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七十年代喜當娘
「娘——」
響徹雲際的哭喊聲讓沈玲瓏從睡夢中驚醒。
剛一睜眼就是可怖的電閃雷鳴,好似在耳邊的雷鳴讓沈玲瓏整個人都懵了。
直到紫的雷電劈下來,岌岌可危的茅草屋有了片刻的亮。
聽到外麵傾盆大雨,看到茅屋悶臭,還沒來得及反應自己在何,一個黑乎乎的小孩兒便是撲進了的懷裡,一把鼻涕一把淚,扯著嗓子喊道:「娘!」
條件反的想要把懷裡的娃娃推出去,可又有兩小子衝過來抱住,哭著喊著:「娘,你別死!」
沈玲瓏抖了抖,雖然三十來歲了,但是婚都沒結,哪兒來的孩子啊!
而且應該在高速公路上出車禍死了才對,就算還活著也該在醫院,而不是這破破爛爛的地兒。
沈玲瓏被這幾個孩子哭得頭疼,抬手狠狠的錘了錘自己的頭,試圖從這神經質的夢裡清醒過來。
但很憾,沒有回到醫院,也沒有到曹地府,反而是看到了一堆不屬於自己的記憶。
稍躺片刻,終於明白了自己的境。
穿越了,穿到1970年的華夏國,喜當了娘,而且是五個孩子的娘。
至於孩子他爹是戰士,隻可惜剛過年就收到孩子他爹戰死東南邊的訊息,原便是了帶著五個孩子的寡婦。
沒了孩子他爹送回來的錢,夫家二房三房,和偏心的公公婆婆沆瀣一氣,把們孤兒寡母趕了出來。
說的好聽分家,實際上就分了一百斤糧給他們孤兒寡母,原自己掙的工分也被夫家人吞了,再將村尾靠山腳荒廢的茅草屋給了們。
原懦弱可欺,爛泥扶不上牆,了這等委屈也沒有說去告狀,指責夫家欺辱戰士孤。
如此就算了,還將原兩個閨,大姐兒和四丫頭給送人了!
打著為著想,養不活小孩兒的理由,把最大不過八歲,小的才四歲的丫頭送到別人家去當養媳!就在隔壁村,那家人兩兒子還是個傻子!
夫家婆婆說,反正是兩丫頭,賠錢貨,送去別人家最起碼還能活著。
原就信了,把閨讓夫家婆婆給帶走了。
可原昨天聽到二弟妹和孃家人說起閨,那兩閨不是送人,而是給賣了,賣契就藏在婆婆屋裡。
原累死累活,為了把三小子養活,拚命的上工掙工分,跟個男人一樣乾一天掙十二公分的活兒,忙活了一個月,早就撐不住了。
而後又聽到自個兩閨是被賣給人當養媳,急火攻心,一回來就癱在茅屋的草堆裡累死了過去,現在活過來的是二十一世紀的沈玲瓏。
沈玲瓏看到這些記憶都覺得心肝肺都被氣疼。
這都是些什麼事兒啊!
嘆了口氣,拍了拍懷裡三個兒子的頭,說:「哭啥,我不沒死嗎?」
二兒子陳大福用髒兮兮的小手了沈玲瓏的額頭,又驚又怕道:「還、還、好燙……」
沈玲瓏安他:「沒事兒,明天就好了,都趕睡覺。」
沈玲瓏很喜歡孩子,可一直沒有找到個滿意的物件生娃娃。一朝車禍,她竟是來到了華夏國艱苦的七十年代,並且喜當娘!大福:娘,我不讀書!二福:娘,我就撒了個謊言……小福:娘娘、抱抱~小妹:娘、我就是要嫁給大老闆!不再這個家都要嫁!喜當孃的沈玲瓏:嗬,竹筍炒肉你們吃不吃啊?五個孩子,四個煩,還有一個懂事的讓人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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