一人。那人穿著挺括有形的西裝,一派成熟穩重的精英感,名門出身,待人溫和還紳士。程姣心跳加劇:這家世這樣貌,既能起到威震效果,還又賞心悅目,這戀情她蹭定了!像這樣的豪門貴胄,程姣自認為惹不起也碰不到,碰瓷式撩人只撩一晚,限定式拉郎造謠戀情,結果幾天后——程姣在小區樓下撞見了裴京松。程姣內心慌張:“你住這里?”裴京松雙眸漆黑,嗓音低沉:“顯而易見,我在家底下遛狗。”再后來,這場戀情造謠被揭露,程姣不得已安分守己坐在男人面前,進行審判。素來清冷自持的裴京松,眉眼間仍然溫和含情,指骨按在一紙協議上,低聲問她:“我可以配合你,但我也希望,你可以遵循我的要求。”程姣兢兢戰戰拿起來看,她看得茫然又意外:就這?不過就是飲食規律還健康的生活嘛。是夜,程姣眼角泛紅,打顫著雙腿拾起衣物,卻被有力的臂膀環抱起——那人嗓音溫潤如故,說不出的體貼:“我來照顧你。”與夜里如饑鷹撕咬她簡直是兩幅面孔。程姣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拙劣演技,早在一開始裴京松就已然看透。她持桿吊鉤掛著的,是裴京松蓄謀已久的誘餌。-我的偏愛,從不因你逞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